第十章 起死回生(第1/2 頁)
死馬當活馬醫,聽從達芬奇的命令,冢原銘史乖乖催動魔術迴路裡所剩無幾的灼熱力量。
隨著冢原銘史的魔力流走,青藍色的光輝彷彿駁雜的電流馳騁在卡爾胸口。血液構架起的紋路,便是魔力電流賓士的跑道,埋刻在卡爾身體裡的水晶碎片收到魔力的感召,碎裂的迴路勉強充當起了擴散用的基點,把魔力的奔流疏匯入卡爾那凝固的血液裡。
原本就是用於治癒身體魔術陣,封印在小小的卡片裡,不得不進行了縮減。舉個例子,就好像手槍,沒有見過那個手槍把子彈鏈披在身上的,因為手槍的射速無法消耗那麼多子彈。也沒見過加特林機槍用手槍彈夾的,就那麼點子彈,根本不夠打的。
同理,以冢原銘史那糟糕的魔術師素養,還能指望他使出什麼厲害的治療魔術嗎?之前卡爾阻止冢原銘史用這張珍貴的治療魔術卡的原因,也是知道以冢原銘史這張【底牌】的魔力,根本無法拯救自己的身體。
他需要的,是更強力的治癒術。
並非魔術不能拯救卡爾,而是冢原銘史這個三流魔術師根本排不上用場。
然而,達芬奇做到了。
當然,他不懂魔術,身為科學家的他,對一切神秘學的東西都沒有涉及。
卡爾和治癒術的矛盾是:治癒術太弱,無法治癒卡爾。
而冢原銘史和達芬奇那糟糕的魔道造詣也無法使用其他治癒術。
那麼,只要改良這個治癒魔術不就好了嗎?
以人體的穴位,融合水晶碎片上的魔術陣印,構架出一個最有效率的魔力流動輪迴。在外部,則用血液繼續搭建魔術陣
水晶魔術本身,達芬奇構建的法陣,人體的經脈,一共三重陣印疊加而成的,就是一個療效不止三倍的強力治癒陣。
這是典型的科學家的思維。如果出現了人類用工具無法解決的事情,那麼只要把工具改良到可以解決這件事就沒問題了。
可是……這未免過於匪夷所思了。
如果是人類的話,絕對不可能做到,尤其是在這麼短時間內,以一個科學家的身份,學會魔術。
達芬奇被作為英靈召喚,並非沒有原因的。
這個人既沒有優秀的武名,也沒有傳奇的神話,只是一個普通人,能響應聖盃的召喚,自然也有他自己的亮點。
保有技能【睿智的探求者Ex】。
這是達芬奇唯一能被稱之為英靈的力量。
平心而論,達芬奇是個天才不假,但,這個世界的天才很多。
可即便如此,能比肩達芬奇的,卻屈指可數。愛因斯坦專精物理學,愛迪生苦修發明創造,唯獨達芬奇,精通的領域,簡直可以達到【全知全能】的程度。
不僅僅是天資聰穎,更重要的是,這個天才無時無刻不在探求著這個未知的世界,繪畫,建築,雕塑,發明……他在多個領域裡,均有建樹,將自己的天才頭髮加以勤奮的鑽研,最後獲得的,是近乎【祝福】等級的睿智,觸類旁通就是來形容達芬奇的。
這個技能,就是將達芬奇一生的探求知識的里程全部概括而獲得的技能,作為人類才能的極限,不,應該說,作為【學習】這件事的極限,達芬奇所獲得的近乎寶具等級的力量。
他做的事情說來容易,他解析了冢原銘史的魔術撲克上的迴路,誠然,他不懂魔術,但是他用機械學的原理,硬生生用圖譜和文字,把魔術理解為類似電路板的結構,在短短一瞬間,用科學的方法迅速解明瞭這張撲克上面描繪的名為【魔術】的新知識。
學習能力,這是達芬奇最為優秀的,也是唯一值得誇耀的能力。僅僅是一瞬間,就將魔術學會了!
不過,他畢竟沒有魔道修養,讓他去驅動魔術,還是做不到的。是以,必須用冢原銘史的魔力來驅動迴路。
他用血紋繪的,是一個增幅的陣型。
把迴路裡每一個節點的延伸統統加以概括分析,在短時間內總結出規律,一生都在探求科學的他,硬是用科學的方式譜寫了和科學背道而馳的魔道!
被打碎的水晶碎片,充當了基點,魔力灌入之後,沿著血跡,在卡爾身上構架起了一個巨大的回覆陣!在加上剛剛召喚英靈時,靈脈溢位的魔力……
“咳……咳咳!”
卡爾劇烈的咳嗽,大塊大塊的血汙從他口中噴湧而出。強力的治癒術所發揮的,是接近神蹟的,粗暴的治癒方式。強行把血液中的毒素淨化,然後讓血液恢復流通。
冢原銘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