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宴一段:
原來賈珍近因居喪,每不得遊頑曠蕩,又不得觀優聞樂作遣。無聊之極,便生了個破悶之法。日間以習射為由,請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來較射。因說:“白白的只管亂射,終無裨益,不但不能長進,而且壞了式樣,必須立個罰約,賭個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樓下箭道內立了鵠子,皆約定每日早飯後來射鵠子。賈珍不肯出名,便命賈蓉作局家。這些來的皆繫世襲公子,人人家道豐富,且都在少年,正是鬥雞走狗,問柳評花的一干遊蕩紈褲。
第17節:什麼是“湘云為自愛所誤”(2)
大富武蔭之家在後院設鵠練藝,原是當朝常情,而衛若蘭在全書正文中的唯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殯時的拜祭名單裡,在列完諸公侯之後,附了一句“餘者錦鄉侯公子韓奇,神威將軍公子馮紫英,衛若蘭等諸王孫公子,不可枚數”。衛若蘭的身份語焉不詳,只有“王孫公子”四個字可形容。然而,這已經足夠參與寧府射鵠的“世襲公子、家道豐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這樣一種猜測,某次射技比賽中,眾人相約“賭個利物”,寶玉一時未有準備,便隨手以金麒麟為彩頭,卻輸給了衛若蘭。而這衛若蘭,恰恰便是史湘雲訂了親卻未見面的夫婿,這便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了。
《紅樓十二支曲》中,關於湘雲的一首叫做《樂中悲》:
襁褓中,父母嘆雙亡。縱居那綺羅叢,誰知嬌養?幸生來,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好一似,霽月光風耀玉堂。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
前幾句說的是湘雲的身世,自幼父母雙亡,叔嬸不知嬌養,都很好理解。但接著說她“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就開始有歧義了。
大多數人的分析是,湘雲後來嫁了個“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長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唯有寶玉配得上才貌仙郎”為由,就此肯定湘雲是嫁了寶玉,但寶玉出家了,所以才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且不說這寶玉自寶釵後娶了湘雲又拋棄有多無恥,只就“才貌仙郎”究竟是不是寶玉,湘雲到底嫁不嫁得成,也還兩說著。因為很明顯這是一個假設句,假設湘雲嫁了好夫君,白頭偕老,也就抵得過幼年所遭的那些苦了。可是偏偏命不好,到底水散雲飛一場空。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認“地久天長”是奢望,那麼又憑什麼斷定“嫁得個才貌仙郎”就是事實呢?為什麼不能兩句全都是假設,就是湘雲壓根兒也沒嫁成什麼才貌仙郎,整個兒就是一個孤單到老呢?
十二釵裡已經有了一明一暗兩個寡婦,明的是李紈,暗的是寶釵。湘雲很可能是第三個,但是她的命運會重複前兩人嗎?
如果說她嫁了才貌仙郎,卻因為對方早夭而守寡,那麼她的命運就與李紈是完全重合的了,曹雪芹會這麼做嗎?
又如果說她改嫁了寶玉,但寶玉卻再次拋棄了她,使得她最終跟寶釵兩個同病相憐、抱頭痛哭去了,那就更加無稽了。稍加猜想也知道作者不可能這樣處理一個含蓄典雅的史詩性小說結局的。
那麼,便還有第三種可能,就是湘雲雖跟衛若蘭訂了婚,但還沒來得及舉行婚禮,至少是沒來得及洞房,那若蘭便夭亡或失蹤了。於是,湘雲守了“望門寡”。
這樣,她的命運就與李紈、寶釵兩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貫筆法。那時正是戰亂時機,衛若蘭想來同寶玉等一樣,都在“武蔭之屬”,或者會奉命入伍,失蹤或戰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這種猜測是可以成立的。
這時候,湘雲是有選擇權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樣悔婚另嫁。但這不符合湘雲剛烈的個性,不符合那個時代的最高道德標準,更不符合她建立菊譜,“寧可抱香枝上老,不隨黃葉舞秋風”的菊花精神。因此,她寧可終身不嫁,永遠等候衛若蘭或者一直守節,也不願改弦易轍。
只有這樣,才合得上湘雲自題“花因喜潔難尋偶,人為悲秋易斷魂”的素志,也才會有脂硯齋對她的命運的定評:“湘云為自愛所誤。”
而如果是這樣,那麼“白首雙星”一詞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釋,就是並非所有紅學家所認作的“牛郎織女”,而可能是“參商二星”。想證明這一點,只要看看原著裡用過多少個“參商”,就知道曹雪芹對此二星的偏愛了。
況且,若說不是如此,而一定要成親才稱得上是“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