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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三叔打的那三板子,雖說心裡頭多少知道是怎麼回事,可讀書的娃兒,哪個沒有被老夫子打過手心?他三叔打他,那是說明把他當成了學子一般看待,於情於理是挑不出來半點毛病的。
捱了就捱了吧,就當多長個心眼,只要挺過去這一關,以後蒙學,在學堂裡也能少受同窗的欺負。
聽說學堂裡蒙學的都是家境殷實的孩子,可不敢讓人家瞧不起自家娃兒,家裡就是在揭不開鍋,也要緊著孩子,一身新衣是少不了的,還有,聽說學堂裡的孩子手裡都會有幾個零花錢,放了課就喜歡往那商鋪買些零嘴,人家家的孩子有,可不能虧了自家孩子,不然整個學堂的孩子都在那吃零嘴,就自家孩子眼巴巴看著,肯定要招人瞧不起的。
屋外的雞叫了三遍的時候,滿腦子胡思亂想的王氏才一個激靈。
已經三更天了,在不睡覺,明個早上肯定起不來,正想著要不要提醒娃兒睡覺,可看著那小孩子捧著書亮晶晶的大眼睛,猶豫了半晌,卻怎麼也張不開嘴。
是了,想要去蒙學,想要從他三叔那裡把浩子的名額生生搶過來,想要得到自家老頭子的認可,這孩子不拿出拼命三郎的勁頭,恐怕是休想的。
既是這般,該苦的,那就苦一陣子吧,明天一早自己叫他起床便是,再說,他三叔應該不會再天矇矇亮就把人叫起來背書了吧?
四更天合上書的時候,天色就已經有些發白,等吹了燈,腦袋剛剛佔到床,感覺也就是剛剛眯眼,就被王氏叫醒了。
外頭的天色在這一眨眼的功夫已經大亮,感覺腦袋有些蒙,很想回頭在躺一會,可突然看到王氏雙眼中的血絲,這便強行把瞌睡趕跑,然後光著腳下床的時候,就見王氏趕忙從櫃子上拿下來一床嶄新的小鞋擺在了床頭。
等王氏親自把那小鞋穿在張傑腳上的時候,臉上帶著笑的王氏輕聲道:“去,下去蹦蹦,看合不合腳。”
一下子從床上蹦了下來,腳上穿上鞋的感覺,就是不一樣,墊了墊腳尖,大小正合適,咧嘴笑了笑的張傑開口道:“正合適,比買的舒服多了,還是孃的手藝好,我以後只穿娘制的鞋,旁人的肯定穿不慣。”
等王氏臉上笑開了花,將書桌上的書本拿了起來,閉上眼,腦海中便清晰的浮現出整篇百家姓的文字。
還好,一天一夜的功夫沒有白費,總算是把所有的字都記在了腦子裡,這會就不怕三叔提問了。
這般想來,腳上第一次穿著鞋的張傑就出門了,三叔和浩子已經坐在了石臺,而讓張傑感覺到意外的是,小嬸子家的金蛋不知道是抽了哪門子瘋,也跟著跑到石臺湊熱鬧來了。
瞅了瞅小叔家的房門,大清早的,沒有大人叫,金蛋這小子不一覺睡到太陽曬屁股是不可能起床的。
這般說來,小嬸子到底還是忍不住寂寞了,也是,一大家子每家孩子都有讀書進學的機會,就小叔家沒有,小嬸子心裡不平衡也是正常。
話說,如果張傑沒有跟著摻和進來,如果被選中的只有三叔家的張浩,那三嬸子或許還不會覺得如何,現在三家子有兩家都有娃兒得到進學的機會,小嬸子肯定會不滿。
不過這些都是些細枝末葉的,就憑著金蛋的悟性和小孩子心性,張傑斷定,在三叔的木板加教鞭下,至多能堅持三天,那都是十分有毅力了。
氣定神閒的來到了石凳旁,張傑特意把自己腳上的鞋子亮了亮,不過不知道是滿院子人都眼瞎了還是這麼著,竟然沒有一個人發現張傑腳上穿了新鞋。
砸吧砸吧嘴,略顯無奈的張傑便老老實實的坐在了石臺旁。
第三十六章 不再美味的雞蛋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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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張傑恭恭敬敬的把書還給了三叔,果不其然,板著臉的三叔便開口詢問張傑書背的怎麼樣了。
沉吟了好一會兒,特別是看到小嬸子家的金蛋正留著鼻涕坐在自己跟前的時候,臉上擠出許些驚慌的張傑低聲道還沒有背熟悉,想來在過三五日便能熟練地背誦出來了,
繃著臉的三叔又教訓了張傑幾句後,便不再糾纏,想來這也是在他的預料之內。
張傑不會背才正常,要是真的會背了,說不得他又該怎麼胡思亂想了。
既然又加了一個人,那就變成了一個大人三個孩子,今天三叔顯然不打算在教什麼百家姓了,而是換成了三字經。
所以,大清早,院子裡便傳出了‘人之初,性本善!’的朗讀聲。
小嬸子一直在屋裡伸著頭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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