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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比還手更讓我衝動。
李論從地上爬起來,擦了擦被打破的嘴唇。他看了看沾血的手指,用它去夾起桌子上的報紙,舉到我面前,說:“在110到來之前,我們最好言歸於好,並且馬上離開,因為我想酒樓的老闆已經報了警。否則,明天的報紙上就會有這麼一條社會新聞,兩位入選廳官酒樓大打出手,只因爭搶美女好友反目成仇。”
我第一個反應是從錢包裡抽出超額的錢來,讓服務員拿去,並聲言不用找了。然後我抓著李論的手,拉他出了酒樓。
我們在酒樓外不遠的地方看見警車呼嘯而來,停在酒樓門口。兩個戴著“110”袖章的警察跳下車,箭步進了酒樓。警車上的警燈依然忽閃忽閃著,銳利的光芒照射著我們。
我們抱頭鼠竄。
為一個女孩打架
我坐在考場的正中央,我的正前方是評審委員的坐席,我數數一共七位。我的後面是由參加公選單位的領導組成的旁聽人員,具體地說是寧陽市政府的領導,其中包括市長姜春文,我在電視上見過他。考場邊上還設有計時員、計分員、核分員和引領員。
我怎麼看怎麼像是在法庭上。
評審委員會主任主持提問,他正襟危坐,像是個主審官。
“俗話說知人難,知己更難,你如何看待自己在這次公選筆試中脫穎而出?時間是3分鐘。”評審委員會主任考問我。
我想這是每個應試者一上考場迎面而來的一道題,現在輪到我來回答。
我想都沒想,就說:“我在這次公選筆試中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績,說實話,是我沒有想到的。我甚至想我可能會是倒數第一名,因為我的答卷充滿著刺眼或尖銳的觀點和論述,儘管我相信我的觀點和論述是客觀的和有建設性的,是我長時間的體會、憂患和思考的表達,但仍然顯得‘不合時宜’,因為我是在參加廳官的考試,是為了個人前途的一次攀爬。但是在我看完題目以後,我已經忘記了我在考試,也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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