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第1/4 頁)
“剛開始是有人請她去主持節目,其他的事她一概不做,後來她好像有點收不住自己了,反正,我也不太清楚,是聽別人說的。你怎麼又關心起她來?”
“我也聽別人說她的閒話,才隨便問的。你早知道了,為什麼不勸勸她?”
一份異想天開的訴狀(2)
“她?她能聽我們勸?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脾氣,誰勸也沒用。”
“她爸知道嗎?”
“當然不知道了,那種事兒能讓家裡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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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的心裡很沉重。本來他想今天再去找找巫麗的,可是他現在不想去了。他知道巫麗是自甘墮落,便想起巫麗從前對他說的那句話:“我就去接客。”他一想起巫麗跟那些男人亂搞,他就對巫麗越發地厭惡了。他想,一定是情慾在作怪。她什麼都不愁,物慾對她沒什麼誘惑力,但情慾對她卻有誘惑力。
晚上,他又睡不著,他看見巫麗和一個一個的男人輪流Zuo愛,說著下流的話,勾引著男人。等他睜開眼睛,什麼都不見了。他又閉上眼睛,努力地想睡著。他又看見吳亞子和穆潔一起笑著向他走來,到跟前時突然變成了譏笑,口裡罵著:“想和我結婚,也不看看你口袋裡有沒有東西。”然後他就看見兩個女人轉過身去,和兩個男人擁抱著走了,那兩個男人也留下一串嘲笑聲。他不想聽了,就又睜開眼。又是什麼都沒有了。現在他不敢睡。他坐了起來,開啟燈,又拿起那張訴狀看了起來,直看得他熱血沸騰,怒氣衝衝。
快到五點鐘時,他終於疲憊地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十點鐘時,他醒來了。手邊放著那張訴狀,他讀起來。這陣子讀卻沒有了昨夜的那種感覺,便把那狀子放下,洗臉,刷牙,然後他繼續去圖書館寫論文。可是,一坐到那裡,他就看見滿天下的人都在為一個字而奔忙,就是“欲”字,說得清楚一些,一是物慾,二是情慾。他越想越覺得就是這麼回事,便回到宿舍,又拿起那張訴狀看起來,發現自己的文章寫得真好。他不知道把這篇文章怎麼辦好。說是張訴狀,卻不會有受理的地方;說只是篇文章吧,卻明明是張訴狀,裡面的八大罪狀寫得清清楚楚。
他無心再做他事,一心想著自己的這篇文章該如何處理。想著想著,他就想,人們不是說他瘋了嗎,他索性再做一件瘋事。他來到了附近的法院,找到了法院辦公室,問裡面的人,這張訴狀應該交到哪裡。一箇中年人看了看,說:“這不是訴狀,是一篇文章。”張維說:“誰說不是訴狀,明明是一張訴狀。”張維對那個人說他的文章不是訴狀很生氣。中年人看了看張維,又看了看底下的訴訟人名字,就問:“你是哪個單位的?”張維說:“北方大學。”那個人仔細地把張維看了看說:“你一個大學生,怎麼連最起碼的一些知識都不知道,你要告誰啊?這裡面寫清楚了嗎?”張維說:“我告慾望啊,不是寫得很清楚嗎?”中年人說:“慾望是誰啊?”張維就說:“慾望就是慾望,是每個人都有的慾望。”中年人很生氣,說:“我給你再說一遍,這不是訴狀,只是篇文章而已。”
張維去找任世雄,他覺得任世雄在這方面肯定有好主意。果然,任世雄聽說後,拍案叫絕,一拍張維的臂膀說:
“啊呀,他媽的,張維啊,你真是一個天才啊。你居然能弄出這樣一件奇事來,真是聞所未聞,古今絕無。你給我一說,我就怦然心動。現在最好的辦法是,你們在法院審理此案,但要讓新聞界知道,把這件事報道出去,然後專門找一家報社和雜誌社刊登審理內容,這樣,公堂就不在法院裡了,而到社會上,就真正成了一件議論社會公理道德的大案。”
張維一聽,正中心懷。任世雄說:“這件案子由你來作,但最後由我處理出版事宜。”張維雖然對任世雄很有意見,認為任世雄給他的稿酬實在太低,但現在也顧不上那麼多了,就回去認真地準備。
第二天中午,任世雄來找張維,說一切事宜都辦妥了,有好多家報社到時還要現場採訪。下午時,兩人就去找法院領導。
結果,他們都不同意。說是在胡鬧,就這麼完了。
張維和任世雄從法院出來,一路罵著回到了學校。任世雄說:“乾脆我先把你這篇文章想辦法發了,也一樣有效果。”張維說:“就怕沒地方發。”任世雄說:“試試吧。”試的結果也是沒地方發。
第九部分
可是,開門的是一個很漂亮的姑娘,長得跟崔靜怡有點像。張維忽然間不知所措。雖然這也是意料中的事,但是,他還是不能像李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