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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原子的聚變和重鈾的裂變
作為核反應的方法。而事實上,任何同種或是異種的原子都是可以起核反應的。
人類先進所能觀測到的最極端的微小反應就是電子間的反應了。但理論上,甚至光量子
之間也能起反應,只是由於光量子微小的體積與巨大的速度使得其反應難以發生罷了。
既然任何微觀物質間都可以起反應,何況宏觀的呢?我最討厭班主任所說的“你們是不
會有結果的”這樣的話。為什麼要“三歲定八十”地跟我們講那麼久遠以後的事情呢?
我們這種年紀,何嘗要得出結果,我們只是要開花而已。即使是曇花一現,但至少也存
在過,定會留下美好的回憶。
開學第一天,便發現施惠真的不來了,班主任已經說清楚,因為她少不更事,已經被就
會父母身邊去了。嗬,這是挑撥的結果吧!
了無情趣,翻翻看小說,奈何跟我是一個版!
2月22日
不立山頭難望海,靜停雲端能把風。 ——題記
速度是什麼?速度是兩物體在單位時間內的位移。速度是相對的,如甲以對地每秒三十
米的速度向東行駛,乙以對地每秒二十米的速度向西行駛,那麼對乙而言,甲正以每秒
五十米的速度遠離它。參考系不同,表示的速度也就不同。世上無絕對,這五個字可以
簡略地概括愛伊斯坦的《相對論》。但是,愛因斯坦為何要給出速度的極值呢?在我看
來,速度並非不能超過3×108m/s。
其一,速度是相對的,不存在絕對的值,兩束速度方向相反的光束的相對速度是6×
108m/s。可以想象,有朝一日,人類科技發達到能製造出對地速度為1/2光速的飛船,兩
艘飛船之間的相對速度便達到光速了。不過那時,兩艘飛船上的人就無論如何也看不見
對方了。由於這個道理,我們可以推測一些我們看不到的天體,正是以這種高速遠離我
們。
其二,這個3×108m/s是光束傳播的速度,並不是光量子的運動速度,正如物體動能與其
分子動能、物體勢能與其分子間勢能是不同的。打個比方,你大清早晨運,去跑步,但
你吃的早餐並不會以你跑步的速度往下排。所以,在無法測量光量子的運動速度時,怎
能說:“任何物質的速度都不能超過光速”呢?
不過,速度的極值是否存在對我而言是無關緊要的,因為我知道物質世界裡的速度是不
存在於精神世界裡的。譬如:“九一一”事件裡,遠在澳洲的母親“聽”到了兒子死前
的慘叫;李賀在長安休息時“看”到了西域裡未曾謀面的情人。我們有句開玩笑的話:
“思想有多遠,你就滾多遠。”這句話確實值得考慮:畢竟這是不可能的,思想的速度
的最大值分母為零,也就是無限大。
但是,為什麼,我心中對施惠的無數次呼喚總得不到回應?冬天裡,雪地中的一隻蟋蟀
啊,在孤寂地長鳴。這個心情,大概是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的吧!
8月,山頭上的那棵大榕樹,三片生長在同一枝條上的葉子一齊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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