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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旮旯裡來了?不說清楚就退錢,大家不去發那份洋財還不行嗎?
退錢!退錢!另外有幾個人也跟著喊起來。
林經理起先還硬了兩句,一看形勢不對,怕激起眾怒,又慌忙跟“斗笠”嘀咕開個小燈,燈亮起來好說話。
於是開燈,開的果然是小燈,五瓦左右吧,就掛在牆壁上,慘淡地亮著。
依舊有些昏黑,卻仍能看出這是一間祠堂,難怪門口設了個那麼高的門檻。這可能是村子裡最大的一個室內空間了,也是日常裡除宗族祭祀外,村裡的男人們聚會商事的重要場所。
要擱在平時,這裡絕對是女人們的禁地。今天卻一呼隆進來三十多個女的,不知算是破例,還是冒著犯忌遭逐的危險作如此安排。
林經理說,之所以帶大家到這裡來,是因為工作安排上出了點小意外,詳細的情況一下子說不清楚,大家也就不要刨根究底了。反正就是這個小意外,導致不能再按原計劃經由香港正常出境了。
公司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另想了一個辦法,就是從陸路出境,先到東南亞的G國,之後再統一安排飛往目的地,這也算是曲線出國嘛,目的達到就行。諸位放心,公司董事會承諾,肯定會把大家都送出去的。
他接著說,至於個別人嚷著要退錢,說實話,就這十五萬塊,主要是交給國外公司的。太朋公司基本就沒賺什麼錢,一路上還得安排五十多個人的吃住行,哪一樣不要錢?繞道出去,公司的成本增加了,本來可以直接取消行動,退錢了事。可是為了大家發財,公司寧願賠本也要將大家送出去,還不是為了大家好?當然,如果還有嚷著要退錢的,可以,一分不少,馬上退。但是……
大家注意一下,這個“但是”非常關鍵,不得了。
但是,話得講清楚了,現在要採取的方式帶點非法性質,一不小心被抓住了是要蹲大牢的。這裡的五十多個人都拴在一條繩子上,你一兩個人跑回去了,保不準誰腦袋發糊充當二楞子,跟公安去一告密,或者間接地讓公安給順藤摸瓜地查了過來,一抓一大串,那還不壞了大家的事?公司損失事小,擋大家的財路事大。到那時候,五十多個人誰也饒不了你!好了,誰想退出的舉個手,公司絕不阻攔。
這個話一說出去,聲情並茂,連嚇帶誘,大家都啞了聲,沒人舉手。這時候,一退出就是擋大家的財路了,誰還敢再當這出頭鳥?不怕給當場撕了?
事已至此,說什麼想什麼都是徒勞無益,只能聽任林經理的安排了。
當夜再無風波,大家就地坐著,相互依偎而睡。因為一路勞頓,大部分倒也睡著了,只是時不時就得調整一下姿勢,睡得很不踏實。
第二天,五十個人都被要求不得離開祠堂半步,以免引起村民的議論甚至恐慌,進而可能驚動當地警方。
快到傍晚時,天空淅淅瀝瀝地下起了小雨。驟然而起的秋風秋雨,讓憋在室內吃了一天泡麵、八寶粥的五十個男女疲倦的面容上更顯陰鬱。
晚上八點多,雨越下越大,大家才就著一點點礦泉水啃過幹泡麵,正準備像前晚一樣眯眼打坐。林經理突然走進來宣佈:五分鐘後動身,爭取晚上就翻過幾公里外的那座大山到達G國,實現出境大計。
這句話將大夥兒都打懵了,萬萬料想不到,滿腔熱情用十五萬元買來的,竟然是這樣一種大雨之夜集體翻山越嶺的出國方式!
第二十三章 傷痕累累的偷渡(六)
黑暗。崎嶇。陡坡。
泥濘的山路。溼透的衣服。冰冷的秋雨。
在“斗笠”的帶領下,在林馬二人的吆喝下,五十個人每人拿了一根竹棍,身穿著那種一次性薄膜雨衣,深一腳淺一腳摸索著向前走。
準備好的幾支防水手電,在幽深潮溼的森林裡猶如螢蟲之光,根本就起不到什麼作用。
這“斗笠”就相當於林經理找的導遊地陪了,他應該是本地人,長年在邊境地區隱秘出入的。用行內的話說,他也算是在道上混的,熟悉偷越國境的路線和沿路地形,也知道如何才能有效避開邊境警方的巡查監控。
但從他的行為和這次帶的路來看,肯定是在當地並沒有折騰出什麼大名堂來,屬黑白兩道關係都搭得不硬的那種,充其量只能算個“黑導”。
所以,他只能帶著大家偷偷摸摸地趁夜黑雨大時跑路,哪兒偏僻難走他往哪兒帶,讓一幫子志在爭創外匯的熱血青年都跟著受罪,叫苦連天。
一行人狼狽地走了兩三個小時,問題出來了,好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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