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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打Lyle和Rydian的電話。剛剛掛掉,電話突然響起來了,螢幕上閃的是Lyle的號碼。我接起來,在聽到他聲音的那一秒鐘開始抽,幾乎沒有辦法回答他的問題。
我記得自己那一天像個迷路的小孩子一樣,抹著眼淚,一個字母一個字母的把街邊路牌上的路名報給他聽。似乎過了很久他的車子才出現在我眼前。我跑過去,上車,緊緊地抱住他。後視鏡裡面,我看起來狼狽的要命。但是他卻說:“看來我以後要經常惹你哭。”因為淚水把我的睫毛沾在一起,可愛極了。他說對了,這是第一次我在他面前哭,但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
那天晚上,新聞裡滾動播出的都是巴基斯坦地震的訊息,震級從最初估計的7。6級上升到7。8級,CNN Asia的主持人說的整整一代人在這場災難當中死去。而在新德里,直到深夜,還是有許多人因為害怕餘震露宿街頭。我和Lyle卻全無所謂的躺在他房間裡的床上,我終於問了那個盤亙已久的問題:“和我在一起之後,你有沒有別的女人。”
他回答將要主宰我的憂傷和快樂:“最近六個月沒有。在紐約從來沒有過。”
“這麼說我是紐約的唯一?我很榮幸。”
“你是我的唯一,我愛你。”他說。
31) 婚禮
“我為你感到難過,因為我不愛你。” 我回答。
我不記得之後對他說的是“我恨你”還是“我討厭你”。我只清楚地記得,到那個時候為止,我們認識一年一個月又兩個禮拜,從第一次做愛算起也有差不多有一年時間。6個月?紐約的唯一?諷刺的回答。
“為什麼?”他明知故問。
“我從小就不喜歡跟別人分享玩具,也不喜歡住宿舍,討厭集體活動。”
“我早就知道我們的共同點很多。”他回答。
有些話第一次說出來好像很難,真的說了就變得像順口溜一樣簡單。那天晚上他說了無數次愛我。我也無數次的回應,我討厭你。他不相信,或者根本無所謂。畢竟我仍舊在他的床上,身體和身體糾纏在一起,吻著他,撫摸他,用陌生的略帶沙啞的聲音反反覆覆的問:“她們在床上叫你什麼?你們是開著燈,還是在黑暗裡做?她們喜歡吻你哪裡?用舌頭還是牙齒?……”
直到他發出幾乎無聲的呻吟,把我壓在身下,對我說:“別再拷問我了。”
我們彷彿不知疲做愛。雖然我覺得很累,從上午開始就累的要命。我似乎有點低燒,胸口和手心都微微的發燙,離開他的身體和愛撫,任何一秒鐘都會叫我的發抖。“你好熱。”他在我耳邊一語雙關的低語。
不知道幾點鐘,我們停下來,靜靜的躺著等待呼吸漸漸平復。
“我可能要生病了。”我說。
“怎麼了?”
“天知道,瘧疾、黃熱病,或是出血熱,我沒有打預防針。”我笑著胡說八道,然後問他,“會過人的,你害怕嗎?”
“我現在沒什麼心情開玩笑。”他回答。
“我也沒有。我肚子疼,你把我弄疼了。” 我說,但是語氣就像是個玩笑。
他俯下身,溫柔的吻我的小腹,抱著我直到我推開他,背過身沉沉睡去。第二天早晨醒來的時候,我沒有生病,但還是很累。我們叫了兩份三明治,然後繼續睡到下午。一直到傍晚的時候,遠處傳來依稀的鼓聲和音樂聲。我套了件他的襯衣下床,跑到窗邊上從窗簾的縫隙裡往外看,是一支鼓樂隊,一輛馬車和身著盛裝的人群,在酒店的花園裡遊行。
“是婚禮。”他走到我身後,看了看,告訴我。“馬車上的是新郎。”
不管前一天發生過什麼,婚禮還是繼續。我說:“我們去看看吧。”然後就像小孩子一樣興奮的脫掉襯衫扔給他,穿好自己的衣服,拉他下樓。
可能所有的女孩子對結婚,或者說僅僅對婚禮那一部分,特別是盛大的婚禮,都有著某種情節吧。不能不承認我也不例外,雖然在我看來那只是一場鋪張的俗豔的婚禮,我還是想要看個究竟。婚禮在酒店最大的宴會廳舉行,中間一個四柱高臺,到處掛滿了紅色玫瑰和黃色金盞花穿成的花環,時間尚早,鮮花、酒和食物源源不斷的送進來。一個侍者非常殷情地帶我們參觀,又有些自豪的告訴我們,晚宴的賓客超過1000人,在他們印度算是中等規模的。
我很配合的做出又驚訝又羨慕的樣子,從宴會廳出來,上了電梯,才笑著對Lyle說:“就是花的顏色太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