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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開國之後,高祖皇帝廢除了很多陋習,比如女子不得纏腳諸如此類等等。雖然對於孀婦守節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也曾提到過,寡婦再嫁不得攔阻。只是有些習俗縱使朝廷一開始明文規定,但是幾千年根深蒂固的習俗不是那麼好改變的,越是豪門大戶,易風移俗越難。因此到了現在,有些條例早已經名存實亡。不過像李紈這種情況,她要改嫁,真要鬧開了去,抓住律法不放,賈府也無可奈何。
對於李紈的“剋夫”之說,王夫人曾經和賈政說起過,被賈政一頓訓斥,認為是荒謬之談。經賈政這麼一說,王夫人又想了想王子騰夫人和她推薦的高僧說的話,對李紈的“剋夫”也不在那麼堅定不移了,但是依舊對李紈充滿厭惡,認為她是個命薄無福的。如今賈珠已死,李紈又生下了賈蘭,而李紈又當堂立誓守節,讓王夫人對李紈的印象有所扭轉,往日對李紈的厭惡也就此少了幾分。賈母雖然對李紈也心有不滿,覺得是她的疏忽不當致使賈珠得病,但是賈珠已死,人死不能復生,這邊她又給她生了重孫子,憐她年少守寡,因此也就不再和李紈計較了。見李紈為賈府爭光,賈母和王夫人商量過後,做主把李紈的月錢調到了與王夫人平齊。
因為月錢提到和賈母、王夫人平等,府裡上下到李紈這裡討賞。面對眾人的恭喜,李紈面上作出一副喜悅的姿態,心中冷笑,恨不得把上門恭喜的人全都打出去。有什麼好恭喜了,這份“榮耀”是她死了丈夫換來的,若是可能的話,她倒想和大家換換呢。對於賈母和王夫人的這份“仁慈”,李紈一點都不感激,甚至她覺得這是她應得的。甚至李紈心中恨極了賈家的人,她和賈珠是夫妻,可是因為擔心她“剋夫”,她被迫和賈珠分開,懷著孕,卻日日吃素,這也就算了,但是他們連賈珠臨死最後一面都沒讓她沒見到。直到賈珠死了,賈家才通知她。那一刻,李紈真是恨極了,恨不得把賈家的人全都殺了。但是她不能,非但不能,而且還要繼續留在賈家,為賈珠守節,撫養孩子長大。
再嫁,不說李紈受的教育中讓她無法做出這樣的舉動,她若是再嫁,古板而保守的李守中絕對會因此而不認她這個女兒。賈家這些人,李紈知道,是靠不住的,那麼她不能沒了孃家,否則,她和賈蘭兩個,孤兒寡母真就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欺凌了。既然不得不留在賈家,那麼李紈就要盡力為她和孩子爭取生存空間。既然決定要守節,自然要博得個節婦的美名,藉此牟取更多的利益才是,所以李紈才在賈珠的靈前上演了那麼一幕。
作者有話要說:王熙鳳之父:名不詳。王子騰、王子勝、王夫人、薛姨媽長兄,都太尉統制縣伯王公之後裔。初曾隨熙鳳祖父在京居住,故知有王成這門連宗之親。後回南方,王仁曾連家眷回南省親長住。
書中李紈和賈蘭似乎一直遊離在賈府生活之外,直到住進大觀園才好了一點。而且感覺李紈對賈府的人一點都不關心,冷漠的很。哪怕是由她一直帶著的紅樓女兒們也一樣。除了守寡之外,想來還有其他的緣由。
☆、第四七章
李紈青春喪偶,從此棄了胭脂水粉,收斂性情,人前寡言少語,居家處膏粱錦繡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見無聞,只管守著賈蘭在一旁清淨度日。其實這一年賈府真的不順,除了賈珠病亡,賈璉娶妻之外,還發生了兩件事情,只不過這兩件都沒有前兩件重要,所以就湮沒在兩兄弟的大事之後了。
第一件,就是趙姨娘生了個男孩。趙姨娘雖然蠢笨,但是對自己的肚子可是小心萬分,她這邊小心翼翼,王夫人又一直憂心賈珠的病情,還要當家理事,還要忙著操辦賈璉的親事,所以無暇顧及她,因此在這胎上,趙姨娘反而要比上一次懷探春的時候,順利的多。
趙姨娘好不容易生了個男孩,自然不肯就這麼把孩子讓人抱走。女兒抱走就算了,兒子可一定要留在身邊傍身。讓他知道誰才是親孃才行,否則兒子就是幫著別人生的了。再說王夫人那邊剛死了一個兒子,我這邊就生了一個,她心裡必然心中不舒服,要是抱到王夫人身邊撫養,誰知道這個孩子長不長的大。
因此趙姨娘就抱著剛生下的孩子在賈政面前哭訴,哀求他把孩子留在自己身邊,就把她當作照顧孩子的老媽子一樣看待就可以了。又把探春拿來打感情牌,說她從被抱走後,一年也通共見不了三兩次面,想的每晚心肝抓撓般的疼。又表明自己地位低微,比不過王夫人,所以就算孩子養在她身邊對王夫人也無礙。因此請賈政看在骨肉天倫的份上,把孩子留在她身邊讓她照看。
素日裡賈政最寵趙姨娘,他剛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