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4/4 頁)
洋行做文職,養活我和外婆。那時候我們環境真不好,住廉租屋,我冬天夏天也只有一件校服,天氣熱,白校服被汗溼透了,我晚上洗,第二天天未亮把它燙幹再穿。我知道媽媽賺錢辛苦,我不敢要求她多買一件讓我好替換,不用天天洗,天天摸黑起床。雖然如此,由於外婆疼我,我們一家三口,過得非常快樂,起碼我們感到快樂。但願三個人能永遠生活下去,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坐汽車、住別墅享福。不錯,我沒有反對母親再嫁。因為她為了支援一個家,捱了十五年,既然她找到一個真正愛她的人,而那個人又那麼慈祥,我為什麼要反對她再婚?我的面子比她的幸福更重要嗎?”
“你說話很動聽。是的,時代不同,我也認為做子女的,不應該反對父母再婚。我爸爸要娶你媽,我也沒有怎樣反對。但是如果只是單純為了母親倖福,不是為了自己想來石家做千金小姐,並且利用石家找個金龜婿享福,你絕對沒有理由對我千依百順。無論我對你怎樣狠,你總是忍,我令你如何難堪,你還能微笑,這不是另有目的,不是虛偽嗎?”
“啊!”鼻子塞住了,眼淚在眼眶裡打滾。她乏力地坐在噴泉旁,“我說我小時候快樂,是因為有外婆,外婆真的疼我。但是母親對我就不好,她不關心我,嫌我礙眼。我年年考第一,她沒有讚我一句,反而常向我發脾氣。她每天下班我就怕得要死,我常常偷偷躲著哭。外婆為了我罵了媽媽好多次。不過,外婆也常勸導我……”
秋如頓了一下,抹抹淚水,清清喉嚨:“外婆說:媽媽二十歲就守寡,那時媽媽美得像一朵花,她為了養活我們,犧牲了青春,犧牲了幸福和快樂,我應該善體親心,容忍母親的無理責罰。於是,我從小便學會忍。明明自己有理,我也願意道歉。再說,我性格比較溫柔,我不習慣對人呼喝大罵。如果你認為性格溫柔,不肯跟人家鬥爭到底,是沒有骨氣,我認了!如果你認為我處處忍讓,你錯了我仍然順從你,是我出賣自尊,我也認了!但是,我不承認我虛榮、虛偽,因為沒有這個必要!”
“看你的樣子是很苦,就算你虛榮、虛偽,我也不跟你計較。”文欽軟了下來,“既然有個佛烈這樣好的人向你求婚,你就別再撐下去。嫁進佛烈家,他們一家會對你很好!再說,你媽又不關心你,你受母親的氣,又受我的氣,何苦?快去享福吧!還窮不夠,苦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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