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2/4 頁)
紙條:請吃飯、請看戲、求婚都有!”
“明新,”林太太笑問兒子,“你嫉妒不嫉妒?”
“嫉妒死了!”明新很認真的說,“每天去聽她唱歌,總聽見四周的人在說她,有些說她甜,有些說她可愛,有些說她好玩,最多人說她像蘋果。”
“明新莫名其妙,他天天吃乾醋,又擔心有一天我會被人搶走。”
“我不是替兒子說話,他的表現,完全是因為愛你。誰喜歡讓那些男人對自己所愛的人品頭論足。被人多看一眼也心痛。”
“也沒有辦法,大學沒考上,要是不出外做事,難道每天在家裡等吃飯?”
“遊手好閒當然不好!”林太太看了看丈夫,“家裡只有我們兩老,明新每天要去接你,難得在家吃飯。如果你和明新結了婚,家裡就熱鬧了。”
“結婚?”翠姿很意外,“太早了吧!”
“不早了,明新已經有自己的事業,他已經有能力成家立室。”
明新渴望的眼神注視她。
“我不是說明新。伯母,我下月才滿十八歲!”
“女孩子早點結婚無所謂,太早生孩子就不好:第一。你還未完全發育成熟,第二、孩子太纏身,太早做母親不划算。”
“那索性等我成熟了才結婚!”
“結婚而不早產子,那和約會沒有什麼分別,只是兩個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林太太說,“我們到客廳邊吃水果邊談,等金姐收拾飯桌!”
明新削了個蘋果給翠姿。
“翠姿,或者你心裡會想:婚後要和你這兩個老人生活在一起,根本不可以痛痛快快過二人世界。你認識我們幾年了,我和你世伯一向不喜歡過問後輩的私事,也不會騷擾你們的生活。只要你們結了婚,不回家睡覺我也不會擔心。”
翠姿咬住蘋果望著林太太。
“你們絕對可以自由活動,如果你們在家請客,不歡迎老人參加,我們可以去吃頓飯、看場電影。你們也可以趁還沒有子女牽掛,去一度蜜月,二度蜜月甚至六度蜜月!”林太太明理的點一下頭,“若你們要組織自己的小天地也可以,隔壁A座也是我家物業,我們可以把房子收回來,給你們做新房。”
“明新要上班,不可能天天陪我出國旅行。伯母和世怕又要回學校上班。我一個人跟著金姐,天天求她教我包餃子?”
“太閒日子難過,每天等丈夫下班,也實在無聊。你喜歡唱歌,更喜歡有人專心聽你唱歌。我們是開辦幼稚園的,你可以擔任上午班的唱歌老師,小孩子會很喜歡聽你唱歌。半天工作,也不會太辛苦,學校假期又多。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零用錢多好!”
翠姿聽得動了心:“那些小孩子可愛嗎?”
“好可愛!個個胖嘟嘟、面紅紅,眼睛大大……實在好討人喜歡,擔保你看了喜歡!”
“我是很喜歡小孩的,不過……”
“不要猶豫了,你和明新是相愛的,結婚也是時候,暑假過後,你又可以換一份職業。不必面對那些懷有目的的客人!”
“伯母,我今晚回去告訴媽媽。”
“應該!先徵得她老人家同意。”
“媽!”林明新握了母親的手,“我非常感激你!”
“感激我?”
“你說的那番話,我本來一直想對翠姿說,但是我又沒有勇氣。現在你替我說了,我可以放下心頭大石,鬆一口氣,我實在不喜歡翠姿在外面唱歌!”
“啊!”翠姿敲一下他的頭,“你這樣就算是向我求婚?”
金姐連飯也不吃,本來站著聽,越聽越開心。看見翠姿打明新,她連忙說:“朱姑娘,你可以打二少爺,但不要打他的頭,會打壞腦的!”
翠姿看了看林明新,又看了看金姐,吐一吐舌頭。
“金姐,你可憐我也沒有用。”林明新裝得苦兮兮的樣子:“她年紀小,又討人喜歡,爸爸媽媽當她如珠如寶,以後我若不小心伺候,每天還有一頓打!”
“我是那麼兇嗎?”翠姿瞪大眼看他,又笑了起來,“伯母,明新冤枉我!”
“明新,翠姿還是個小孩子嘛,讓讓她!”
“金姐,是不是?我是被欺壓的了!”
“你還敢!”翠姿伸手到桌下捏他一下。明新誇張地大叫,林太太拉住丈夫哈哈笑了起來。
金姐也開開心心的去吃晚餐了。
只要翠姿嫁進來,以後還怕沒好戲看?
林明新送翠姿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