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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淡淡冷笑,臉上的神情,像是突然發現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我早該想到,這小子是個純情的傢伙——哼,還真是純得無可救藥!”
“什麼?”
“我想阿滅應該不願意再見到你了,因為,你畢竟是和我們不一樣的。”
Lenka對寶芙說了這樣一句奇怪的話,轉身就走。
“姐姐!”寶芙遲疑了一下,叫道。當看到Lenka那張明顯是對她缺乏耐心的臉時,她還是懷抱著牛皮糖精神,問出她這幾天,一直都在關心的問題,“阿滅,他還好嗎?”
“如果我能儘快找到他,也許會好,否則……”
“姐姐,能告訴我嗎,阿滅出了什麼事?”
Lenka的言語,和她眉目中的焦急,讓寶芙也情不自禁憂心忡忡起來。
“這是我們伏魔族的事,和外人無關。”
“阿滅是我的朋友,如果他有什麼事,我不會袖手旁觀的!”
就知道會被Lenka拒絕,但寶芙還是大聲說出自己心裡的想法。
其實她心裡也犯嘀咕,不知道阿滅那傢伙,會不會把自己當成朋友,但是在她心裡,確實有著對他的關心。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發現自己,最近一直都有在想阿滅。
想著他為什麼那麼混蛋,在公園裡差點兒咬死她以後,就一直躲起來,連句道歉也不說一聲。
如果能見到他,她一定要好好修理他一頓。
也許是被寶芙堅決的態度打動,Lenka再次停下腳步。
“那天你也見到了,阿滅身體裡,關著一個不屬於阿滅的東西。”
“塔?”
“阿滅告訴你的?他對你還真是無話不說!”
“不是啦,我也有我的訊息來源!”
寶芙不是神經末梢無感症患者,察覺得出,Lenka和自己說話時,語氣裡那股嗆酸和不友好。不過她覺得Lenka大概是想錯了,自己絕不會成為Lenka的敵手,因為Lenka是那麼美,那麼迷人。如果哪個男人不喜歡Lenka,大概才是腦子有病。
最關鍵的是,寶芙深信,阿滅和自己之間,絕不可能有什麼。
稍微有理智的人,都會明白這一點。
不過當她坐在Lenka那輛黑色的哈雷機車後座上,在北京城的大街小巷以超高速狂飆時,還是感到一絲悔恨,為什麼自己在答應上車前,沒有事先留下一封遺書。
每一個阿滅有可能到過的地方,她們都找遍了。
寶芙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大概永遠也不會相信,人類可以擁有狗那樣靈敏的嗅覺,僅僅依靠殘留在建築、甚至是空氣裡的一些痕跡,就可以找到他們要找的線索。
不過Lenka很不認同寶芙將他們伏魔族比作狗。
“狗並不是世界上嗅覺最靈敏的動物,有一種王蝶,在交配期,雄性王碟在十一公里之外,就能聞到雌王蝶身上的氣味兒,然後這位情郎,會不遠千山萬里,跨過一切障礙,找到他的心上人。”
“聽上去,還蠻感人的。”
寶芙抬頭看了看四周,Lenka帶著她已經走進一座陰冷潮溼的廢棄倉庫。看樣子,阿滅最後留下的氣息,就在這裡中斷了。
“還有一種動物,鯊魚。”Lenka找到了電閘,拉開保險盒,讓屋子裡亮起來,“鯊魚的鼻子很靈,可以在幾公里外,聞到海上遇難者的血腥味兒,哪怕只有一滴血,它們也會像蒼蠅一樣趕過來!”
話音一落,她已經走到了寶芙身邊。寒光閃過,Lenka手中多出一把鋒利的匕首,在寶芙肩頭滑過。
“啊!”
寶芙痛得整個人一縮,她肩頭留下一道血痕,血正從傷口湧出來,今天穿了一件白色公主袖的襯衫,鮮紅的血,將袖子上的薄紗皺褶和蝴蝶結,頃刻浸透。
她吃驚的看著Lenka,不明白她為什麼要傷害自己。
“我希望你以後不要再叫我姐姐,我不是你姐姐!”
Lenka翠綠的眼眸中,閃爍著冰冷的光芒。
下一秒,寶芙只覺腹部猛地被重擊一下,登時就失去知覺。
當她再次醒來時,發現自己整個人,已經被五花大綁在一張沉重又斑駁的鐵椅子上,她的傷口,仍在微微滲血,喉嚨又幹又渴。
四周,慘淡的白熾燈光,照射著灰塵瀰漫的渾濁空氣。
她依舊在這間溼冷的舊倉庫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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