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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相當完善。奈良東大寺與法華寺現今還儲存有當時的澡堂與“大湯屋”。寺院開放澡堂讓施主享受沐浴的樂趣,便是“施浴”。從此,日本人養成了洗澡習慣,而施主在沐浴完畢之後,總是會捐獻一點沐浴金,所以“寺湯”又演變成日後的“錢湯”。
時代跨入13世紀的鎌倉時代與14世紀的室町時代時,施浴風潮更是興旺。這個時代在記錄上是寒冷時代,因此對庶民來說,泡湯不僅是洗淨身體的手段而已,更是避寒的一種享受。此時,施浴習慣也普及在一些貴族階級之間。當時的將軍足立義政夫人日野富子,每年年底都會招待親朋好友,於施浴之後再展開宴會。庶民階級的大都市富裕人家,也會宴請左鄰右舍,於沐浴之後款待熱茶、美酒佳餚。這種呼朋引伴到家中洗澡泡湯並吃喝玩樂的風土民情,逐漸被稱為“風呂”(Huro),正是今日日文的“洗澡”一詞。地方小都市和鄉村的藥劑師堂與觀音堂,也經常賓朋滿座,信徒與村民們自帶清茶淡飯、土產酒,就地排宴起來。
17世紀初,江戶出現了第一家錢湯。這是德川家康移居江戶之後的第二年,城邑還未形成。不過到了18世紀初時,竟普及到百步之內必有錢湯的程度。當時的錢湯是蒸氣浴,浴池內熱水及膝,人們坐在浴池邊緣,將下半身浸在熱水中,讓上半身沐浴在蒸氣中。一般庶民家庭則是流行“鐵炮風呂”,就是在鐵圓桶底下燒柴的方式。
江戶時代的錢湯是早朝燒水,下午4點左右結束營業。後來除了提供洗澡以外,還出現了“湯女”服務。這些湯女,白天幫澡客擦洗背脊,下午4點以後陪伴澡客喝茶飲酒。仙姿玉色的湯女,甚至可以與吉原煙花市的花魁媲美。據說湯女全盛時代時,有一陣子竟令吉原煙花市門可羅雀。可能是不分身份地位,人人都可光顧錢湯的緣故吧。畢竟對當時的庶民來說,吉原煙花市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德川幕府基於風紀上的理由,屢次釋出禁令,卻是完全不奏效。直至1703年江戶發生震災以後,湯女才逐漸自消自滅。
不過,錢湯依舊是庶民憩息的場所。18世紀以後流行的“二樓風呂”,正是現代郊外式澡堂的緣起。當時澡堂二樓大廳,是澡客們閒茶浪酒、對棋觀棋的社交場所。現代健康澡堂,不但有各式各樣的藥湯池,還有健身房、蒸氣浴、餐廳、電玩室、卡拉OK、日本舞蹈秀、按摩、兒童圖書室、午睡室……應有盡有。假日帶小孩去,可以玩一整天。
江戶錢湯起初是男女混浴,天保改革(1841-1843)之際,幕府才開始嚴厲取締。明治二十三年(1890),新政府更制定了七歲以上不準男女混浴的法令,此習俗才徹底消滅。不過,現代有些露天溫泉,還是以混浴為商業號召,否則一些夫妻或是父女母子,便無法享受“天倫浴”的樂趣了。當然洗澡場是男女有別的。目前,東京都內的一般錢湯(純粹洗澡用的)大約有一千三百家。
東京瓦斯公司所做的“洗澡文化”調查統計很有趣。據說,東京人泡湯頻度很高,通常在就寢前沐浴,夏天時是朝(淋浴)、晚(泡湯)各一次;福岡人泡湯頻度與東京人差不多,只是冬天習慣在就寢前洗澡,夏天則在晚飯後淋浴,而且泡湯時間比東京人短;札幌人每天沐浴的只有半數,冬天是兩天一次,晚飯後居多,平均泡湯時間也最長。在這三個都市之中,大概是札幌氣候最冷,白天不易流汗,而且夏天泡湯之後也沒有出汗與發熱問題,所以調查結果顯得比較突出吧。另外,公眾澡堂與蒸氣浴的利用頻度,也是札幌人居多,相當於其他兩個都市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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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湯(2)
曾經有位網友問我說:“你們日本人不管泡溫泉或是泡湯,都赤身裸體,怎麼不怕別人看?”我回說:“有什麼好看的?大家身體構造都一樣,頂多胸部有大有小而已,怕什麼?而且又不是隻有你給別人看,別人也是在給你看啊!”其實,這跟小時候的洗澡習慣可能有關。日本人一旦結婚生子,當媽媽的通常每天都會跟孩子一起洗澡,假日則由爸爸負責。所以日本人從小就看慣了媽媽或爸爸的裸體,長大成人之後,到澡堂或是溫泉泡湯,便不會在意別人的裸體。至於孩子們什麼時候才會拒絕跟爸爸媽媽一起洗澡,則各有各的。有些孩子在小學高年級時就會拒絕,有些是初中以後還習慣跟爸爸洗澡。對日本爸爸來說,女兒拒絕跟他一起洗澡那天開始,便是女兒長大了的證據,也是爸爸第一次“失去”女兒的時刻。
網友B在聊天時說:“小時候洗澡時記得有個很大的鋁盆,有個很大的壺,每次都要用煤油爐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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