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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刑事案件,這關係到一個城市的治安,也關係到他自身的政績。
一個公安局的政績,不是看這個公安局一年破了多少案子,當然如果有案件發生,這也是一個方面,但是主要是看這個公安局所在地的犯罪率。這既是我們的法律規定的,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向陽不是政治人物,顯然不太瞭解這些。他只是覺得應該給罪犯應有的懲罰。他根本不知道我國的法律條文下,懲罰只是手段,是輔助方法,卻不是目的。
局長見向陽不為所動,他以為他明白了,他覺得懲罰這兩個人,才是向陽的目的,他當然不會為了這兩個人,而得罪背景深厚的向陽。他笑著說:“您放心,這兩個小混混,不關個二三十年,是絕對不會放出來的。不知,你還少了什麼東西嗎?”
局長又點了一下,向陽卻沒有聽出來,他在關心口袋裡的錢,畢竟向爸離開他的視線時間也不短了。
一開啟,向陽都以為自己耳花了。口袋裡的錢不見了,而被換成了槍。
“有少嗎?”
“沒。”向陽立即紮好了口袋,並且背在了身上。開玩笑,帶著一口袋槍進了公安局,要是讓發現了……向陽根本都不敢去想。
“那你的衣服要不要也讓他們賠償?”局長又問道。
“不,不用了。”現在向陽只想立即離開這個地方。
第七十章、誤會
向陽父子離開了,是在局長的呵送之下。對於局長的表現,最不滿的便是他女兒楊蘭了。“局長,你幹嗎那麼低聲下氣。”在警局,他們是上下級,她只願隨著叫局長。她想靠她自己的本事,而不是靠有個局長父親。
當然,楊蘭和楊局長是父女的事實,局裡都知道。這無須他們去告知,自有人去打聽這一切。
“就是,局長。不過兩個農民工,定個打架鬥毆不就完了嗎?”有不知情的警察開口附和道。他不知情的是向陽的背景,作為同期被分來的警察,他對楊蘭很瞭解。再加上他人長得也不錯,也許一開始的瞭解,只是為追楊蘭。也許他的附和,只是想給楊蘭留個好印像。也許……也許有更多的也許。但是再多的也許,也無法蓋過一個事實,即他知道楊蘭和楊局長關係的事實。這樣一來,美好的初衷之下,他漸漸開始變得什麼都附和楊蘭了。
“農民工?他身上那套西裝,都快趕得上你一年的工資了。農民工。他的背景大著呢,這件案子要當重案要案辦。你們都去查查,多查一些這兩個小混混犯的其它事,越重越好。”局長命令道。
“局長,他們都被打得這麼慘了……”楊蘭還是不忍心,特別是一方成了豬頭二人組,一方卻一點兒傷都沒有。女人的天性在起作用,她們總是同情弱者。
“楊蘭,別說了。你只同情他們,卻想沒想過被他們欺負的普通人。”楊局長身為一市的治安局長,他知道市民需要什麼。比起被抓捕槍決的殺人犯,普通市民更關心自己身邊的事。比如街上的混混,夜市的酒瘋子,正大光明放高利貸的黑社會……這些才與普通人更加貼近,才更能觸動普通人的神經。可是這些,他都動不了,當然也不想動。
現在有兩個小混混打劫了,別說他們幹了這事,就是沒幹,只是他們混混的身份,楊局長抓了他們都不會覺得不安心。這也是政治。絕不無緣無故給自己樹立政敵。
向陽根本不知道公安局裡吵得不可開交,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了口袋上。“別碰!”他發現月紅想碰這袋子,立即轉過身,大喝一聲。
月紅一愣,有些尷尬,強笑著問:“這裡面是什麼?看你和大叔都這麼擔心這個。”
“沒,沒什麼,就是一些用具。”向陽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月紅見他不太想法,也就沒有追問下去,而是說道:“你們去哪兒?我送送你們。”
“不用,我們回家。”
月紅真的火了,轉身就走,她心想:竟然不領情,我這麼主動湊上去,你以為你是個香饃饃。我不過是覺得對不起你……不,對不起向大叔,想幫幫忙。什麼態度!
態度?現在什麼態度都不重要了。“向子,這個怎麼辦?”現在他們只關心這個。
“回家再說。”向陽隨手攔了個計程車。
“幹什麼?”面對司機去拿向陽背上的口袋,向陽立即又躲開了。
“把行李放後背箱裡。”
“我來。”向陽不敢讓任何人碰它。
“上哪兒?”
“回家,利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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