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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建文皇帝**、朱棣登基的訊息後,立即判斷出未來的形勢,然後果斷選擇跳江自殺——做出那樣的選擇並非黃觀無懼死亡,而是因為他沒有那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堅強信念,進而覺得死亡才是最好的出路。
朱棣派遣專人將黃觀救活,卻沒有對黃觀施加酷刑,而是將之流放。逃過一劫的黃觀,如今心思已經開始活絡起來。
無論如何,別說海外之地在黃觀等人眼中只是荒蕪野蠻之地,即便海外再好,“迴歸故土、葉落歸根”的想法對黃觀這種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人來說,仍舊有著不可抗拒的誘惑。
朱棣對他們這些“文職奸臣”的判罰輕重不一,有些人只是全家受牽連,有些人是三族受牽連,而黃觀、景清等人則是九族均受牽連。對黃觀本人而言,這個判罰反倒有種“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味道。黃觀的家族本身就是個大家族,而九族加起來更是多達五百餘人,遠遠超過那些只是全家受牽連以及三族受牽連的。
這便意味著,抵達呂宋後將每一口男丁都單列成一戶,然後儘量平均分配到十處營地中,那麼黃觀便可以升為有邑騎都尉了。接下來,再想辦法弄建起新的基本采邑領,待獲得三等有邑男爵的爵位後,他便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國了!
想要成為三等有邑男爵,理論上只需要擁有三十座莊園。呂宋島上有不少尚未開化的土著,因此倒也不必傻傻地等待人口自然增殖——擄奪的人口充實莊園顯然比等待人口自然增殖要快得多。
雖說三等有邑男爵需要獲得帝國本土的認證,然而黃觀將《移民紀要》裡面這些話掰開來、合起來,揉碎了、再捏起來掂量,雖然有些地方仍舊沒能理解透徹,卻怎麼也無法從中看出朱棣有什麼惡意。因此,返回大明本土之日倒也並非遙遙無期。
黃觀半喜半憂地嘆了口氣,思路不由自主地轉移到朱棣所公佈的《爵位繼承法》上。
“……世襲貴族之爵位可被繼承,終身貴族之爵位不可繼承。”
“……爵位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與被繼承人擁有五服以內的血緣關係者自動擁有爵位繼承資格,少數民族地區,其子弟、族屬、妻女、女婿及甥之襲替,胥從其俗。”
“……繼承分值高者繼承爵位,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繼承人繼承分值相同,爵位繼承者由大明帝國皇帝指定。”
“……獲得被繼承人推薦的繼承人加五分,被繼承人最多隻能推薦一名繼承人。”
“……血緣關係為二服者擁有四分;為三服者擁有三分;為四服者擁有兩分;為五服者擁有一分。”
“……繼承人的生母擁有大明皇室血統者加三分;生母為大明帝國本土出生的漢人加兩分,生母為漢人但並非大明帝國本土出生則加一分。”
“……繼承人的配偶擁有大明皇室血統者加三分;配偶為大明帝國本土出生的漢人加兩分,配偶為漢人但並非大明帝國本土出生則加一分。”
“……繼承人在大明本土出生加一分。”
“……繼承人十八歲之前在中國生活時間累計達到五年以上者加一分。”
“……繼承人於國子監就讀三年以上者加四分;於蕃學就讀三年以上者加三分;在府(州)縣學就讀三年以上者加兩分;在大明帝國本土市鎮鄉村民間社學就讀三年以上者加一分。”
“……繼承所得爵位降一等。”
“……未於藩學或國子監就讀者,無繼承子爵以上(含子爵)爵位的資格。”
細細揣摩之後,黃觀得出結論:朱棣絕非將他們趕到海外便不理不睬了。
從《爵位繼承法》的字裡行間分析,朱棣很在乎移民地區對明朝本土的向心力。這樣看來,朱棣確實只是希望他們在海外建立一片隸屬於大明朝的王道樂土。
想到這裡,黃觀無聲地透了口氣:難道朱棣真是天命所歸的一代雄主?
注1:宗人府為管理皇族事務的機構。
注2:通常由狀元擔任。
注3:海邊煮鹽的住戶,其勞役負擔是為朝廷提供鹽。
注4:所謂邑號,就是采邑名。假設某位有邑伯爵的采邑名為馬尼拉,則該伯爵就應該被稱為馬尼拉伯爵。所謂美號,就是聽起來好聽的稱號,比如說忠誠伯、定南侯。
第三章 穿越其實不習慣
正如黃觀不知道自己正在被周忱等人在議論一樣,朱棣同樣也不知道黃觀現在滿腦子都是關於他的疑問。當然,即便知道,也不會影響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