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3/4 頁)
對於官員貪財朱棣自然不可能喜歡,但對此他也算不上疾惡如仇,因為,具體情況畢竟要具體分析。以楊榮為例,一方面明朝官員的俸祿確實低,光靠正兒八經的俸祿過日子確實有點緊。另一方面,楊榮是個有真本事的人,他對國家邊防做出的貢獻,若是用貨幣來衡量,絕不是那麼區區一點俸祿所能夠表達的。
如果朱棣真的以賞賜的形式來增加官員的收入,那麼對楊榮自然非常有利。楊榮身為內閣成員經常能夠與朱棣接觸,而且,在內閣之中楊榮最為年輕且聰明伶俐,因此格外受寵。若是隨朱棣的心情打賞官員,楊榮官銜雖然頗低,但所獲多半會超過一些一二品的大員。
雖說是出自私心。但楊榮關於規定地方官任期結束後必須進京述職地建議朱棣卻打算接受。亂世中最大地權力莫過於軍權。而和平年代。最大地權力卻是人事權。要不然為什麼歷來六部中都以吏部為首呢?
如果每個官員在被任命或者說是被任命新職前都必須得到皇帝地接見。其客觀效果必然會加強皇權。若低品官員也有機會覲見皇帝。那麼權臣或是太監欺上瞞下矇蔽皇帝地事也會少得多。雖說接見外任地低階官員時肯定是一批批地接見。因此這種接見或許終歸會流於形式。但誰能保證其中沒有一個膽大剛烈地官員不怕得罪權臣權宦。在皇帝接見時豁出性命吼上那麼一嗓子?
“楊榮地建議有可取之處。楊榮。你來擬旨。嗯……獲得外放任命地官員。需得覲見皇帝之後。其任命方可生效。”
朱棣頓了頓。然後又回到原先地話題。
“不過。朕雖然不會吝嗇對有功之臣地賞賜。卻並不打算依靠增加賞賜地形式來增加官員地收入。記得洪武元年太祖詔中書省:‘自今除府州縣官。賜銀十二兩。布六疋’。其用意是使其到任時能奉公守法。不致敲榨人民。這些賞賜。被稱之為‘養廉’。後來這種養廉制度因為各種各樣地原因逐漸消失了。然而在朕看來。這種養廉制度很有必要恢復。所以。朕準備專門拔出一百萬貫作為養廉之用。”
“朕地計劃是。將地方地政績與官員地收入掛鉤。戶部不是有各地每年賦稅地存檔嗎?可依照歷年存檔。分別統計出159個府、234個州以及1171個縣地平均賦稅額度和最高紀錄。這個資料不要用多少石米。多少匹布以及多少斤茶什麼地來計算。而是統一將計量單位換算成大明寶鈔。最高紀錄很好確定。至於說平均賦稅額度嘛。就以十年之內地資料計算出其平均數好了。”
“今後,地方上徵收的賦稅如果超過最高紀錄,則將超過部分的一半給予該官員作為重獎。”
蹇義急忙進諫道:“皇上,如此一來,可能會導致某些地方官員為了政績而橫徵暴斂!這樣豈不是有違皇上養衛呵護百姓的本意?”
朱棣還沒說話,一旁的鬱新也站了出來。
“專門劃出一百萬貫作為增加官員的收入會不會太多?”
大約是尊老愛幼的潛意識作祟吧,朱棣優先解答了鬱新的疑問。
“一百萬貫並不多,一點都不多。”
朱棣默想:明朝中後期因為吏治**的緣故,國家收入反而不如開國之初,其數額大致在兩千五百萬兩到三千萬兩白銀之間浮動。為了鼓勵商業發展,朱棣仍然計劃將商業稅保持為三十稅一。但只要能夠解決吏治**的問題,即便現在只是明初,商業稅以及各種礦稅總額也可以超過明朝中期及未期的三、四百萬兩。一百萬貫,還不如吏治**導致內部消耗的數額呢——好象魏忠賢、劉瑾等人一個人貪汙受賄的數額都不止這個數。
“你想,國家賦稅增加了,朕高興;官員收入增加了,也高興;而當地賦稅額度之所以增加,自然是因為百姓的收入提高了,於是百姓們同樣高興。這種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朕拿出一百萬貫作為獎勵,一點都不多。”
眼見蹇義欲言又止,朱棣對他說道:“你不要心急。你所擔心的事情朕會在後面會說出解決的辦法。”
這時候楊士奇也站了出來。
“若要從正途增加當地賦稅收入,無非是興修水利和督勸農耕。興建稍大的水利工程往往需要數年時間,而地方官的任期又有著限制,這豈不是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如此一來,地方官在任期之中必然會急功近利,對建設週期較長的大型水利工程會產生懈怠之心。”
朱棣認真聽完楊士奇的話,頗為高興。
“這便是集思廣益的好處了……也罷,就規定當地修壩挖渠尚未完工或是完工時間不及一年者,經申報核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