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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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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筆名?是本名嗎?”

任尋只是笑說:“筆名同網名,兩個世界,如同寤寐,還是分開的好。”

於是方從心覺得他或許是不想讓人打聽,不願意網路寫手的生活與他的現實有過多重疊,所以也就不再追問了。

然而現在,忽然之間,一個名叫任尋的傢伙跑到她家來租下了她家的一間房,如此巧合,怎不叫她驚訝又懷疑?

她也直接問過這位房客:“你寫小說嗎?”

已經大有反客為主之勢的英俊房客睜大眼,攤開雙手,很無辜地反問她:“事實上,我是一個畫家!”然後,他變戲法一樣真從他那支著登山帳篷的房間裡摸出一幅已經裝裱好的畫來,畫中的女子抱著一隻黃白斑的大貓,安靜地蜷縮在落地窗前的躺椅上,陽光透過玻璃斜斜灑了她滿身,彷彿一層金色紗。那女子正是方從心。“怎麼樣?美女與貓。”年輕的“畫家”頗得意地笑看著她。

方從心一下驚得不知該說什麼才好,她甚至覺得雙頰發燙,立刻難以置信地問:“你在畫我?”

“不行嗎?”任尋反問,“愛美是人之天性,你不能剝奪我讚美美麗事物的權利吧?”

“我的意思是說你……你至少可以先告訴我一聲。”方從心覺得有些坐立不安,連說話也不由自主結巴起來。那根束縛情感的弦緊繃著告訴她,這種久違的感覺大概叫“害羞”……生平頭一次,她竟然在自己家的客廳裡有些不知該把手腳往哪兒擺。

但任尋卻極理所當然地說:“先告訴你就看不見這麼生動自然的表情了,自然的就是最美的。”他說著,拎起那幅畫遞到方從心手裡,“送你,你不掛起來嗎?”

方從心覺得她徹底被打敗了。她忽然覺得自己落盡下風,抬頭卻見眼前那傢伙正舒舒服服地靠在沙發上,一手拎著那幅畫,眯眼望著她笑。那表情真像一隻狐狸!

掛就掛,有人自覺上供豈有不受之理!方從心一把拿過那幅畫,惡狠狠地在屋裡轉了一圈,打算拖個椅子過來墊腳,把畫掛起來。瞧他美的,就給你掛客廳裡天天抬頭頂著,誰怕了不成?

但手中的畫忽然被抽走了。

任尋就站在她身後,只踮了一踮腳,伸手輕輕鬆鬆就把那幅畫掛在了壁掛電視的上方。不過一個簡單的動作,瞬息不易察覺的碰觸,他的棉質T恤蹭在她的長髮上,讓她感覺如同剎那要燃燒起來似的。

方從心忽然覺得她有點慌了,有一種怦怦的聲音在耳畔響著,讓她不敢回頭。

然而,幾乎就在下一秒,她聽見任尋嘖嘖笑道:“不錯,這位置選得好,以後你這沙發就該用得多了,不過電視就可以送人了嘛。”

方從心胸口猛地一緊,幾乎來不及思考,已隨手抓起玻璃架上擺的小毛絨哈士奇狠狠向那個歪在沙發裡壞笑的傢伙砸過去。

不砸不足以平*!

至於剛才那個疑問,誰還記得嗎?剛才她本來是在問他什麼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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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話 坑王、霸王與出版商(1)

“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幸福者?”唯其哀痛而清醒,唯其幸福而無法割捨。

那個叫做任尋的寫手有個愛好——挖坑不填。

用方從心的話說:“你這人坑品比棒子國還下等一萬倍!”

遇到一個認真的作者是讀者之大幸,遇到一個認真過分的作者是讀者之大不幸。任尋就是後者。他喜歡修文,自己回頭讀一讀覺得不好了就要修改,增刪句段那都是小手術,推翻重寫的大工程他從不覺得累。以至於方從心跟著他跳了一個又一個坑,每次都是看到一半……下面沒了!

方從心曾經很鬱悶地對他說:“任尋童鞋,你這樣不好,真的不好!你不如一篇一篇來寫完,哪怕有瑕疵,寫完再修改,或者在寫下一篇時記得改進就好了,這樣也有利於你積累讀者。”

任尋卻說:“你就當我有完美主義強迫症好了。”然後依舊我行我素。

於是,方從心很是憤怒地給了他一個封號——任公公,意思是說,這人老沒下面,老寫太監文!

沒想到任尋還很受用,並且自我“美化”了一下,索性自稱“秋長監?任大常侍”,順便顯擺一把他的古代文化常識,然後又無比“恭維”地尊稱方從心為“聖母神皇”。

方女皇曾經咬牙切齒地下敕令:“任尋,請你把《列國任行》寫完!”

任大常侍淡定對曰:“陛下,下面沒了,神仙也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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