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四章(第2/2 頁)
而兩個小時前,父母已經來警局報案了。
也就是,父母速度已經很快了,發現孩子沒回來立刻果斷報警。
眾人心情一時有些沉重,心裡不適。
比起那些父母疏忽大意導致孩子遇害的,這個案子父母報案已經很快了,重視程度擊敗了全國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只是沒想到,兇手比他們速度更快。
而且,到底是誰會對一個純真無辜的孩子下手。
面對這孩子安靜宛若睡顏的屍體,在場不少警員暗暗捏緊了拳頭。
“還有秦隊,這裡的泥地溼潤平整,受害人肢體不自然彎曲,鞋底也沒有太多泥土,並沒有踢蹬痕,衣物纖維有刮蹭痕跡,小腿手臂也有磨損,很可能是被裝入後車廂或者行李箱。所以這裡應該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是兇手精心選擇的一處棄屍地。”
秦居烈他本來是蹲在小屍體身邊,深色警褲下的長腿挺拔筆直,隱隱還有肌肉線條,聽到這句話他站起來,比旁人都高了半個頭,更顯鶴立雞群。
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兇手並不蠢,棄屍選擇也很聰明。
小河岸距離主要交通道路也遠,監控範圍輻射不到這裡,人跡罕至,看上去就是一片不宜久留、未曾開闢的野林草叢地。
其他人也認同這個看法。
不過也有一點疑惑擺在這裡,兇手的棄屍地選擇很高明,可隱藏屍體的手法卻不是很隱蔽,這裡草木豐茂,屍首也沒遭到破壞。
如果想棄屍不被人很快發現的話,完全可以選擇挖坑掩埋,這裡的土壤本就溼潤易挖,甚至破壞屍身面部,摧毀容貌不讓人知道受害者是誰。
看似高明之處,又掉了一些破綻。
這一點就令人大惑不解,這到底是想被人知道,還是不被人知道。
說起高大的男子。
秦居烈一雙銳利的眼落在圍觀群眾中,他注意到一個男人,是報案人的丈夫,“排除報案人和其家屬的嫌疑了嗎?”
“排除了,報案人是來這裡散步遛狗的,屬於偶然路過。”
如果不是恰好路過,興許這屍體要到第二天才能發現,如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