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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把康妮·加勒特的案子提交法院審理。”她對大家說。
特德·哈里斯透過深度近視眼鏡望著她,說:“聽我說一句,詹妮弗。我已經
核實過這件事。她上訴沒有成功。我們會因res judicata而受到攻擊。”
“什麼叫res judicata?”肯·貝利問。
詹妮弗解釋道:“res judicata就是無故重新上訴①。它與民事案件的關係,
相當於被告的雙重危險處境與刑事案件的關係。俗說話,‘訴訟總得有個了結’。”
①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凡由具有足夠的法律許可權的法庭所做的判決具有終審性
質,任何人不得根據與先前相同的理由再次提出上訴;否則就是無故重新上訴。
特德·哈里斯補充說:“一旦根據案子的是非曲直做出最後裁決,只有在非常
特殊的情況下才能複審。目前我們還沒有理由要求複審。”
“不,有理由。我們是根據發現的原則跟他們論爭。”
關於發現的原則是這樣的:有關雙方所蒐集的一切有關事實必須讓對方瞭解,
這是進行正當的訴訟所必備的條件。
“全國汽車公司是隱藏在後面的被告。他們對康妮·加勒特的律師隱瞞了一些
情況。他們的汽車制動系統存在著缺陷,但他們並沒有把這一點寫進記錄。”
她打量著兩個律師,說:“我想我們該從這兒著手……”
兩個小時之後,詹妮弗已經坐在康妮·加勒特的起居室裡。
“我準備提出重新開庭審判。我相信我們還有官司打。”
“不,重新開庭審判我可受不了啦。”
“康妮……”
“請你看看我,詹妮弗。我是個十不全的人。我每次在鏡子中瞧見自己,就恨
不得去尋短見。你知道為什麼我沒有自殺嗎?”她的聲音越來越低。“因為我沒有
辦法自殺!沒有辦法啊!”
詹妮弗坐著,渾身一震。她怎麼連這點也沒想到呢?
“也許我可以爭取在法庭外取得解決。我想,當他們親耳聽到證詞的時候,他
們會同意不必重新審判而結束這個案子的。”
代表全國汽車公司的是馬格雷和古思利兩位律師。他們的事務所坐落在第五大
街一座由玻璃和鉻構成的現代建築裡,大門前有一口噴泉不停地噴著水。詹妮弗在
接待處通報了自己的姓名。接待人員請她坐下。十五分鐘後,詹妮弗被引進帕特里
克·馬格雷的辦公室。他是事務所的主要合夥人。他是一個生性嚴厲,毫不變通的
愛爾蘭人,目光咄咄逼人,任何東西都逃不過他的眼睛。
他打了個手勢讓詹妮弗坐下。“見到你很高興,帕克小姐。你在城裡名聲很大
哪。”
“希望並不全是壞名聲。”
“人們說你很厲害,不過,看上去不像是那麼回事。”
“希望不是這樣。”
“你要咖啡,還是來點優質的愛爾蘭威士忌?”
“來點咖啡吧。”
帕特里克·馬格雷按了一下鈴,秘書用純銀托盤送進來兩杯咖啡。
馬格雷說:“唔,有什麼需要我為你效勞的嗎?”
“我是為康妮·加勒特的案子而來的。”
“啊,是這樣。我記得她在初審和上訴時都輸了。”
我記得!詹妮弗敢用自己的生命打賭,帕特里克·馬格雷把這個案子的每個數
據都背得滾瓜爛熟了。
“我準備要求重新開庭審判。”
“是嗎?以什麼作為依據?”馬格雷彬彬有禮地問。
詹妮弗開啟公文包,拿出一份她準備好的提要,遞給了他。
“我以隱瞞事實為理由要求重新審判。”
馬格雷鎮定自若地翻閱著那份提要。“噢,是的,”他說,“還是有關制動裝
置的事。”
“原來你知道。”
“當然知道。”他伸出粗壯的手指敲打著卷宗。“帕克小姐,你這樣做是不會
有結果的。你得先證實那輛肇事的汽車制動系統有毛病。打出事那天起,那車子可
能都大修過十多回了。因此你根本無法證明制動系統當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