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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個多事的女孩跑到兩人身邊解釋了半天,流一和疤爺才知道了事情的原由,也明白了一些“阿呢格&;#8226;皇阿木”和這小木屋的事情。
原來這“阿呢格&;#8226;皇阿木”是周圍幾十個村子中最美麗的女人,又因為她父親是村長,所以從小就一直被本本村和外村的無數青年才俊追求著;但由於“阿呢格&;#8226;皇阿木”一直誰都看不上,所以到了二十多歲都還沒出嫁。
而隔壁兩個村子村長的兒子:哈木和哈拉早就對“阿呢格&;#8226;皇阿木”垂蜒三尺了。因為彝族有搶婚的習俗,被搶奪的女人是被人們所認可的。
所以最終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二人各自帶了一堆人,準備去搶親。但由於來的早不如來的巧,兩人正好在“阿呢格&;#8226;皇阿木”的家門口遇到,於是便在“阿呢格&;#8226;皇阿木”家的門口進行了一場大戰,兩人決定誰贏了誰就把“阿呢格&;#8226;皇阿木”搶回去做老婆。於是兩幫人便打的天昏地暗,飛沙走石的……
後來就在這兩幫人兩敗俱傷時,“阿呢格&;#8226;皇阿木”的父親帶了本村中的一些年輕大漢前來制止了兩方的行為,於是這場搶親的鬧劇就消停了下來。
雖然壓的了一時,卻壓不了一世。彝族搶婚的習俗是村長沒有辦法改掉的,照這樣下去,女兒是遲早要被搶去的,於是村長便根據彝族的“尼查瑪”婚習俗想出了一計:村長讓人幫忙在村尾瀑布的小湖邊蓋了間木屋,做為女兒的“諾馬錫格”,然後告知了所有人。
從那以後,雖然每天都有無數的年輕小夥子從各村各地趕來拜訪,但“阿呢格&;#8226;皇阿木”卻躲在了“諾馬錫格”小木屋,並沒有讓任何一個小夥子進門。而那兩個想搶婚的哈木和哈拉也因為“尼查瑪”習俗擺在這裡,不敢用強的,否則是要受到整個彝族人的追殺的!
人們見“阿呢格&;#8226;皇阿木”這樣,於是去追求她的人就漸漸萌生了退意,另找他人了。後來除了少數人還在堅持著,其他的人已經不來騷擾她了,於是慢慢的“阿呢格&;#8226;皇阿木”終於落了個悠閒……
但因為昨天一向對男人拘之千里的“阿呢格&;#8226;皇阿木”居然在火把節上公然對男人示愛,跳起了“雅”舞,於是這個訊息就飛一般的在周遍的村子裡傳開了。
而一早就收到別人的報信,哈木和哈拉就得知了“阿呢格&;#8226;皇阿木”那個從未讓男子進入的“諾馬錫格”小屋中居然收留了兩個陌生的外地青年,而且昨晚的火把節“阿呢格&;#8226;皇阿木”居然還和其中的一個青年跳起了“雅”舞,而那個青年還一口一聲“阿呢格”皇阿木。(阿呢格在彝族裡的意思是:我愛你)
所以這一大早,哈木和哈拉就商量好了一起來到“諾馬錫格”小屋外想見見這兩個外地的陌生人,順便找點茬,從而吸引了這麼多好事的年輕男女前來圍觀。
搶婚習俗:
在彝族社會中,搶婚這種婚俗尚留有古代掠奪婚姻的遺形。過去涼山彝區這一婚姻形式有兩種情形。一為強行搶婚。同一等級可以通婚的男女由認識而相愛,進而有了完婚的要求,但因經濟狀況、社會性地位的某些差異等原因而被拒絕,以致不能不採取非和平手段來達到結婚的目的。也有強霸者,得知某女美豔,業已許人而自己欲據為己有,遂約同*個強漢,於女家不知不覺中驟然實行搶劫。彝族習慣法是承認掠奪婚姻有效的。二是假搶婚。其中又有兩種情況:一是男女雙方都嫌婚禮程式繁雜,花錢太多,經過協商,決定以搶親的形式舉行婚禮;二是男方或女方已經結過婚,配偶死亡,為了變兇為吉進行搶婚。假搶婚不過是一種形式而已。
在滇東北彝區,搶婚以與涼山不盡相同。一般搶親沒有太多的顧忌,而常常是明確目張膽地糾合親友,持械支到平素渴慕的女子家中,或伺機於途中,把女子捆起來,挾上馬,任憑女子嚎哭叫罵,搶親者無不以勝利為榮,沿途高歌,戲弄被俘女子,凱旋而歸。若情敵從後邊襲擊追來,則免不了一場爭奪戰。勝者擄回顧女子,遣人送其回孃家。然後男方派人向女方正式提婚,然後擇吉日迎娶。
“尼查瑪”婚習俗:
“尼查瑪”婚是以母系為主招夫而男不過門,僅到女家偶居為特點的一種古老婚俗遺風。解放前,他魯支彝族社會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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