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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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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不可以相信呢?

真的是有愛情存在的呀!

只是我們把它在筆下,無限放大了而已噻!

可以相信,但不要極度沉迷!

適可而止,勿要過份痴迷,做自己精神世界裡的王者,就如同我對佛的敬仰一樣!

我喜歡在佛前長跪,去過杭州的靈隱寺,上海的靜安寺,無錫的南禪寺,等等

甚至我一直都沒有去打過耳洞,偏執的認為這是佛所不贊同的一種不恰當行為,福氣、財氣、運氣、正氣都會從這兩個小小的洞中流失,缺了一個完整性

可是,我又可以在前腳剛出抱佛道院,後腳就踏進了靈隱寺;可以聽一個素不相識的老人,和我談論五個多小時的基~督論

所以,佛,我信,但不虔誠!相同的,愛,我們也都可以相信,但千萬別太沉迷!

綜上所訴,應該不難看出我是一個內心極其矛盾的人!

其實第一次寫文是在高一,結果因為自我感覺文筆沒有我同班的另一個也是寫小說的女孩子好,所以停筆!

再然後第一次在網上文是在零七年,當時在註冊了一個筆名,最終因為忘記密碼,結果又停筆了!

再然後就是今年,在四月註冊了這個筆名,重新開始寫文!

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我第一部過五萬字的小說

儘管我的文筆,還是一如既往的稚嫩,還是陰暗偏執不撞南牆不回頭,還是過於小孩子了但這次絕不會棄文甚至我把我的密碼記在了手機上這樣總不會再有忘記密碼的那一天了吧!

棄文其實是個很不人道的事兒,我並不想隱瞞曾經有過這種行為!

以這為恥,告誡自己!

我其實是一個非常喜歡扯的人,在我的這本小說裡,不難看出我非常喜歡詩詞曲非常喜歡村上春樹總是情不自禁的就提到了它們!

當然,我並不是要你們也去認同它們,只是我喜歡把自己所喜歡的東西,寫入我的文裡,讓它們更為生動唯美或許我不是在寫別人愛情故事的一個小說,而是在寫自己內心真實感覺的一個自傳是小說,但更像散文,一篇一篇聯起來,錯落有致,寓意悠遠!

希望大大們給予適當的寬容,多多包含!

一直都覺得自己這文比較冷清,沒什麼評論和收藏

當然,我並不是抱怨,或許真是我的文筆實在太差強人意了吧!

達不到各位大大們的期待我會加倍努力的,大大們也要繼續支援我哦!如果哪天你們覺得我寫的差不多了,請一定不要吝嗇你對文章,或是對某一個主角的評論請一定要加入書籤,收藏起來!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沒有你們的支援於寬容,我甚至都不敢想象

在這裡先謝謝

每一個點選的親們~

每一個收藏的親們~

每一個評論的親們~

每一個推薦的親們~

原罪~瘋狂與血腥的不祥之美…39

六十

日記,英譯diary出自漢劉向,“司君之過而書之,日有記也。”

是每天所遇到、或看到的、或聽到的、或想到的、所做事情的一種記錄將自己最心底的感受諸之筆墨的一種表達方式

朗誦,就是將文字作品從無聲文字元號轉變成有聲的語言需要用清晰、響亮的聲音把文章背出來,還要藉助眼神、手勢等體態語,來傳達文章的思想內容,幫助表達文章感情,從而引起聽者的共鳴

所以說,朗誦是一種結合各種語言手段來完善表達作品思想的一種語言藝術而日記則是一個人最內心最隱私最不為外人所道也的一種文字,不經允許,不得翻閱偷看

這玄小七呢?

確實不道德!

她不但翻閱了,還拿走了,甚至還朗誦了出來

我嘀個乖乖!

待大少那的時候,就知道這丫頭喜歡扯,天南地北,最愛的就是朗誦村上的小說,大少也樂得奉陪!

可,這是沈豔的日記~

能像之前那般朗誦~

可,這不是遇上了酷愛朗誦的玄小七了噻

她管你那麼多~

照讀不誤

“他~媽~的~該死的沈三!幾天都不見人影,莫不是上次我試圖迷~奸他,讓他有所戒備了嗎?他這難道是在躲我?血緣!兄妹!他~媽~的都是狗屁,我就是這般如痴如醉,忘乎所己的愛著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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