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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隊長把這個顧慮說了一下,慕森在一旁回道:“其實這也不算問題,活動場地設定成只有一個出入口。不要那種四處擴散,隨便都能圍觀、隨便都能離開的。用一些簡易的圍欄將活動場地圈起來。儘可能少放身穿紅衣的女人進去,就說人數太多了。你的女警花們只管在上面載歌載舞就好了。真正要認真工作的,還是臺下的人。他們要兩人一小組保護一名女警。另外外圍還要有便衣摻雜在人群中。我們釋出罪犯側寫,然後就按照側寫比對當天在活動現場的每一個男人。這是一個眼力活兒,需要經驗和耐性。所以你最好找一些你手下比較得力的干將來做這件事。如果已經有懷疑的目標,那就盯緊。只等活動結束。二對一的在暗處護送女警離開。這些警花們需要喬裝改扮成普通女孩的樣子,這樣才能讓兇手沒有警戒心。作案二十六年了,經驗豐富啊!”
聽慕森說完,吳隊長點點頭說:“抓捕兇手這種事,從來都是儘可能在人煙稀少的地方進行。不到迫不得已,我們誰也不願意在大街上行動。這次可真是出了例外了,竟然要載歌載舞的在人山人海中行動。成功了,咱們算是破了一樁懸了二十六年的疑案。失敗了,刑警隊甚至是整個警方的臉也就都丟盡了。如果這過程中再發生點兒意外。傷害到了無辜群眾的話……”
看著吳隊長那憂心忡忡的模樣,莫子棽直接不客氣的說道:“目的都是破案,可是慕森和你們之間簡直就是天壤之別。知道他為什麼討厭警方、並且不願意與你們有過多合作麼?因為你們並沒有把破案放在第一位,而是把你們警方的榮譽、虛榮、光環和驕/傲高高掛起。任何事情都得在不損害這些的前提下,才能開始執行。為什麼你們會有二十六年也破不了的案子?我想警方應該好好想想。”
對莫子棽的這番話,慕森沒有表示什麼意見。但是從他那淡然的表情可以看出來,他是支援莫子棽的言論的。至於吳隊長,聽了之後也沒有生氣或發怒。只是沉默著點了一支菸。
其實對於一位刑警隊隊長來說。他要負責的事情已經不僅僅是破案那麼簡單了。說榮譽、說光環、說什麼都好,一個城市的治安、甚至是形象。眼睜就是有他的一份責任。他也確實不能像慕森和莫子棽那樣,可以無所顧忌的去追尋真相。可即便是這樣,和很多其他的警方中人比起來,吳隊長已經算是嫉惡如仇、極富正義感的了。
在這樣的時候,他並沒有為自己辯駁什麼,而是努力下了下決心說:“你們說的對。既然又趕上這一年的715了,我們就不能再放他的一年。更不能讓他再肆無忌憚的橫行二十六年。今年只要這個淫/魔出現,咱們就不能讓他再縮回去!就這麼辦!你們倆在這兒等我訊息,我回去組織好人和通知安排,就馬上告訴你們。”
“好。”慕森應道。
“那個……表演什麼?”吳隊長訥訥的問了一句。因為他隊裡的警花都是伸手擒毛賊。抬腿踹惡棍的主兒。讓她們上臺表演……這事兒還真是有些難為人。
慕森笑了笑說:“這個不用糾結,隨便跳點兒什麼都行。就當是給廣大市民飽飽眼福了。主要是紅色的衣服,罪犯只看這一點,不會在意別的。如果他在意,死者當中就不會有那位47歲的婦女了。”
“好吧……”吳隊長像是有了主意,站起來就要走。
莫子棽在後面提醒了一句:“什麼都好,就是別讓她們表演武術就行。”
“……你怎麼知道的?”吳隊長還真是正有此意。
莫子棽無奈的瞥了他一眼說:“就你剛剛那個表情已經說明一切了,你覺得既然表演什麼都可以,那就不如表演一些對於她們來說最簡單的。你可記住了,兇手是一個身高只有一米六幾的男人。你把他要的紅衣女人們弄的個個都像是穆桂英或者扈三娘似的,他怎麼敢下手?”
“……我知道了。”說完,吳隊長就帶著孟小天他們回了警隊。
說起這個孟小天,今天的收穫可是頗為豐富。小小的筆記本足足得記了好幾十頁。尤其是慕森的案件推理和莫子棽的心理學分析,他幾乎就是一字不漏的都記在了本子上。就像慕森說的,這個孟小天的工作態度,還真是很可取的。(未完待續。)
第四百二十四章 細節側寫
吳隊長這一次辦事效率一如既往的快,正如他的性格那樣,風風火火。說這麼辦,那就乾脆利落快。只用了大半天的時間,吳隊長就已經安排好了所有人員,並且通知慕森他們可以去警隊公佈行動方案和釋出側寫了。
刑警大隊,是不分白天或黑夜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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