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部分(第3/4 頁)
日子已經不會太久了。真希望這段日子能過的快一點。不然,光是想念就夠折騰她的。
唉,真是想他啊!為什麼才分開,就這麼想了呢!好無奈喔!
……
……
深夜時分,丁莎莎終於工作完,從酒吧後門走出來。她打工的地方和她的住所離的不遠,走幾步路很快就到。
現在住所的環境挺好的。她也小有積蓄。這多虧了她當初收了楚天華給她的那筆錢。她才不會那麼傻。什麼都不拿就跑回M國。現在,她用那筆錢又做了次手術,換了好點環境的住所。她現在並不太缺錢,但她還在堅持打工。
正是這樣,她才會忿忿不平。象她這樣努力的女生,卻始終過不了她想要過的生活,得不到她想要得到的幸福生活。可那個夏心怡,卻能夠輕而易舉的收穫幸福。瞧她每天過的生活多麼的滋潤。每個假期都能回國。有那麼好的家人,又有那麼出色的男友。她真提嫉妒到死。
一想到,夏心怡和湯銳鎮就快要結婚,她的心怎麼也開心不起來。為什麼毀了她和楚天華的美好生活,他們兩個卻可以逍遙快樂?!這世上的一切實在是太不公平。
自從在學校餐廳見到了心怡手上的大鑽戒,聽到她和裴思璐說的就要結婚的話。丁莎莎的情緒一直就是低落的。她想到了自己。如果沒有湯銳鎮的破壞,也許,收到大鑽戒被求婚的人也有她丁莎莎。可是,她的幸福失去了。憑什麼,夏心怡還能過的這麼的開心!?
心裡嫉妒成狂。可是,又苦於毫無計策阻撓夏心怡獲得幸福。於是,她沒法開心起來。在走出酒吧後門時,她是垂著臉,一臉的鬱結狀態。
“嘿!莎莎!”
前方,有人堵住了她的去路。這聲音不陌生。最近,三五不時的會出現在她的面前。以前,總是去她工作的酒吧內坐著,喜歡纏著她。被她惡劣的抗議過之後,最近,他總是會出現在她下班的路上。傻瓜般的跟在她的身邊,陪著她一起回家。雖然,她從不請他進屋坐,也從沒有對他好言好語。但這個比她大了三歲的男生,總還是喜歡黏著她。
他說,他對她一見鍾情。所以,想要追求她。可是,她知道,她不可能接受他。雖然他也是個帥氣的男生。可是,他的家世不行。她希望能找個可以媲美楚天華那樣家世和身份的男人。所以,眼前這個叫鄭天均的男生,真的不行。
但,她並沒有打心裡厭惡他。可能是因為同病相憐吧。聽他嘴裡訴說著,對她怎樣的喜歡,想要和她交往的想法如何的濃烈。因為這些,她沒有辦法真正的討厭他。因為,從他的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老實講,她頭一次看到楚天華的時候,也是一見鍾情。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想法是多麼的強烈。以至於一次次的接近他。想要博取他的好感。只是,最終換來的卻是那樣殘酷的結局。
“你怎麼又來了!我不是告訴你,我不會接受你的嗎?你真的別費這個時間了。”
丁莎莎再次回絕他的厚愛。這傢伙真是講不通啊。怎麼就不明白,她是瞧不上他的呢?!一個小企業家的獨生子,一個普通的留學生,沒有社會閱歷。用的是老爸的錢留學在外,只會想要追女生。這樣的男生,她不想要選擇。
“你不接受我,可以啊。可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歡你。我相信。經過我的努力,你一定會喜歡上我的!我有這個信心。”
鄭天均一臉的認真。丁莎莎這種型別的女生,就是他的那杯茶,就是他的夢中情人。他會用盡全力來爭取她的心。他相信,她總有一天會接受他的。
“你到底喜歡我什麼?”
丁莎莎真是很無奈。知道趕不走他。只能繞過他的身子,繼續往前走。她知道,他一定又象之前那樣,會陪到她家的門前才離開。
“我什麼都喜歡。只要是你。我就喜歡、”
鄭天均的喜歡是直接而深刻的。一見鍾情就是這樣。喜歡就是喜歡了。哪還管為什麼喜歡。她的全部,他想,他都會喜歡。
“喔,這麼喜歡?!”
丁莎莎的眼珠轉動著,心裡若有所思。
“對,我真的喜歡你。我願意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高興。”
畢竟才是個二十三歲的毛頭小子。為了愛情,他想,他什麼也願意為了心中的女神而做。
“喔,真的?”
丁莎莎停下腳步,路燈下,她仰起那張妖媚的臉龐,睨向身邊帥氣男生的臉龐。
“當然!”
他鄭重的點點頭!這是承諾。他會為了她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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