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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在她下班的路上或酒吧的後門。跟在她的屁股後頭打轉。
於是,前不久的某個夜晚,她下班,從酒吧後門出來,又遇上他。趕不走他的她,無聊的問了一句,他喜歡她什麼?!於是,鄭天均說,只要是她的,他都喜歡。只要是她讓他做的,他什麼都願意。
就是這句話!他什麼都願意為她做的這句話,吸引了她的注意。於是,她對他提了個要求,她對他說,只要他幫她收拾一個她特別討厭的人,她就選擇和他交往。
他一口答應了。當她把計劃告訴他之後,他的雙腿哆嗦著。他有些害怕。因為,她讓他去做的事,可能會傷害到別人的生命。至少,一定會傷害到別人的身體健康。想到那個人會因為他變成殘疾,他就於心不忍。
於是,他勸她,能不能換件事讓他做?!只要不傷害他人。她想要什麼,他都可以幫她辦到。可是,她用瞧不起的語氣鄙視他。對他說,既然無法做這件事,又何必說任何事都會幫她做。就這樣還想要得到她?!於是,真心喜歡她的他,只能咬咬牙,正式接手了這件事。
她讓他做的事。是要傷害一個女孩子。她告訴他。那個女孩可能身後會有保鏢保護她。是兩個黑人。所以,不能走路靠近那個女孩的身邊。他們必須找輛不起眼的舊車,然後,帶上墨鏡,在人不多的小路上,快速撞向她。只要是撞倒她,不管她死還是受傷,他們掉頭就把車開走。這樣,沒有人知道是他們乾的。
她對他說,她極討厭那個女孩子。因為那個女孩子,她才失去了幸福。所以,她恨那個女生。恨不得讓她死,至少也要讓那個女生受點傷。如果是殘疾了。不完美了。這才更讓她痛快。因為,死了就一了百了。而活著卻成了個殘廢,才會讓那個女生感到痛苦。
雖然是件惡毒到不行的事情。他真的很不想違著良心去做。可是,愛情就是這樣讓人盲目。他真的好喜歡她。活了二十三年,她是他唯一的一見鍾情的女生。他就喜歡這樣型別的女生。那些清純模樣的女生一個也入不了他的眼,他就是喜歡這種媚態橫生的女人。
於是,他開始著手行動。首先,他要用假名,找到並買下一輛要報廢的小車。連車牌也汙損嚴重,都看不清。而車才買到的今天上午,他就和丁莎莎來到了目標人物的小區附近。
丁莎莎告訴他,她知道那個女生,每天就是上學和回住所兩件事。而校門口和通往住所的這條路並不冷清,時有路人和車輛經過。而且,她怕那裡有人認出她丁莎莎這張臉,即便是,戴著墨鏡,也有可能會認出來。
所以,唯一的方法。就是期待那個女生,能夠出門。好在,今天是週末。丁莎莎說,那個女生有可能會出門去超市買東西。據她所知,超市到女生的住所,中間經過一條叉路路口後,就會到了比較僻靜的區域。在那個時候,他們就可以選擇快速衝到女生的面前撞向她,然後調頭離開。即便是女生的身後遠遠的有黑人保鏢跟著,也沒辦法追上他們的車,也看不清那個汙損的車牌,所以,更不可能知道是他們兩個做的事!更何況,保鏢一定會急著把那個女生送往醫院救治,而不是選擇追上他們兩個!
於是,這樣決定之後。他們就靜靜的坐在車上等著那個女生出小區。從上午等到中午,又從中午等到二點多。好不容易,終於看到她出了小區的大門。
於是,她在前面走,他們的車就一路慢慢的跟在她的身後。保持著距離,遠遠的。以防女生會發現。之後,丁莎莎就讓曾誠把車停在這條路上的最僻靜的一處街邊。她說,現在不急著從身後駛上前去撞那個女孩。她估摸著,那個女孩一定是去超市的。等她走回來時,到那個時候,他們就精準的面向她撞過去。那樣才刺激。
於是,他們兩個繼續等。這女孩逛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後,終於在三點多,又出現了。現在,他們兩個坐在車上,遠遠的看到那個女生的影子正在小路對面,一步步的走向他們這個方向。
“你看看,她的身後有沒有黑人?兩個黑人?”
丁莎莎張望著夏心怡的身後。除了有個高大的男人在慢慢的走著,她好象沒看到有兩個黑人。她知道夏心怡的保鏢是黑人,她被汙辱的那個晚上,她就已經知道這件事情。
而此刻,這條路的對面。從近到遠,她只看到夏心怡和她身後不遠的那個男人。雖然不是看的很清晰這個男人的長相。但,那個男人絕對不是湯銳鎮。
而夏心怡的身後也沒有尾隨什麼車在保護她。當然,丁莎莎沒有看到的是,在夏心怡身後不遠處有兩輛轎車。一會兒停。一會兒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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