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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想通了,從牛角尖裡鑽了出來。他知道,他喜歡的女孩夏心怡,他這輩子都不可能得到她了。因為,她不喜歡他了。
他就算再綁她回來一次,也沒有用。再者,他也不敢這麼做了。湯銳鎮的手下,打起人來下手真的很狠,到現在,他臉上身上的瘀傷還沒有完全褪乾淨。而他也明白,以湯銳鎮的能力,他現在放過他的父母,不再報復,那已經是開恩了。所以,他不會再想要去招惹那個男人。
他抬頭看著站在他身邊的白鳳嬌。不管他的爸爸和媽媽當時做錯了什麼事,他們都是他唯一的親人。所以,他以後一定要保護好爸媽。特別是不能再讓媽媽去找湯銳鎮。因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貪念。那個男人絕對不會認回他的媽媽。去了也是白去。反而讓心情更糟。
林文志想明白了。從今往後,他要把心怡從心底裡抹去。雖然很難,他會盡力。他會讓所有和心怡有關的事物都從他的世界中消失。他現在起,只想好好的和家人生活下去。讓以前的一切都過去,一切重新開始。
第二天是週日,連線下了兩天的雨,這一天,天氣很好,是個大晴天。他去了那家有夏明豔在工作的超市。夏明豔果然在上早班。他把她叫到自己的辦公室。
“這是什麼?”
夏明豔站在林文志的辦公桌對面,一臉納悶的詢問著坐在位置上的林文志。她剛被叫到他的辦公室,他遞給她一個白色信封,裡面厚厚的一疊,手上的觸感好象是錢。
這讓她感到疑惑,其實和他交往後,他總是讓她有時候覺得有很不踏實的感覺。他有時會陰沉著一張臉在店裡,不知道他在想什麼。而且,他也很少跟她交流,雖說,他們的關係在外人眼裡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因為他接受了她的示好。
可是,他很少主動提出和她去約會,他們甚至都沒有接過吻,沒有什麼親密的舉止。她有時想找他,也很困難。象週五和週六,她原本想找他出去約會,竟然一直聯絡不到他。他的手機一直打不通。
這不,今天他一來超市,莫名其妙的就交給她一個厚厚的信封!到底是什麼?他什麼意思?
“夏小姐,你目前還是在試用期。我們考慮後覺得你不適合在我們超市工作。所以,你今天起就不用來上班了。這些是給你的補償。是正式員工三個月的工資。請你收下。”
林文志知道夏明豔有理貨員的工作經驗,再去別的超市應聘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她在這裡工作的態度馬馬虎虎過的去。他其實沒有必要把她解僱。但好在,她是在試用期,所以,雙方都可以解僱對方。不用負一點責任。
雖然對她有一絲抱歉。可是,他不喜歡她。當初只是為了利用她。而現在,他已經決定要忘掉心怡,他也沒有再利用夏明豔的必要,更不想再欺騙她的感情。最好的辦法,就是給她一筆數目可觀的撫慰金,讓她離開這裡。
“文志,你開什麼玩笑?到底是怎麼回事?你臉上的傷是怎麼來的?為什麼要辭退我?”
林文志的臉上眼上還有淡淡的瘀痕,再加上眼底裡對她的冷漠神情,一下子讓夏明豔糊塗了。她真是不明白林文志是什麼意思?雖然,他對她從來沒有親密的舉動。可是,他看著好象對她百依百順的。怎麼一下子變成了這樣?還叫她‘夏小姐’,又給她三個月的工資作賠償,把她辭掉了?她不明白她做錯了什麼事?
在今天之前,她還一直幻想著,他雖然比不上湯銳鎮,可也是個條件不錯的男人,她只要嫁給他,就能成為幾間中型連鎖超市的小老闆娘。但怎麼才這一會兒的功夫,一切都變成了泡影。她成了他嘴裡的‘夏小姐’,她和他的距離莫名的被拉遠了。甚至這份工作也保不住了。
“你沒有做錯事。但是,既然是試用期,我們雙方都有說不的權利。所以,請不要再問我為什麼,收下這些錢,你可以現在就離開。”
林文志把她無故辭掉,在道理上,他是有愧的,所以,他用三個月正式員工的工資來補償她。而在法律上,他卻沒有一點責任。這點他懂。
只能說,他這次做事很乾脆。他可能想到了心怡對他的態度。那就是明知道是沒有結果的事,就不要給人任何的希望。在這點上,他學習了心怡的做法。
雖然,夏明豔對他的喜歡到底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他不是很明瞭,也不想了解。他現在只知道他不喜歡她。以前只是利用她。他要把心怡和過去的一切都一次性的拋掉。所以,一切有關心怡的事物,都不能再留在他的身邊,哪怕是一個員工。所以,夏明豔必須要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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