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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正站立船舷遠眺,忽然破水,隨即於甲板之上產下一子,因此命名子瞻,用“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的《詩經》典故,取其神遊故國而不至之意。
洪子瞻可以說是含著金匙玉箸出生的一個孩子。他父母一到臺灣,便花三十根金條買下了半條成都路上的樓房,一家三口,合是大小寓公。可這子瞻小兒生性怪癖,喜愛玩火。從三五歲起便經常縱火為樂,動輒燒燬左鄰右舍的廳堂屋宇。一旦見那火勢突起、烈焰撲騰,洪子瞻便忍不住狂笑連聲,俯仰得意,也因此得了個“火霸天”的外號。街坊上的良善百姓知道洪家有哥老會的背景,且是世襲鐵帽子領袖,哪裡還敢聲張?倒是洪子瞻的父親出手闊綽、認賠爽利。有時償資猶倍於毀損,人們也就不甚措意了。日子久些,到洪子瞻十六七歲上,他自己忽然拿了個主意,說是想做滅火器生意。因為看這臺北市首府之區,人人築屋起厝,寸土必爭,非蓋它個櫛比鱗次、合縫嚴絲,不能愜心貴當。這樣的市況,偏宜因風放火,看它有如赤壁鏖兵,焚燒戰船一般,最是解癮。而販售滅火器則更有發不盡的利市、賺不完的錢鈔。這樣右手縱之、左手滅之,一暗一明、左右開弓,非但償願,亦且生財,豈不快哉之極?
且說火霸天洪子瞻到了十九歲上,忽一日在暗巷中引報紙取火之際,不意瞥見了一則登有伍秀芳照片的新聞,登時肺腑如鼓風爐,一股一股的真氣在胸臆間橫衝直撞,頻頻催助慾火,使心為之焦、腸為之折、肝膽為之灼傷、脾胃為之熔融——這才知道世間居然有一事較諸縱火猶為好玩。可是手上的火柴已經將報紙點著了,便那亮光一閃一耀處,教洪子瞻留下了極深的印象。他再欲多看一眼,伍秀芳那幀凝眸巧笑的照片已然是紙灰飛揚,加之朔風野大,可憶卻不可及了。
等到伍秀芳被跟監掌控的訊息傳出,洪子瞻剛以哥老會領袖身份與老漕幫敘親定誼,成了漕幫內三堂總旗主之尊的庵清大老。這敘親定誼原本是漕幫在臺第二任總舵主萬熙的一個“場面計劃”,目的就是交好各大幫會勢力、廣結大陸來臺與臺灣本地底層組織善緣,使成一跨身黑白兩道、涉足三教九流的鬆散聯盟。聯盟成員彼此不相干涉,有什麼地盤、利益或恩怨之,也可以由諸方共同出面合議定奪。此舉當然與遏阻一些少年太保械鬥團體之坐大有關,但是洪子瞻卻不這樣想,他把萬熙設計的假戲局真做起來,執行起庵清總旗主的權力,這,全都為了伍秀芳。
洪子瞻先打聽出監控伍秀芳的名單,之中有那麼一個響噹噹的人物,是他的本家——此人姓洪名波,話劇演員出身,此時已經是家喻戶曉的大明星。由於長相猥瑣、生性佻達,是以在舞臺和銀幕上大都串演邪派人物。洪波又染有阿芙蓉癖,每天非燒上幾鬥鴉片不能解癮。久而久之,煙境更上層樓,居然也施打起海洛因來。倒是他的演藝技術十分高明,手邊片約不斷,所以混得是錦衣玉食,且癮供上倒也無虞匱乏。但是一般人比較不瞭解的是他另外的兩重身份:其一,他是“通”字輩的庵清光棍。其二,他是情治單位吸收、訓練之後用以控管演藝圈某些指定物件的細胞。當是時,伍秀芳在片廠的行蹤舉止、言談交接,便是由洪波負責“掌握”;而洪波本人在《破曉時分》一劇裡所扮演的正是位貪贓枉法、草菅人命的縣太爺。
洪子瞻得了訊息,情知伍秀芳這困境非由洪波身上解決不可。於是著人混進導演宋存壽的劇務組,往縣太爺問案大堂的桌上放了這麼兩樣小陳設:一方印石與一枚乾隆通寶。旁人看不出這兩樣小陳設的門道,可是洪波一眼就瞧明白了。這印石上刻有一句密語,語曰:“瓦上霜”。古錢則平置於印石上方。在片場之中,那洪波遠看印石上放著銅錢,當然覺著礙眼,遂一併移去,卻見桌面上赫然印著“瓦上霜”三字。須知老漕幫人傳信多用密語印石,這一組印石一共是四枚。第一枚是“身先死”,第二枚是“莫躊躇”,第三枚是“門前雪”,第四枚便是這“瓦上霜”了。第一枚用的是杜甫《蜀相》詩句“出師未捷身先死”為隱語,睹此印則知本門中有人吃了敗仗。第二枚用的是高適《送李少府貶峽中、王少府貶長沙》詩句“暫時分手莫躊躇”為隱語,觀之即曉:須有短別、不須戀棧。第三枚隱的是“各人自掃”四字,意思說的是清理自家門戶。至於第四枚,不消說,所隱的當然是“休管他人”四字,意思也就叫人即刻罷手,不得理會外間或旁門事務。古錢壓在印上,取其“盟定金石”——也就是鐵案如山、不許翻覆之意。洪波明白了這是幫中大老之意,唯有奉命一途,可是情治單位方面的任務卻不得不執行,這便著實兩難了。
結果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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