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4 頁)
訴他,有些晚上他也在酒吧客串酒保。
侍應生都穿著像廚師一樣的白色制服,不過不帶帽子,繫著短短的黑色圍裙。瓊恩出現時就是這副打扮。他看到安迪走進來,從流理臺後面對昨天晚上才認識的年輕人微笑。“你真是精神可嘉。”他說。
“我能坐在這兒嗎?”安迪選了一張靠角落的桌子,在流理臺的側面。
聽到安迪說他從來不喝咖啡,瓊恩只是聳聳肩,給他送來了一杯冰水,然後給別的桌子送去熱的冒著蒸汽的咖啡,把幾個留著糖漿和甜餅渣的盤子和三明治的小籃子收到他的大托盤上。這裡是格林威治的熱鬧街區,週日下午,客人不斷進進出出,他和一個瘦瘦高高像是鷺鷥的女孩是僅有的侍應生,他們兩個都很忙碌。
安迪小口的啜他的冰水,就好像那是他不喜歡的酒一樣。瓊恩有一次經過他身邊的時候對他笑了笑:“對不起,我現在沒辦法跟你閒聊。”然後扔給他一本書。“我帶了這本書來工作。你想的話就讀書吧。”他嗓子仍然有點沙啞。
“我知道。謝謝。”安迪說。他看著瓊恩走進了流理臺後面,把非常大的一瓶牛奶從下面冷藏的地方拿出來。穿著咖啡店白色制服讓他顯得比穿皮衣時候更瘦小,而且有點拘束。他在咖啡店的溫暖光線裡的樣子和昨晚在夜總會里的形象有所出入。現在的瓊恩看起來更真實。
比他高一頭的女孩對瓊恩說了什麼,瓊恩又露出了那種笑容,無聲的咧開嘴,露齒而笑,同時低著頭。安迪看著瓊恩跟一個穿著高翻領套頭毛衣的男人打招呼,顯然對方經常來。瓊恩在工作的時候把袖子捲起來,他露出來的小臂上的毛顏色很深,又長,看起來柔軟而貼服。那個男人跟瓊恩開著玩笑的時候把手放在他的手臂上。
安迪盯了一會兒,然後繼續看瓊恩給他的書:平裝的《在異鄉》,鮑比安-曼森寫的一本關於越南戰場的小說,去年出版的。安迪在上學期已經看過了 。他喜歡以戰爭,生存的意義和死亡為主題的書和電影。
安迪在書的最後幾頁看到了摺痕。也許,安迪突然想到,瓊恩已經看完這本書了。他或者是想重新再看一遍,或者實際上他就是帶給安迪的?他昨晚說過他喜歡瓊恩講的關於越戰的部分。
安迪在咖啡店呆到下午五點。他喝了兩大杯冰水(去了一次酒吧那邊的盥洗室,酒保警惕的對他微笑),吃了餅乾,看書,注視人群,小心的看瓊恩。咖啡店裡來回播放著萊納德柯翰的歌。二零零六年的時候安迪在紐約見到萊納德柯翰本人。後來他無法對別人描述的是,他聽到歌手的低沉男聲的時候不能自控的想起一九八七年,十月中旬的週日下午,他坐在格林威治的“非法”咖啡店裡:他自己是一名個子挺高的男大學生,瘦削的要命,外表不出眾——在他三十歲之前,他不是人群中惹人注目的那類男人,他的頭髮還是褐色不是後來的銀白色——穿著寬鬆的格子襯衫,圓領t恤和粗布牛仔褲。他那時滿腦子不成熟的政治觀點,儘管仍然被青少年時期的讀寫困難症輕微的困擾著,但非常挑剔的讀“有價值的”書。在大學辯論賽中永遠自信滿滿,振振有詞,熱切的想要去世界上任何危險的,戰亂的,未開化的地方成就一番事業。而在咖啡店裡,他迫切的想要和流理後的那個黑髮男孩獨處一陣。
有時候他們的視線會對上,瓊恩會對他做個鬼臉,或者就是面無表情的回應注視。
五點鐘過一點的時候,瓊恩跟女侍應生說了幾句話,然後摘下黑色圍裙,走向安迪的桌子。安迪立刻把書合上。
“你下班了?”
“嚴格的說,還沒有。我應該呆到六點半。”瓊恩回答:“但是瑪麗允許我早點離開。她絕對是個強迫症患者,而且心地善良,她就是受不了看你坐在這兒等。現在沒什麼人到咖啡店來了。餐館和酒吧都開了門。我去換衣服,然後我們可以到隔壁的酒吧間。你還是想跟我‘聊一聊’?”
安迪猶豫了。
“嚴格的說,”他模仿瓊恩的口氣說:“我不能跟你去酒吧間。我還有幾個月才到二十一歲。”安迪想,沒必要在他剛來找他的時候,就給他們兩個人帶來麻煩。
“真的?但昨天你在夜總會里。”瓊恩先是愣住了,接著露出明白過來了的表情。“你拿了假身份證?”
“我哥哥賄賂了他們。”安迪告訴他。而且我真的很高興我去了,他想。
“那好。”瓊恩:“我們找個地方吃飯怎麼樣?我餓壞了。我今天還什麼都沒吃過。順便一問,書怎麼樣?”
“我喜歡這本書。”安迪帶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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