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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不喜歡,那就說明白點,早早地斷了人家姑娘的念頭。卻一直都拖著,以致於最後,林朝英乾脆讓他在出家和娶自己之間選擇一個,他都寧願出家當道士!這在古霄看來,簡直就是腦子有毛病!
所以,他一定要阻止林朝英喜歡上王重陽,因為林朝英要是喜歡上王重陽,那在他看來,簡直和掉進了火坑沒有什麼區別!
飛行的速度極快,古霄現在已經徹底的穩固住了自己凝元境的修為,此刻駕馭著天地元氣飛行,堪稱是日行千里。凌厲的罡風在高空之上呼嘯著,古霄催動自己的護體罡氣,在自己的身周星辰了一個罡氣罩子,將自己給護在其中,穩穩當當的朝著北方而去。
古霄這一路走得很急,短短的數日之間,他就穿過了南宋境內,一路來到了北方。
到了北方之後,古霄一邊繼續趕路,一邊打聽王中孚的下落。既然林朝英現在和王中孚糾纏在一起,那可想而知,只要找到了王中孚,就一定能夠找到林朝英!
好在,王中孚豎起義旗,組建義軍與金兵開戰的事情,在這北方如今已經傳遍了。因此,王中孚的下落並不難打聽,古霄在路上走了幾天,就打聽到王中孚如今正率領自己的義軍轉戰山東等地。
聽到這個訊息之後,他就一路朝著山東而去。
再次趕了好幾天的路程之後,古霄推算了一下路程,發現自己距離王中孚率領的義軍已經不遠了,就打算休息一下。
經過這麼長時間的一番折騰,他已經整整趕了差不多十天的路了。這麼高強度的路程,如果他還是一個普通的先天高手的話,那就算是鐵打的身子也受不了。好在,他已經是凝元境的高手了,消耗的功力並不高,但這麼長時間趕路,心裡難免有些勞累。
所以,古霄就打算好好地休息一天,明天再繼續啟程。
噼裡啪啦!篝火發出一陣聲響。
入夜之後,古霄就隨便找了一個地方休息。這北方自從金兵來了之後,因為金人多年來的橫徵暴斂,還有宋金兩國的常年交戰,北方雖然名義上歸屬於金人的通知下,但是金兵卻往往肆意的燒殺搶掠,破廟之類的建築可謂是到處都是。
古霄沒有花費多少時間,就找到了一處破敗不堪的破屋。
在簡單的收拾了一下之後,他就燃起了一堆篝火,篝火之上烤著一隻肥嫩的野雞。
噼裡啪啦,野雞小半個時辰之後,就被烤得金黃酥脆,油脂滴落到篝火之中,濺起了一陣火花。古霄翻滾著自己手中的野雞,心中嘆息道:真是世事如棋呀!轉眼之間,就過去這麼多年了。
時至今日,古霄已經忘了自己這一世到底活了多少時間了,反正肯定在一百二十歲以上。雖然他的身軀在不滅長春功的特效之下,依然保持在最巔峰的狀態之中。但是,古霄卻可以感覺到,自己那只是剛剛成長的元神已經有些衰竭了。
事實上,這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他畢竟還只是一個凝元境!壽元在他的身上還是有限的,除非他能夠讓不滅長春功的特效作用到元神之上。否則的話,古霄很清楚,一旦活到三百年,就算自己的身體可以撐得下去,可元神也撐不下去了。
看來,再有幾十年,我就應該返回屬於我的世界了!古霄心中思忖道。
他可不敢讓自己這一世的元神徹底的衰竭,因為那樣的話,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透過魔星返回星辰大陸上。因此,在計算了一下之後,他就決定,在二百歲左右的時候,自己就離開這個世界,回到屬於自己的世界!
半晌,野雞終於被烤好了,待到那股誘人的香味瀰漫開來之後,古霄將野雞從篝火上拿下,就開始吃起來。
邁入凝元境之後,他對於食物的需求已經降低了不少。當年,他在涅槃之時,為了防止自己被餓死,一方面將自己的不滅長春功發揮到最大威力,不斷地透過天蠶繭攝取天地元氣來維持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則將自己身體機能降低到最低。
透過這種雙管齊下的方式,才算是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讓自己不至於在涅槃的過程之中活活餓死!涅槃成功之後,對於食物也不是如何需求!
在把烤雞拿下來之後,古霄撕下一隻雞腿就開始啃了起來。只是,他剛剛開始進餐,沒多久一陣喧譁的聲音就傳了過來。
“王中孚,你哪裡走?”一個清冷莫名的女音傳到了古霄的耳朵裡,使得他不由得為之一頓。這個聲音不是別的,正是林朝英的聲音。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他本來還要去找林朝英,哪知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