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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哥!咱們不要賣關子,有話直說,坦誠布公的好嗎?”
本來想直呼他“大爺”的,想了想還是算了,萬一他也知道“大爺”的用意,而故意想點么蛾子整我,我如何能夠招架得住?這裡可是他的地盤。
“行!我們簽訂平等契約,以後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如何?”
果然是這個,不過他為了想吞噬那兩個陰魂厲鬼就不惜自降身價與我簽訂平等契約?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就如一個窮小子某天走在大街上,突然蓋茨走過來道:“因為我要談一筆生意,所以我們結拜兄弟,以後同貧富可好?”這他麼誰信?
“哥!你確定?“
“確定!“
“有什麼附加條件嗎?”
三不像不是商人,但“無利不起早”的屬性他也必然具備,如果單單是吞噬那兩個陰魂厲鬼應該還不足以讓他屈尊和我簽訂什麼平等契約,這個背後肯定還有其他目的。
“呵呵!你不錯,腦子此時此刻還挺清醒的!不錯,下面這件事完成以後,我需要你帶我出去,我要尋找更多更強大的能量來恢復我的傷勢,或許我的傷勢恢復了,我就知道我是誰了。”
“你要出去?”
他居然離開這裡?這裡的禁制是保護他的,而不是傷害他的,這個他之前已經說明,這說明暗中有人在幫他。可是現在他卻要出去尋求東西來恢復他的傷勢,是他已經到了可以走出去的時刻了,還是他剛愎自用、耐不住寂寞而逞強出去?
本來吧,這都不是重點,這是他自己的事情,愛死哪死哪去!可是現在卻是要和我簽訂契約,要我帶他出去,假如他不小心掛了也就掛了,可要是他出去為禍世間哪可咋整?我們的平等契約可約束不了他,而我和他的實力差距——想想就都覺得頭暈。
“嗯!出去!要不我即便留在這裡恐怕再過幾萬年也依然是這番模樣,在這裡我只能不死而已,對我的恢復幾乎沒有任何幫助。所以,我必須出去!”
你想出去?可以啊,別找我就行!萬一真闖了真名彌天大禍,那我就是千古的罪人,這種事我可不能幹!
“我不放心你出去,你出去對人類是一個莫大的威脅,我不相信你!”
既然我要他坦誠布公,那麼我也以實相告,遮遮掩掩、拐彎抹角對我們的交談沒有任何幫助,徒自浪費時間而已。
“為什麼?我在這裡生活了無數年,可沒有傷害過半條人命。”
我靠!這貨居然叫屈?
“死老鬼龍卅八殺的人靈鬼靈還少嗎?這還不是你簡直導致的?”
死老鬼龍卅八生前殺人無數,死後更是罪孽沉重,但若非這三不像暗中的教導和指點,或許龍卅八現在依然還是懵懂無知的小鬼呢,何至於殺靈殺到不想殺?因此三不像雖然不是親自動手的兇手,但無疑他比親兇還更可惡,至少毫無疑問可以確定他就是一個草菅人命的傢伙,甚至比他的那些小夥伴——蛇兵蛇將們更加冷血。
這樣的傢伙我哪敢放他出去?須知他的精神攻擊範圍可是二十公里左右,要是萬一哪天他不爽了,要殺人以洩憤,誰能阻他?
我麼?
我憑什麼阻他?實力不如他,契約沒有約束力,我哪能阻他?
“那不算!那是我無聊鬧著玩的!”
“誰敢保證你出去了就不鬧著玩?”
“我發誓!”
發誓麼?或許有用,但還不夠!萬一你鬧夠了再去死,哪得死多人給你陪葬?在你的眼裡你自然比誰都高貴,可別人誰會這麼想?
“還不夠!”
“哪你想怎麼樣?”
“這個契約能隨時解除嗎?”
如果辦完了下面的這件事,我們就直接友好解除,哪多ok?
“不能!平等契約的解除最低年限是10年,10年之後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除。當然,有一種情況下,也是可以直接解除的,比如我,或者你,任何一方死了,那麼契約也就自動解除了。”
呃!10年?身死解除?貌似沒什麼大用!
或許見我還在猶豫,三不像繼續道:“其實說是平等,其實也不平等。本來吧,如果你死了,按道理我是可以恢復自由的,可是我只能寄存於你的身體,如果沒有你這個宿主的存在,那麼以我現在的身體狀況,我是必死無疑的。因此,像這麼弱小的你,我還得竭盡全力保護你的安全,說到底還是你賺了。”
呃!這樣嗎?聽起來有一定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