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暴虐(四一)(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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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廿趕忙要起身。
十五阿哥便從點額身邊站起,走過來按住廿廿肩頭,“你懷著身子,坐著說話兒就是。”
十五阿哥這般居高臨下也不方便,他索性自己拉過一把椅子來,就挨著廿廿坐了。
原本這正房裡的中心在嫡福晉正座那邊,此時因為阿哥爺挪過來,便所有人都朝這邊看過來。
十五阿哥含笑凝著廿廿,“……方才要說什麼?便這麼說吧。”
若是擱在兩年前廿廿剛嫁進來的時候兒,阿哥爺當眾這般,廿廿心下還會有些惶恐。
可是如今,這兩年裡經歷過這麼多事,此時她倒已是平靜面對了。
望著阿哥爺,廿廿嫣然而笑,將手中的《邸報》舉了,湊過頭來指給十五阿哥看,“……爺瞧,我瞧著汗阿瑪這宗旨意倒是有趣兒。”
十五阿哥看過去,便已瞭然。
原是江西按察使上奏,說江西省的饒州、贛州兩個郡,許多大戶人家的家中蓄養婢女,許多婢女年紀大了都不能嫁人。這位體察民情的江西按察使便奏請朝廷,以二十五歲為限,叫超過二十五歲的婢女也可婚配。
乾隆爺因此下旨命當地官員嚴查,若還有這樣的事情存在,便要嚴明禁止。
此外乾隆爺還特別提到,江西有溺女之風,即重男輕女的緣故,生下的一旦是女孩兒,當即溺斃。乾隆爺也將此事與婢女不得婚配之事放在一塊兒,令官員據實查辦,嚴行禁止。
“這對女孩子來說,真是天恩。”廿廿眸光流轉,“……否則生為女子,豈不成了罪過似的?”
十五阿哥點頭,“此實為惡習,朝廷屢經飭禁。便是婢女,身份低微,可是也生而為人,豈可因為是婢女就被剝奪婚配的權利去?”
廿廿靜靜點頭,“這位江西按察使所提出的二十五歲的上限,想來是借鑑了宮裡的慣例。汗阿瑪對民間婢女尚且如此體恤,那宮中就更應當如此。”
“大清歷代皇上都體恤下情,故此宮中使令女子,無論是官女子,還是使女,統上限二十五歲之前,便要交給其父母兄弟帶出,自行婚嫁,不耽誤青春年華去。”
十五阿哥靜靜凝視著廿廿的一雙眸子。
只見裡頭黠光流轉,十五阿哥敢打賭,這小妮子心下又動起心眼兒來了。
他便含笑點頭,“這歷來都是宮裡的規矩,自然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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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廿眸光輕轉,一個兒一個兒地在眼前伺候
的各房的官女子、使女們面上滑過……
“可是……我怎麼瞧著,好像咱們家院子裡卻有不少位姑娘的年歲,都已經超了,還沒放出去啊?”
此言一出,在場所有人的面色都變了。
只因所有人中,只有廿廿的年歲最小,此時才十六歲。而她陪嫁進來的兩個家下女子星桂和星楣自是都與她年歲相仿,此時也都還只是十幾歲的小姑娘,距離二十五歲的上限還遠著呢。
可是其餘諸人,便是年歲與廿廿最相近的侯佳氏和王佳氏兩個,如今都已經二十歲了。而她們兩人因本身都是官女子的出身,故此是沒資格從自己母家帶進陪嫁女子來的,現在身邊兒伺候的使女,全都是宮裡的老人兒。
既然是宮裡的老人兒,且當初嫡福晉將人指給她們使的時候,那女子便首先必定是老成持重的……那這幾個女子有的已是足歲;有的雖說還差了幾年去,可是也都已經超過二十歲去了。
廿廿指著這《邸報》,眼波清凌凌滑過眾人去,“宮裡的規矩,女子放出去的年紀,二十五歲乃是上限。並非說所有人都非要等到二十五歲才能婚嫁。”
皇上在諭旨裡說得明白,‘女子二十而嫁,著諸《禮經》。雖婢女屬在卑賤,亦應及時配偶’……官女子的身份,自是要高於民間婢女去的,所以就更不用等到二十五歲,而是應當按照《禮經》,過了二十歲的,就該放了出去,聽其婚嫁才是。”
這般算起來,那從嫡福晉身邊兒的掌事兒女子含月和望月開始,往下一直到侯佳氏、王佳氏身邊的女子們,統都該全放出去了!
劉佳氏、王佳氏兩個性子清淡的人倒沒怎麼激動,只是抬頭望著自己的使女,含笑點頭。
可是侯佳氏卻做不到如此灑脫和淡定去。她只抬眸,恨恨地盯住廿廿。
只是阿哥爺在場,便輪不到她說話。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