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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警方沒能找到弗里曼和前兩位受害者之間的任何聯絡。”
“弗里曼很可能只是要謀殺第四名受害者。”佟陣嘆息。“為了混淆警方的視線,先殺了前面兩個人,故意做為連環殺手的樣子?”
“為了謀殺某一個人,而殺害其它無辜的人的作法,符合爆炸案犯的心理。”謝雷點頭。“因為膽小懦弱,他會過於嚴密地計劃,把謀殺的過程弄得很複雜,讓警方儘可能猜不到他的頭上。可是,他是第三名受害者,受傷後他一直在醫院裡,又是怎麼炸死第四位受害者的?”
“他和第四位受害者的爆炸事件是在同一天發生的。
在那天的早些時候他悄悄將炸彈郵包放在希拉里。漢的門前,然後駕車離開。他車子的後座上當時有一個備用的炸彈,在車子行駛的過程中爆炸了。警察到現場時,他只好說是他在路邊撿了一個郵包。”
Greg說到這裡再一次大笑起來,“他真是最倒黴的罪犯之一了。如果他不是炸到了自己,他真的可能就逃脫了,你們想,如果他不是自己暴露了自己,警方怎麼可能抓到他的蹤影?
為了掩蓋自己偽造古錢幣的行為而謀殺,為了混淆警方視線而故意做成了連環爆炸案。明明已經成功了的……”Greg惋惜地搖頭。
謝雷瞪著他:“你在可惜嗎?”
“我倒是為他計劃的周密感到驚訝。”佟陣說,“他選擇希拉里。漢的商業夥伴做為受害對像,確實很容易誤導警方認為這是一場商業報復行為。”
謝雷搖搖頭,“用一個醒目的假動機來掩飾自己微小的動機。這一貫是爆炸案犯的作案特點。一個瞭解犯罪心理學的警察會想到在看起來最合理的動機之下,被巧妙隱藏起來的才是真正的動機。”
佟陣點頭:“我更關心焚屍者們的作案特點是什麼。”
“與爆炸案不同,焚屍案的兇手是變態的。相同之處,他們都是懦弱的。但是焚屍者無法忍受自己的懦弱,也不想正視自己的懦弱,會拼命地證明自己是強大的主宰者。”
Greg驚歎,“這樣殘忍的兇手,他怎麼可能只是因為懦弱?他應該也是一個嚴謹的高智商的人……”
謝雷贊同。
佟陣喃喃地說:“為了掩飾真實的目的,而用另一個更加引人注意的動機來迷惑……焚屍者是不是也正是這麼做的?”
Greg誇張地拍案而起:“難道我們一直都在被迷惑?”
作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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