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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奇人兩翼完全垮了,到處是死狀悽慘的自己人,到處都是此起彼伏的慘叫……兩百來人的精銳部隊,在一百多人的敵人攻擊下只剩五十多人了,要知道距離中伏還不到十分鐘啊!
對這股“精銳”的“馬奇騎兵”,湯森一開始就沒有要中心突破的意圖,因為正面強攻的代價太高了。他的作戰目標非常明確,就是先用雷霆手段達成兩翼突破,然後再從兩翼騰出手來,同時向中間擠壓。
他的最終目的就是要讓敵軍轉身、讓敵軍逃跑——只要他們一動,陣型優勢就完全消失,重甲反而會成為他們的累贅。
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的馬奇人終於在湯森這裡領教到真正的作戰技巧,一種只從兵種特點和戰場條件作為出發點的簡陋戰術,用伏擊先聲奪人,再誘殺重要目標,最後以優勢兵力控場。但馬奇人不可能從中感悟和學習到什麼,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生存的機會。
敵軍兩翼崩潰之後,荊棘玫瑰的輕步兵分出一部分追擊逃敵,這是他們的戰場主要任務了。五人一小隊的輕步兵很靈活,毫不費力就追上了腳步蹣跚的敵人——他們先將擊殺目標孤立出來,然後分出兩人正面施壓,另外兩人側翼前置,最後一個人是專門提著標槍找背。
就算遇到特別悍勇的敵人也不怕,因為每組輕步兵都攜帶著兩套繩網,這可是對付單個重甲步兵的神器——兜頭撒開,單邊收緊,網中的敵人就倒地成為待宰的羔羊,用七八斤的破甲錘對著頭盔“哐!哐!”猛砸,最多三下就解決了。
另有一批輕步兵去搶戰場旁邊的戰馬,看守戰馬的馬奇人想投降,結果卻被亂刀砍死。因為湯森戰前已經說過,這些敵軍精銳是不會真心投降的,留著就是禍害。
可以確切的說,馬奇人的陣型被打亂之後,這場戰鬥就變成了一邊倒的屠殺,他們沿著道路潰退,然後被敵軍從容不迫的追上殺死……事情本來不應該這樣,論單個戰力,論體格強弱,他們都不應該輸到如此地步。
湯森絕不會告訴他們,這就是個體對抗體系的下場。沒錯,荊棘玫瑰計程車兵在武備和體格上不如馬奇人,實戰經驗更是少得可憐,但他們卻從戰略層面開始謀劃,細緻的準備工作一直延續到每個士兵的站位和武器,全都是衝著馬奇人的軟肋去的。
荊棘玫瑰之所以不在路上挖坑和火攻,只要想要他們的戰馬和裝備!
至於留在原地的那些馬奇騎兵,瑪西亞召喚出來的猛獸已經夠他們受了。圍堵他們的長槍兵和近衛都沒有怎麼動手,眼前就已經是一副血肉橫飛的場景,偶然有一個被丟擲圈外的敵軍,也會被如狼似虎的近衛被瞬間放倒。
“絕不後退!”敵軍指揮官已經斷掉一隻手臂,卻猶自對猛獸揮舞著大劍,在紅色甲殼上砍出一道道白色印記:“我們是馬奇部落的戰士!我們絕不後退!”
他算是很勇猛的軍官,可惜一個軍官光有勇猛是不夠的。
“長官,你看這個。”手下喜笑顏開的牽來一匹雄壯戰馬,送到湯森面前:“這是最好的,好像是騎兵頭子的坐騎。”
“哦?”湯森本來已經接過了韁繩,聞言又迴轉身,隔著五十多米的距離隨手一點,只聽“轟”的一聲爆鳴,浴血奮戰的敵軍指揮官身上迸射出連片的血花,連斷掉的那一根手臂在內、四肢完全從身體上彈出去,還沒等光禿禿的身體墜下,腦袋又在飈升的血柱飛起。
“我的了。”湯森轉身上馬,愜意地拍拍戰馬的脖子:“記得給瑪西亞準備一匹白馬。”
“是!”看見這一幕的手下好半天才反應過來,衝著走開的首領大叫:“我一定挑好!”
“近衛上馬!”湯森昂天長笑一聲,冷傲的下令:“發總攻訊號!”
聲音極其尖利的響箭飛上天,一站站地向前傳遞,分散隱藏在敵軍進行路線兩側的部隊逐一現身。
除去兩百騎兵,馬奇人手裡再沒有其他重灌部隊了,檔次最高的傢伙也就是穿皮甲而已。而且更倒黴的是,他們各支部隊的相互間隔很大,少的三五里,多的有七八里,根本來不及救援別人。看見前方友軍遇襲,但等你一溜小跑趕到戰場的時候,黃花菜都涼了。
面對這些普通部隊,荊棘玫瑰的戰術很簡單,完全是之前練得滾瓜爛熟的那一套。
長槍壓陣、輕兵襲擾、弓箭殺傷,始終保持著對目標的數量優勢——因為馬奇人只是外表光鮮,內裡的固執、陳腐和愚昧還是跟其他部落一樣,所以除了酋長等少數幾個人,別的軍官指揮兩百人以上的部隊都很勉強,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