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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裝扮下來,一個風格奇特的騎士就新鮮出爐了。他穿著灰色的旅行者外袍,斜揹著一柄雙手巨劍,腰帶上插著匕首,馬鞍邊還掛著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樣子。但另一方面,他騎著一匹令人羨慕的好馬,後面還跟著一匹備用好馬和一匹馱馬,算是肥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馬肯定不會被埋沒。就說那匹託東西的馱馬吧!放在市場上也算是優秀馬匹了,到這騎士手下卻只能運雜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著騎士看,但騎士本人卻不怎麼在乎,他採購了一堆乾糧後直接出了城。
湯森關心的只是儘快回到荊棘玫瑰,解決商團那邊遇到的麻煩。之前來銀色聯盟的時候拖家帶口,也沒有船隻可坐,所以緊趕慢趕都走了一個多月。這回輕裝上陣又沒有拖累,應該可以把時間縮短一半。
公會配發下來的坐騎很不錯,健壯又有耐力,每小時只需換乘一次。說日行千里肯定誇張了,但路面平坦的話,每天不緊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兩百也不是問題。
為了節省時間,湯森的早飯和午飯都在馬背上解決,全是難以下嚥的肉乾。只有鄰近晚飯時分他才動用弓箭,隨便找些小野獸獵殺。
沒想到,射箭也是個技術活。雖然湯森為了打仗還練過幾天,但遠遠說不上精通,第一天費了整整兩袋箭,才射中一隻疑似兔子的玩意。
第047
有大量使用弩箭的經驗,再經過兩三天的密集練習,湯森總算找到點射箭的竅門,胳膊雖然腫了,但也漸漸的脫離了“瞎蒙”的階段。
現在,他對靜止不動的兔子十有五中,慢速跑跳的兔子十有兩中,好在這一路上還有地方補充箭矢,不然馬弓早成廢品了。
但進入山區之後,山陡林密,馬弓的遠射作用頓時下降。
“還是弩箭好啊!就是上弦慢點。”湯森一邊哀嘆一邊四下尋找獵物,可惜周圍除了小鳥之外沒其他東西,鳥這玩意就是射下來也沒二兩肉,還塞牙:“看來今天要吃肉乾了。”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邊連飛鳥也變得稀少,湯森表面上還在繼續哀嘆,但心中已經暗暗警惕起來,馬弓也搭上了羽箭——連鳥都沒有,這有點不正常,他身邊從來不缺少危機,腦袋裡的那根弦就沒松過。
“難道是伯納的爪牙?”他暗想:“或者是艾德文娜那臭婆娘?”
山路轉了個彎,進入了一個山坳,山坳的空地上矗立著一座廢棄多年的哨塔。之前湯森的車隊還在這裡宿營來著,對情況比較熟悉——看好環境,湯森驅動馬匹快走幾步,衝進塌了一半的圍牆裡面,然後翻身下的,把三匹馬都牽進哨塔底層,又用雜物堵住了門窗。
對方沒讓湯森等太久,才過了一會,遠處就有馬蹄聲傳來。粗略辨別,來的人數量不少,而且兩頭都有,顯然是前後堵截的經典套路。
湯森安撫好馬匹,把自己背上的雙手巨劍解下來,換了一長一短兩柄單手劍掛上,檢查了其他裝備之後走上三樓,站在箭跺後面等著對方現身。
在此過程中,他開始為自己的淡定感到羞恥,這才幾天啊!自己就開始驕傲了?
湯森的驕傲是有理由的,他這幾天時間沒白費,高密度訓練碩果累累,選定的幾系異能其實都能拿得出手——但他的首選依然是金屬武器,這裡面的原因比較複雜,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更喜歡用刀劍,沉重而冰涼的金屬,能給他一種血肉交融的感覺。
雙手劍戰法在帳篷區發過威,而且被人重組了影像,短期之內不能再用了,湯森只能拿單手劍湊數。再說雙手劍太顯眼,小點的武器更有迷惑性,能混淆視聽——改變金屬重量的關鍵是異能,而不是金屬本身的重量,所以對湯森來說,手裡拿的是那種劍其實區別不大。
對方沒有直接使用猛烈的伏擊,說明他們有必勝的信念,也可以想跟自己交談。雖然佈置出前後堵截的局面,但他們大概是想給自己施加壓力。
這樣推測下來,自己身上一定有對方想要的東西……湯森不由笑了,自己居然不是小蝦米了嗎?什麼時候變得重要了?
一聲尖利的口哨響過,轟隆隆的馬蹄聲在山坳入口消失,伴著金屬的碎響,一種蕭瑟凝重的氣氛漸漸成型。兩邊步調一致,顯示出這群人有良好的紀律,還有精銳部隊的氣質。
這效果用來嚇唬普通人還不錯,但對湯森就太小兒科了。
“裝神弄鬼。”湯森淡然一笑,就近在石牆上坐下,順手從兜裡拿了個果子出來削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