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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痞混混。後面那些看似老實厚道沒打算動手的傢伙們,才屬於真正的高危人群。
老實厚道?現在跑來參加護衛隊的人都生活在銀濤城底層,根本沒有受過王室家族的正規教育,大字不識幾個,二話不說來找會見血的差事,這些人裡會有老實的?
他們只是不想太過顯眼,遇事會多做考慮,如果大家都上去搶錢他們也會跟隨。但事出突然,他們的反應就慢了半拍,這也算湯森幫土賊一個忙……不大不小,但也是個人情吧?
“既然大家都同意我的話,那麼咱們就這樣說定了。我希望以後跟大家成為好盆友,有錢一起賺,有妞一起泡。”湯森嘴角帶著點殘忍的笑容:“現在,都給我讓開路!”
軟腳蝦們忙不迭的閃開,讓出前後門之間的路線。
裝扮貴族後裔,其實動作習慣並不算最重要,關鍵是氣質要給夠。
穿著一板一眼、在人前拿捏姿態還生怕行差踏錯的傢伙,頂天也就是個管家的命,因為他們不懂“貴”字的含義,或者他們懂,但掙脫不了——“貴”字的存在意義,是與“賤”字對立。繁瑣規矩是為賤人而設,貴族有特權就夠了,誰見過貴族謹言慎行?
湯森的遠古記憶中倒是有,他自己都幹過,可那都是公關行為,轉過身一切照舊。但此時的沃爾夫·布雷恩應該不一樣,他心裡會充盈驕傲,還有一種翻身做人的感動。
施施然跨過門檻,湯森兩腳並立,背脊挺直,臉色謙和。
他抬眼看了看主樓後面的小廣場,發現鄉下土賊菲利克斯·波頓已經在正對主樓的樹蔭下坐著,姿態隨意,手裡拿一本小冊子翻看,面前的小茶几上還擺著幾樣不算精細的茶點——這傢伙似乎不太講規矩,而且這造型也很像在自家院子裡納涼查租的小地主。
當初叫他鄉下土賊嗎,還真沒錯!
湯森如此腹誹著,整理了一下因打鬥而凌亂的衣服,然後緩步走了過去,在菲利克斯十步之外站定。如果還不清楚他就是話事人的話,那湯森的觀察力也太遜了。
“沃爾夫·布雷恩?”菲利克斯沒有抬眼,手指在面前的小冊子上翻過一頁。
“是的,閣下。”湯森輕聲回答:“我就是沃爾夫·布雷恩。”
“籍貫銀濤城,原住外城區,無父,幼年喪母。”菲利克斯輕聲念著小冊子上的記錄:“識字,粗通武技,性格奸滑,犯有五十幾宗輕度罪行。後離開銀濤城去向不明,近期返回……”
聽著自己的罪行,湯森臉色很平靜。菲利克斯念出的這些記錄雖然不光彩,但卻是最不容辯解的事實,而且對方現在的用意也不是為難自己……居然有詳盡至此的調查報告,看來王子這邊也不是全無還手之力啊!
好半天之後,菲利克斯才結束了這種“清算”的前奏,抬頭起來瞥了湯森一眼:“以這種平淡乏味的記錄來看,你無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出來。難道在你外出的時候,有奇遇一類的事情發生嗎?單手刺劍用得不賴啊!”
“並沒有任何奇蹟發生,我外出期間所遇見的,不過是更加現實和嚴酷的生活。”湯森搖了搖頭:“我能現在走出後門,是因為我自小就擁有這種能力。”
“如果你之前就擁有這種能力,那麼在你最困苦的時候,為什麼不見你使用?這裡面還有你異常窮困的記錄。”菲利克斯合上小冊子,終於正視著湯森問:“這種能力,至少可以讓你在在帳篷區稱霸三條街道,就算外城區也能有所收穫,那邊某些地段可以算是日進斗金。”
“我同意閣下的判斷,但我不能做這種選擇。”湯森回答:“顯露能力稱霸街道,在帳篷區收錢,我非但達不成目標,相反會讓我變得出名,永遠洗不去的名字……甚至會讓我短命。”
“哦?有本事還會短命?銀濤城居然如此違反常理嗎?說來聽聽看。”
“很簡單,閣下,如果我輕率顯露自己的實力,那麼別人就會看見。某些有勢力的小家族,或者某位異能師的管家招攬我,讓我替他們做些陰暗面的事情,例如去做殺人滿門這種髒活,你覺得我要怎麼辦?”湯森用真誠的目光回望著土賊:“有本事的人不一定活得長。”
“那今天你為什麼顯示實力?”菲利克斯腰身往後靠了靠:“我看你一點猶豫都沒有。”
“因為這個護衛隊屬於王子殿下,在整個銀濤城來說,這是最乾淨也最正統的出路,沒有之一。這就是我所說的機遇,在機遇面前,我當然要拼一下。”
“你不擔心菲斯特王子派你去做些——嗯!注意我是說如果,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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