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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他。
雖然很詭異,雖然蛤蟆可能在打哈欠,但湯森知道這是嘲笑,而且還沒完……果然,奴隸伸出一根手指,點點湯森,蛤蟆笑;奴隸的手指再向前探出一些,點點,蛤蟆大笑!
湯森心中瞭然,他看出自己易過容。
這奴隸其實在笑自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還敢到處招攬人手。真有趣!
“你跟著的是我,這裡的我,懂了嗎?”既然被看破易容,那就更不能放過奴隸了,湯森用手指點點自己的心口:“跟著我,你就不是奴隸,而是我的手下!明白嗎?”
蛤蟆慢慢地合上了嘴,奴隸卻坐得直了些。他先考慮了一陣,然後深深地盯了湯森一眼,用手指了天空。
湯森當然明白他的意思:“以我的真名發誓,我將善待你——你叫什麼名字?”
“魯——賓!”奴隸困難的說出一個名字,聲帶如同撕裂一般。
“以我的真名發誓,我將善待魯賓,不將魯賓看成奴隸。”湯森對魯賓點點頭:“到你。”
魯賓站起來,拿下蛤蟆,鄭重其事的給帽子上換了一個泥塑小雕像,用砂岩摩擦般的聲音發了誓。然後趕緊把雕像放進懷裡,不用別人提醒,很順從的站到湯森身後。
看到這一幕,周圍的奴隸們都是一臉快慰,似乎湯森挖走的是個麻煩製造者。
“現在,”湯森轉身,面對自己的九個手下說:“全體列隊!”
劍士營的奴隸多少受過些佇列訓練,他們立即就在湯森面前站成了一列,無論體格還是精神,都比當初尖兵隊的第一印象好太多了,簡直可以說是天壤之別。
“我不問你們的過去,我只會說,你們只要跟著我,就不再是奴隸!而是我的手下!”湯森伸手解下魯賓脖子上的銅牌,然後挨著個解下其他人的銅牌:“從現在起,我就是你們的長官,只要你們以忠心對我,聽從我的命令,我必然善待你們——這就是我的承諾!”
“是的,長官!”解去身份牌的奴隸們轟然回答。
“從現在起,你們名義上是王子殿下護衛隊的人,直屬第六護衛隊、第三小隊。但你們實際上只聽我的命令!這是我的副官,我如果不在,你們就聽他的。”湯森把老班底之一介紹給手下們:“你們要牢記三條,就是聽我說的話!打我要打的人!掙我要掙的錢!”
“明白!”隊員們整齊回應。
別的不說,至少他們氣勢很夠。想想也是啊!在哪打架不是打架?而且不用掛著奴隸的牌子,這事一點難度都沒有啊!
簡單訓話之後,湯森走到陪同的軍官面前:“就這麼多了,最後一個名額等等再說吧!麻煩長官,給他們裝備點東西。”
“早就準備好了,城裡不能裝備盔甲大劍,巡邏的人只能穿布衣帶單手劍。”軍官點點頭:“跟我來吧!有加料的東西給你們。”
不大一會,第三小隊就穿戴整齊出了劍士營,除了湯森和魯賓之外,其他人都是清一色的半舊衛士制服,背後斜背一柄單手劍。
因為隊員們奇特的長相,所以這支隊伍看上去很有震撼力。並不是說銀色海岸軍隊裡沒有特殊種族計程車兵,只是這些士兵在銀濤城很少見,大概因為這是首都,怕影響市容和貴人們的胃口吧!
軍官所說的加料名副其實,配給大家的劍,只是遠看像單手劍,實際上已經加長加厚過,就像根打扁的鐵棍,手柄很長,除了劍尖部位外別處沒有開鋒,某種程度上能用大劍技法。
其實當棍子也行,一劍砸下去,還真是手來手斷、腳來腳斷、腦袋來了稀巴爛。
“長官,我們怎麼不選夠人?”新提升的副官對隊員們的實力很滿意,在奎爾薩北方可找不到這種魁梧的戰士:“我看很多人都符合要求啊!”
“我們要清理帳篷區,簡單的說就是跟街頭團伙打架,一味蠻幹可不行。”湯森說:“所以最後一個名額,不能留給衝鋒陷陣的戰士。”
“那要留給誰?”
“我們還需要一個狗頭軍師,就是滿肚子壞水那種。”湯森說:“知道哪有識字、狡猾、熟悉本地情況卻找不到飯吃的人嗎?”
“還真有,”副官一拍大腿:“海邊荒灘上就有!”
“海邊?荒灘?”湯森暗暗驚異,識字的人放在哪裡都算寶貝吧?怎麼會跑去荒灘上?
副官帶路,一行人從高高的崖山上轉下來,抄小徑穿過卸貨碼頭、商貿港口和成片的造船作坊,最後到達一片亂石嶙峋的岸邊荒灘。果不其然,在那些黑色礁石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