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部分(第2/4 頁)
應兄默默地哭了。
“好耶!”湯森作歡騰雀躍狀:“絕招練成!殺人——於無形!”
“我承認你入戲很快。”菲斯特終於悟了:“好吧!最關健的規則,是非公道,大家心裡有數!”
“這解釋華麗,真像社團幫派啊?”
“不行嗎?”王子說:“表面看起來幼稚的現象,也許本質上很嚴謹。”
“不就是和諧嗎?”湯森舉一反三:“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扒衣留一件、日後好相見!”
“呃……”菲斯特沒意識到湯森話裡的陷阱:“只是比喻,時候到了也要動手。”
菲斯特看湯森還沒完全明白,又做了點補充。但歸納起來,主題思想只有一個:城外血戰那是分分秒秒都要命,但公會內鬥一般不會見血,因為兩者的判斷標準完全不一樣!
這是歷史遺留問題,條件成熟前難以改變。所以不管你是誰、也不管你能不能理解,標準已經有了,那你執行就好……
但如此模糊的標準,執行過程中肯定會變形。所以異能公會的內鬥,打法十分玄妙。
不是業內人士絕對看不懂,但就算你知道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可人心是最難把握的東西。有時候是少數服從多數,有時候真理又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所以在公會混、特別是在總會混,最講究的是其實是悟性!
要是你擅長猜謎也很有前途啊!因為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啊!
湯森剛才發火,就是因為他覺得很頭疼,他習慣的可不是這種規矩。
他本以為衝進來得拼命,已經在身體上和心理上都準備好了,正想把聚集的暴戾發洩掉,但現在你突然說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文鬥?
拜託,他滿身血腥味都沒散開,你叫他跟人玩過家家?!
但異能公會的內鬥就是這樣,雙方先相互嘲諷,然後吐口水、打耳光;激烈時他們也踩肚皮、揪尾巴;但砍人的現象真是不多見,哪怕撕破臉也得點到為止,絕對不允許死人!
當然了,五級以下的……不算完整的人。
五級以上的高階貨色死亡、或受到不可逆轉損傷的事情,當真非常少見!就算再落後再不開化的地方,損傷人命都是大事,都會認為這損失無法彌補。所以當事人會很慘。
在所有的內鬥中,總會派人找分會的麻煩、本地分會抱團反抗,這算是最悠久、最有代表性的節目。是異能師公會持續了好幾百年的傳統。不然的話,怎麼會有那條不準客人先退場的規定呢?
雅克堵在大門口,大師被罰站到深夜還沒東西吃,這也是個很傳統的下馬威——只不過雅克乾的比較狠,把大師一直拖到深夜。
用內鬥的標準衡量,如果大師無法反擊、雅克還能將此事廣為傳播的話,這局就算他贏了。大師必然灰頭土臉的回去,各分會都會流傳大師折翼西海岸的趣聞,大家笑呵呵的拿他的威風去掃地。
傳統節目肯定吸引人,但這樣的經典反而得不到“最”字評價。就好像現在的內鬥,它最吸引人的特點其實是:熟人之間的鬥爭。
大師和雅克很早前就認識,他們同一年當學徒,宿舍還是門對門。不過兩人是天生死對頭,早年爭過材料,接著又搶女人,後來還歸屬到不同的派系,越發不可能和睦相處。
所以雅克不會告訴大師,他是踩在事情真相上進來的;而大師也不會告訴雅克,自己是收了好處專程來找麻煩的。
至於要調查的事情真相……五級以上的異能師才是資源,資源的生命才不屬於自個兒。區區二級異能師,誰管他去死?
餓著肚子站一下午直至深夜,任何人都不會高興,更何況大師這種豪華身份?所以大師轉身就還手了,官面上的說法,那就應該是“事件的真相只有一個,以總會的名義,我們要把它找出來”。
大師頒佈了一道集訓令,要求分會所有初級以上的異能師都集中起來,進行“臨時性”研修。
這非同凡響的出手,馬上就把分會的人惹毛了。什麼狗屁臨時研修?這就是禁足令!雅克分會長隔三差五就玩這個!
如果大師拿這招當壓軸或殺招,效果一定很不錯,因為很難防。但是他開場就用了,不但有點浪費,還顯得自己很下流——限制屬下異能師的活動自由,這是各級會長才有的特別權力。
大師的身份的確高,外放的話肯定是分會長級別,但他畢竟不是分會長,手裡沒有實權,插手事務就缺少支撐,動用特別權力就——名不正、言不順!
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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