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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本小姐出來泡男生的時候,這傢伙可能還在老媽懷裡吃奶吧!
雖然事情很古怪,我還是認為他不可能對我有意思,一定是出於某種誤會,否則就是他太沒禮貌了,肚子餓壞了才一直對我流口水。
在那兩隻電眼注視之下,我當然吃得不太愉快,“草草”結束就付錢走人,接著去逛逛書局,培養藝文氣息,再慢慢散步回家。
本以為這段奇遇應該告一段落,沒想到最扯的事情竟然發生了!當我走進家門,赫然從陽臺看到樓下對面有個“少年家”,就是那個染金髮,穿花襯衫的小男生!不會吧?難道他跟蹤我回家?但我住在二十年以上的老公寓,看起來根本沒什麼好偷的,我皮包裡也只有幾百塊,這傢伙是不是找錯物件了?
我一時心驚膽跳,電鈴聲隨之響起,傳來有點臺灣國語的聲音,“小姐,我可不可以跟你作朋友?”
我聽了差點昏倒在地,心想他是不是眼睛脫窗了?怎會看不出歲月的痕跡、生命的滄桑就寫在我臉上?如果是在十年前,我可能還會引以為傲,但如今早已晉升歐巴桑的我,當然不可能衝下去對他說OK啦!
“年輕人,我已經三十歲了,非常謝謝你的好意,很抱歉我無法接受,如果真的很需要,我可以介紹小妹妹們給你認識。”
他回答說看不出我已經三十歲,還說我看起來很正!
可惡的小鬼,怎麼可以用“正”來形容本小姐呢?那還不如說嗆,酷,辣!
我把這件事當笑話說給爸媽聽,結果引來一陣激烈撻伐,原因如下:“人家都跟蹤到你住的地方了,你還那麼輕鬆?如果他想做什麼壞事,改天在樓下等著,你不就完蛋了?”
一切都是我的錯,因為我太友善,太軟弱了,嗚嗚,下次我知道了,我會叫家中的貓狗接聽,讓對方嚇到說不出人話!
話說Carrie某天在路上晃著,看見一隻流浪小黑狗,附近的攤販會丟東西給它吃,看起來還算活潑可愛,害我一時善心大起,把它撿回家收容,想上網替它找個好主人。
這傢伙剛來的時候很乖巧,等摸熟環境了就開始作怪,不理它的時候還會大呼小叫,家中的黃貓“橘子”對它超級反感,反而是白貓“小乖”對它頗為好奇,當我有事要忙或打電話時,就只好委屈小乖去當狗兒“玩伴”了。
雖然可能只有短短的緣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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