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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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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意挑釁,還是鋌而走險?

水甕·失火

柳惜薇接著道:“據負責調查的衙役報與步大人的情況——賀二少爺與段三公子同在翰林院任編修,因每年年末朝廷都要提拔一批年輕官員委以要職,而賀、段二人今年正是被翰林院推舉的備選人,但因按朝廷規定每部只得選出一人,是以這兩人目前來說是最大的競爭對手。這麼看來,段三公子的嫌疑便是最重的了。”

我心下搖頭,說誰殺人我也不信段慈會殺人,然而律法是不能摻入個人情感的,只我一人相信自是沒用,在步九霄這樣的執法人面前,還是證據最有說服力。

“段三公子那個時候在做什麼?沒有同其它人在廳內喝酒麼?”我不由問向柳惜薇。

“聽他說,那個時候他也是要去廁室小解的,然而廁室內有人,門從裡面閂著,他便只好在外面等,等了一陣不見人開門,正巧賀四少爺從廳內出來也要去如廁,便帶了他到四樓廁室。兩人如廁完畢後回至三樓廳內,此時便已有人在樓下發現了賀二少爺的屍體。”柳惜薇道。

照此來看,段慈等在三樓廁室門外的這段時間是沒有人能證明他不在兇殺現場的,然而屍體究竟是幾時被發現的呢?古代沒有精確到分秒的時鐘,一盞茶約合十分鐘左右,在這十分鐘之內,段慈前半部分時間是一個人在廁室門外等,後半部分時間則同賀四少爺在四樓如廁,那麼賀二少爺是死於前半部分時間還是死於後半部分時間呢?若是前者,段慈的確難脫嫌疑,而若是後者,賀四少爺便是他不在場證明的最好證人。

柳惜薇喝了口茶,道:“然而之後步大人帶人去檢視了三樓廁室,發現廁室門仍由內閂著,進得廁室後見窗戶大開,馬桶內還有賀二少爺嘔吐的穢物。這一點卻又表明了賀二少爺確似失足墜樓的,兇犯並非段三公子。如今案子進入膠著狀態,很難有所突破,我在旁看了一陣兒,見沒什麼進展便回來了。”

唔,這麼說,兇犯實際上並沒有打算栽贓給段慈,段慈的不在場只是湊巧而已。兇犯的真正目的其實是想造成賀二少爺失足墜樓的假象而已,三樓的廁室是個不完全密室,不排除兇犯由視窗爬進去作案的可能,兇犯在那一時間段內有不在場證明,但是他並不能確定賀二少爺什麼時候會去廁所,所以他的做案過程是隨機的,也就是說,他沒有計劃具體的作案時間,但是卻計劃好了作案的地點,一旦賀二少爺離席去廁所,便是他動手行兇之時。

賀二少爺去廁所屬於不能預料之事,因此犯人要想及時跟進,必得是在他附近隨時監視才可,而陶然樓每一個房間都是完全隔開的,雖然房與房之間只是被紙製屏風擋著,但也無法從隔壁房間做監視,就是說,兇手定是始終在賀二少爺附近待著的,除卻與賀二少爺同廳用餐的段家三兄弟、嶽清音、季燕然、步九霄、賀四少爺之外,就只有那些在屋內等著隨時伺候的小廝丫頭們有嫌疑了。

然而樓內的廁室是隻供客人用的,下人們不能用,如果有下人進入廁室,賀二少爺一定會起疑心,就算最終因為醉酒而被兇手打死,也應當會有一個與兇手對抗的過程,況且他的致命傷在後腦,一般人進入了廁室首先是要將門上閂的,如果兇手是敲門進去的,能重擊到賀二少爺的後腦的機會很小,如果是潛入的,唯一的入口就是窗戶,所以窗戶是才是本案的關鍵所在。

念頭轉畢,我向柳惜薇和田心顏招呼道:“說到如廁,我倒想去了,先失陪一下。”

由廳內出來左轉,廁室被設在緊挨著樓梯的第一個房間。推門進去,見窗戶開著,想是為了保持空氣流通,室內設有馬桶和洗手的盆架,我走至窗邊探頭向下望,見六樓廁室的窗扇也開著,若從七樓窗子出去下到六樓,會些功夫的人想必可以做得到,但是若兇手果真會功夫,隨時都可以殺掉賀二少爺,又何苦用這樣的方法呢?所以由此可以推斷,兇手定是個不會武功之人。

如果不會功夫,從樓外攀爬似乎就有點難了呢……看了一陣兒沒有發現什麼異樣的情況,只好縮回頭來打量廁室內部。站到馬桶邊上往裡看了看,卻見這馬桶是整個兒地連在地面上的,有點像現代的坐便,底部是下水道,由一樓到七樓都是相通的,原理同現代的下水道一樣,不同的是古代沒有自來水管,所以沖刷穢物需要用到一旁放置著的一口小甕內的水。

這小甕並不算大,裡面的水大概也就夠用三四回的,甕邊放著舀水的勺子,甕沿有兩個孔洞,孔洞上拴著一條麻繩。想來是因為這甕裡時常要添水,上下七樓既費時又費力,因此拴上繩子由視窗放下去,待樓下人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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