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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見得。
許多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長處,卻放棄了自己的長處,甘心讓自己的短處去工作與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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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認識到了自己的長處,可是,他要在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拼搏下,才會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長處,才會用這樣的長處。
我講我的故事給大家聽。我花了十多年時間,才發現自己真正有什麼長處。
在高中時,我發現自己擅長學文科,於是就選擇了學文科。學校沒文科班,怎麼辦?就自學。這激怒了校長,在大會上罵我;激怒了班主任,讓我滾回去自學;激怒了化學、物理老師,上課沒收了我的歷史、地理,還將我趕出課堂。在學校邊水溝上竹子下孤獨地行走著的我,仰天長嘆,孤立無助。思考再三,還是無法改變自己的決定,只有學文科。學理科是死路一條,不能以己之短去拼別人之長。這個決定改變了我一生:高考後我成了全校200多學生中的三個幸運兒之一,而且我讀的學校最好。
參加工作後,我發現自己更喜歡文學創作,而不是喜歡當官、掙錢。因為文學創作讓自己特別快樂。
我覺得自己適合寫短篇小說,寫了五年,沒發表過一篇呢。
我又覺得自己適合寫詩歌,寫了三年,發表了兩百多首。我還還真覺得自己將來是個詩人。除了有發表的成功與成就感外,自己對詩發燒呵。讀泰戈爾的《情人的禮物》、阿赫瑪託娃的情詩,讓我這厚臉皮的人淚流滿面,我是被詩真正的感動了。而且寫詩也特別入迷:晚飯後,我坐在大院的花園裡,眼睛看著花園外的六個垃圾筒,一動不動,時間長達二、三個小時。只有妻子才知道我在構思詩,而全院絕大多數的人看見我,都認為我是特定的神經病。有一天構思詩歌,走火入魔,腦中全是詩,無奈尿脹,上廁所,見槽就開始撒尿。忽聽後邊霹靂一聲響:你在幹什麼?從詩的天國回到人間一看,我在廁所外邊的洗手槽裡亂撒尿呢。
在寫詩很有成就的時候,我又放棄了詩歌,不寫了。為什麼?我感覺我不是詩歌天才。我的詩別人讀不懂,別人的詩,我也讀不懂。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英國詩人艾略特的《四個四重奏》、《荒原》,我讀不懂,更寫不出來。在不懂的圈子裡,要當讓大家不懂的天才;既然當不了這不懂的天才,就不寫詩了。
我開始寫散文。
兩年寫了三部隨筆,就出版了三部,還掙了5位數的稿費,我覺得自己是真找著自己的長處了。
在文學的殿堂裡,那些大案上,放了許多會光閃閃的器物。我覺得我這些隨筆,是永遠也上不了這些案桌上的,他們最多隻能算是自己丟在地上的牙膏皮,於是不寫散文了。
開始寫長篇小說。
八年寫了八部。最短的也有20萬字,最長的有40多萬字,平均算下來,共有150萬字。我是發狠了要在長篇小說上走出道道來,這絕對是我的長處,也可以名利雙收。而且,我還有詩歌、散文那麼好的基礎。
結果如何?
告訴你一個好訊息:一部也沒發表出來,一分錢也沒掙到,這麼多年,至少貼了近萬元的列印費、郵寄費,不用退稿的返程郵資。
近二十的時間,我才發現,我真正長處,是適合寫幽默作品。首先是自己酷愛,樂此不疲。每創作一個新幽默,自己先享受一番,快活無比。然後就是有成就感:作品廣泛發表於香港、臺灣、澳門、大陸沿海各大城市的重要報刊。寫作幽默,重要的是得到了內心的快樂、自信,這比什麼都重要。
掙了不少錢吧?是的。我的文章,最高千字得到600元的稿酬。一般文章的稿酬,每千字在100—300元之間。
我全年掙一份工資,所得稿費至少還可以抵一年工資。
前妻紅杏出牆棄我而去,認為我再也找不著女人了。結果,很快,又有了一位勝過她幾倍的如花似玉的美女看中了我,當了我的妻子。
因為什麼?
因為我找著了自己的長處在掙錢,我妻子只討了我一個男人,卻相當於她同時擁有兩、三個男人。
素質二:自己要有可以銷售的東西
如果一個人有自己可以銷售的東西:可以銷售的技能或產品,那麼,想他窮也不行。反之,想他富也不行。
☆ 自己有可以銷售的技能
古代有一個故事,說一個人傾家蕩產學會了殺龍的技術,卻失業了。
為什麼?因為世上根本無龍可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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