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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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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無性繁殖生命又創造了奇蹟,不但能複製生命。而且能使複製人有思想,不但可以有原來的記憶,而且可以注入新的記憶 所以,一個死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一個沙漠上游牧部落的美女金月亮,就可以在現代復活,而且完全適應現代生活。
這個故事上下縱橫,人物更是眾多,有唐朝的長安大豪,有無依的弱質少女,有被出賣的青年才俊,有馳騁沙漠上的匈奴大盜,差不多全是武俠小說中的人物,關係複雜之至,故事也因之更加多元化,在衛斯理故事中較為罕見。
自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稱“天國”的那批白衣女人,她們的身分神秘,行為詭異,其間的來龍去脈,衛斯理和白素自然不肯放過,作了努力的追查 顯然在整個故事之中,兩人實際出場的時間不多。
至於那個近乎完美,甚麼都知道的,來自勒曼醫院的古怪醫生,只怕真有點異常的古怪,宜進一步發掘。
自然,故事也表現了人若是絕對以自我為中心,思想方法和行為,就會十分可怕。
倪匡
一九八九·九·三十
第一部:誓言的種種
罰誓,是一種人類行為。其他的生物,如雞鴨鵝,馬牛羊,螻蛄蚱蜢土蜂,蚶子海豚烏賊,大抵都不懂得甚麼叫作罰誓。
罰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論是甚麼形式,都脫離不了一個最重要的原則,那就是在整個行為過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宣告,然後,再說明如有違背這個宣告的,會有甚麼樣的結果,又然後,請一種或多種認為有執行作用的力量,作為見證,那樣,整個罰誓的過程,就完成了。
聽起來好像很複雜?
是的,很簡單的事,如果理論化起來,就會變得十分複雜,看得或聽得人頭昏腦脹,以為自己的智力有問題,說穿了,卻人人皆明。
舉兩個例子來說明罰誓的原則和過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罰誓不會對張小娟負情,如果見異思遷,罰我不得好死。
這樣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則”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聖經上起誓。雖然沒有了違誓之後要接受甚麼懲戒的宣告,但結果是人人皆知的,“發假誓”可使人鋃鐺入獄。西方人比東方人注重實際,把人間的法律,替代了原來虛無縹緲,寄望於神明力量來執行誓言。
東西方的作風,雖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質上來說,卻是一樣的。
罰誓這種人類行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為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是一種間接溝通 一個人永遠無法知道另一個人心中真正在想些甚麼,為了取得對方的信任,就有了罰誓這種行為。在信誓旦旦之下,對方自然會比較容易相信。而且,許下的違警懲戒,越是嚴厲,取信對方的程度,也就越高,這就有了所謂“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違警之後的懲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殘酷,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東方人對這一點,最優為之,滅絕師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為奴,生女的代代為娼”之句,叫人不寒而慄。
其他諸如“斷子絕孫”、“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無葬身之地”,乃至“仆街○家鏟”之類,無不極盡懲戒可怕之能事。
不論在古代還是現在,當一個人罰誓的時候,所說的話,可靠程度是多少呢?
答案是:從零到一百 有可能所說的全是謊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話。
絕無可能在一個人罰誓時的誠懇態度,和所許下的血淋淋的諾言上,判斷這個人的話的真實程度。
因為,罰誓的人所提出的監督力量,無論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觀世音菩薩”也好,或者是臨時抓夫的“過往神明”,對於被提名為一個誓言的監察執行人這一點,似乎都沒有甚麼興趣,執行並不認真,或根本就不去執行,或只是罰誓人的一廂情願,神明根本就沒有承諾接受委託。
在這樣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論甚麼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罰誓的人,尤其是罰毒誓的人,都很明白這一點。
所以,在現實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舉起手來,神情莊重,宣稱“如果不是那樣這樣,出門就給車撞死”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