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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s的五個男人那裡,但他還是無法放開她。他想留住她,留她在身邊,即使只有一個月,他也要好好享有那三十天。
至於留下她的原因是不是因為報復,這個……就只有他一個人心知肚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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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很多朋友都開不到blogger,甚至我打算搬去的udn那裡也無法開啟,而msn那裡我則不大喜歡,因此,我決定會把看搬來這裡。希望大家還記得劇情。
p。s。
這是新版的。改過了一些些。但大致上人物性格是沒變。
謝謝。
第六十二章 一個月後的決定
那天後,我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Extreme裡。已經一星期了,我沒有和外面聯絡,遵守約定地不在營業時間不走出阿聖的房間。
每天早上醒來,就給Lee和自己做了我愛吃的二人份早餐。由於在願裡,三餐都由純純準備,愛好煮東西吃的我,找到難得的機會可以煮自己想吃的東西,就非常興奮地準備了一天兩餐。早餐和午餐都由我準備,但晚餐就由阿聖從樓下拿上來給被大家誤以為已經離開馬來西亞的Lee和我吃。一天內,除了晚上一起用餐時間外,阿聖都不會待在樓上。他望向我時,他的眼裡依然有著不容我忽視的恨意。我想,如果他不是為了讓大家誤以為他上來用餐,他大概根本不會想與我碰面吧!
用餐,離開。除了和Lee談論願的情況外,他沒有和我說一句話。而我,也不想讓他們兩人知道我心急著知道願的一切,而閉口不提。
其實,我會被限制在Extreme這裡不可出門卻沒有發瘋生氣,是因為我發現,除了我,還有一個人也像我一樣地可憐。Lee他因為被阿聖警告不可以走出Extreme(因為怕被大家發現他沒出國),也就很可憐地,二十四小時和我粘在一起,呆在這房間裡。
如果是以前;如果是和在乎我的男人,與和我已慢慢在乎,還有愛上的男人一起之前;如果是在生了晶晶之前;如果一切是在我踏進願之前;那或許,我會為了單獨和這個我曾暗戀的男人日夜獨處而高興。但,現在的情況卻都不是,現在的我和這個已表明是同性戀的男人同住,可說是根本沒有一絲的興奮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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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吃了早餐就一起看戲,看阿聖買給我們看的DVD。然後吃了午餐,我們又繼續懶散地躺著看戲,玩PS3。然後,在阿聖每天準時三點來Extreme的時候,那也代表Extreme的員工也會間接而來了,那時候,我和阿聖就會回到房間繼續看戲。
日子,是過得還不錯。只是到了晚上,就難免有點尷尬了。
我自認自己雖然不是個很矜持的女人,但也不至於到慾求不滿地攻擊身邊男人的程度。每天晚上,從第一天晚上到今天,七天了 ,Lee都睡得遠遠地,似乎怕我侵犯他似的!
終於,在看到他又躲在一旁的床腳的第七晚 ,我終於忍不住了,無法思考現在是不是大半夜地,我無法掩飾我的怒氣地開口問:「我是有病嗎?你需不需要躲得這麼遠?」
「睡覺吧!」
「我心不舒服,不能睡。」不滿地,直接拉著他的身體翻向我這邊,卻透過在一旁的電腦熒幕燈光,看見這個本來背著我的男人,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下體中,不停地搖晃。吞嚥口水,我輕問:「你……在自……慰嗎?」
「睡覺!」他似乎驚訝我的舉動,但沒責怪我地翻身,命令。
「你在幻想著哪個男人啊?」心依然不爽,想到自己是個女人,而且就躺在他的身邊,而這個男人卻在幻想某某男人自蔚?忍不住,諷刺問:「需不需要我這個女人幫你弄弄……啊!你做什麼?你……啊!痛!」
王八蛋!他竟然直接扯下我的內褲,就直接進入我!王八蛋的!依然是那個疼痛得非常,在三天前才痊癒 的地方!
我生氣地拍打他的肩膀!如果他要女人,我可以和他來個正常的男女性行為,在我做好心地滿足他的情況下,也讓自己也享受到和他一起做這我一直無法拒絕的行為。但,現在,在那個地方……那地方除了痛,還是痛,那裡根本沒有任何快感可言。
討厭又生氣地掙扎,但發現似乎我的掙扎還更激起了他的獸性!他根本就是禽獸!怎麼喜歡用那個地方?就算喜歡男人也不該把女人當男人對待!
「好緊!放鬆!好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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