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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我寫的(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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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到這首後來火遍全中國,讓孫燕紫獲獎無數,成為她成功路上強有力的一個推進劑的《遇見》,比既定的歷史提前了三四年出來之後,王勃的心臟突然就不受控制的急速的跳動了起來。不過,他第一個想到的卻不是如何佔有,搶注這首《遇見》,而是現在該怎麼辦?怎麼圓謊?

說不知道這首歌叫什麼名字?不知道是誰唱的?我靠,你都能從頭至尾的彈唱完這首歌,你卻說不知道歌名和演唱者,你他媽哄鬼呢!

或者閉口不言,拒絕回答兩個川音學生包括表姐黎君華的問題?這是國家機密嗎,你不回答?人家就是正常的一問,對你既沒傷害又不花你一分錢,現在的氣氛又很友好,你卻閉口不言,你他媽有毛病啊?

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

而且,王勃還想到了另外一個嚴重的問題:他買把吉他回家,除了自彈自唱,自我消遣,還有打算用吉他追女的想法。就是說,以後他肯定會將後世的不少經典名曲提前給唱出來。如果聽歌的人沒心沒肺,聽過就忘,那也罷了。萬一讓人家印象深刻,記住了其中的一兩個主旋律,而後忽然想起了多年前他自彈自唱的那熟悉的調子,這他媽如何解釋?

ok,其他的歌還遠,不需要他現在就傷腦筋,但這首《遇見》,已經被十幾個人聽去了,其中六七個還是川音的科班生,那耳朵和對旋律的記憶,可非一般人可比。以這些人對音律的敏感,等兩三年後孫燕紫唱《遇見》的時候,這些人到底會認為是他抄襲孫燕紫的詞曲人,還是認為別人抄襲他呢?如果到時候讓孫燕紫陷入什麼抄襲風波。那就搞笑了!

所以,最合乎情理,應付眼前困境的最佳辦法就只有把這歌先“搶注”咯!

“呃。姐,你是說我剛才彈的那首啊?”王勃的腦子神思念轉。短短的幾秒鐘,已經在腦海中轉了無數個念頭,“這首歌叫《遇見》,我自己寫的。”王勃臉上帶笑,雲淡風輕,渾不在意的道,而後又把目光看向剛才問他問題的兩個川音學子,“不好意思。我不是川音的,我現在還在讀高中。”

王勃這兩句雲淡風輕的話,卻將周圍的一干人,不論是眼前的幾個熟人,還是後面的幾個陌生人完全給震住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特別是黎君華,董貞幾個熟人,原本王勃會樂器,會彈奏吉他,而且還彈得那麼好,就夠讓他們驚詫漣漣。吃驚不已的了,但這傢伙竟然還會寫歌,會作詞作曲。這一步,對幾人來說,不是一步一米,完全是一步千里,完全超出了幾人的想象!

黎君華心頭的第一個念頭就是王勃撒謊!因為對作為麥霸,而又對王勃“知根知底”的她而言,唱歌容易,把哥唱好也容易,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多練,普通人把一首歌唱得似模似樣並不困難。比如長期當麥霸的她唱歌就很不錯!但要想作詞作曲,特別是作曲。在黎君華的觀念中,這完全就是極少數天才才能涉足的領域,非一般人能幹的大眾活!自己這表弟,這麼多年來,家裡頭不僅窮得快揭不開鍋,整個四方,也從來沒聽說過出了什麼了不得的作曲家,連音樂老師全都是五線譜都不一定識得全的半吊子,王勃從哪裡去學作曲?而不學作曲,不懂樂理知識,手頭又沒有可以捕捉靈感的樂器,他突然說他會寫歌,這不是天方夜譚嘛!

然而,黎君華心中的懷疑也就只維持了幾秒鐘時間,然後就開始動搖起來。動搖的原因卻只有一個,那就是自己這表弟,從自己跟他“親密”起來,他從未騙過自己,更沒有在自己面前裝過大象!兩個月前,他說他會開一家好吃的米粉店,一個星期後,“曾嫂米粉”出來了,味道不僅夠好,而且夠絕,僅僅兩個月不到,便橫掃整個四方小吃界,讓無數賣米粉,賣抄手,賣小面的攤主,店主鬼哭狼嚎,大喊“完了”!一個星期前,自己這表弟又說開網咖賺錢,自己跟幾個死黨來成市一考察,開網咖果然賺錢——用賺錢來形容已經有些不夠,應該叫摟錢,搶錢!

現在,自己的表弟平靜的說《遇見》這首歌是他自己寫的,那會有假麼?自己有什麼理由去懷疑他?

作為麥霸的黎君華既喜歡唱歌,也喜歡聽歌,家中男女歌星的卡帶裝了一大箱子。什麼歌星唱了好聽的新歌,她都會第一時間聽見並且有意識的去學。可王勃剛才唱的那首被他叫做《遇見》的,她只聽了一遍就喜歡上了的歌,黎君華可以賭咒發誓的說,在此此前,她從沒聽到過!

既然以前從沒聽過這首歌,王勃又說是他寫的,難道,自己這表弟真的會寫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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