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不拿薪水的好教員(第1/3 頁)
後世的司法考試中,有一道非常經典的論述名題。大致上就是兩個對比案例,然後讓考生分析:網上有償裸-聊這種行為,究竟算不算“傳播-淫(和諧)穢-物品牟利罪”?。
當年這道題,要想稍微拿幾分,其實不算難。但是要想一分不漏地把這道題所有得分點都拿全,那就幾乎是萬中無一了。
除了一大堆繁冗複雜的法律辨析細節之外,當年這道題最後,還有一個號稱滅殺了萬分之9999考生的論述要點。
這個答案要點大致上是這樣論述的:
法條中所特指淫(和諧)穢物品,首先必須具備“可傳播物品”的屬性,然後blabla……論述,得出“可傳播物品”的共性,是具有“物的可複製性與可儲存性”。
但是,如果是網路聊天室中的單對單裸(和諧)聊,因為採用的是“流媒體”技術。影片是不會被儲存下來的,是一種即時通訊。所以,這種聊天的副產品,並不是“物品”,會自然滅失,也就沒法傳播。除非是以拍攝為影片檔案並儲存下來的模式運營,才有資格談及後面的一系列觸犯可能性。
文科生有幾個知道啥叫“流媒體”的?
標準答案中出現了這種大殺器,一萬個掛9999,再正常不過了。
這道題目,告訴了後來的一整代法學生:學法律,也是要懂一點技術,懂一點基本科學常識的。否則,也就只能打打傳統官司了。在很多高科技的領域,在知產領域,一點技術常識都沒有的人。是拿不到全分的。
搜虎網路,顯然還在大量使用純文科的律師當顧問。他們的顧問,還沒有在業務中感悟過“流媒體與否”對“隱晦物品與否”的凝練差別。
所以。初音公司這一系列招數使出來,搜虎中招。也不算冤。
誰讓初音網路的頂層人才,特麼一個個都是跨圈的綜合型人才呢。
遇到網球冠軍比游泳,遇到游泳冠軍比網球,一頓亂拳不按套路,直接把跆拳道n品的“高手”打死在地。
顧莫傑所不知道的是,因為他和費家人的綜合運籌,最終居然導致後來國家司法考試中那道果-聊的案例題消失了。命題人把初音網路的這樁案子,擷取幾個知識點。作為題目出到了那一年的第四卷當中。
如此蝴蝶效應,也算是名留青史了。
逼格滿滿。
……
一系列組合效應發酵了將近一週,一直處在沒法還擊狀態下的搜虎影片,業務上遭受了不小的損失。
搜虎影片的日活ip流量,下降了60萬左右,而且一週來都幾乎沒有新使用者註冊;即使是存留的使用者,每日的瀏覽播放量也出現了銳減,人均播放時長重挫約20%,這個資料放在業內已經算是很恐怖了。
與此同時,初音影片卻是高歌猛進。靠著風頭和炒作,日活ip驟然反漲50萬,動漫頻道的發展勢頭。一時間幾乎壟斷了這一細分領域的國內市場。
更關鍵的是,很多原本以看盜版為主的網民,其“透過搜虎影片一站式搞定”的金身鐵律被打破了,非得重新養成看啥去哪的習慣。從“整體解決方案”,回到“低階供應鏈管理”。
搜虎沒有及時反擊,在外人看來有悖常理。
按說,只要是對手出招了,正常情況下,搜虎這種大公司最多等一兩天。就可以統一內部口徑,並且作出反擊。無論是開新聞釋出會澄清。還是透過別的渠道申明——如果再過兩年,那麼還可以加上發微博表態這種自媒體手段。
然而。在初音公司的保全措施方面,搜虎本身卻沒法主動應對。
因為初音的組合拳不是打向搜虎本體的,而是打向了搜虎的合作者,那些“吃裡扒外的第三方資源提供者”。
這種情況,就好像一個拳手被規則規定:如果敵人沒有攻擊你本體,你就不許還手。但是他可以打你的狗,打狗不用看主人。
與此同時,場上又恰巧只有你這一方有狗,而對方只有一個人,一條狗都沒有。所以被打了狗的一方就算想打敵人的狗把面子找回來,也沒有可打的素材。
而“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是不懂內行的遊戲規則的。只要你的狗被打了,你還沒法還手,群眾就會覺得你沒用,窩囊,實力和道理都不如毆打者。
種種制約,讓搜虎方面憋了一個星期,才開始陰陽怪氣地反擊。
這天早上,趁著兩次商務會見之間的空檔,陳小微不經通報,大大咧咧衝進了張超陽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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