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門口的野蠻人-下(第1/2 頁)
顧莫傑雖然上輩子是學計算機和電氣出身的,但此生好歹讀了四年法本。就算沒怎麼上課,至少《公司法》還是熟稔於胸的。
不過他不得不承認,最熟悉《公司法》的,反而不是那些訴訟律師,而是那些投資大佬。因為《公司法》的大部分法條都沒有經官動府上庭訴訟的機會,而是在一開始的博弈中就潛移默化地用掉了。
古勇將如今正在做的事情,如果讓顧莫傑親自來做,說不定就要遭。因為他或許會真的相信《公司法》的法條,而無法充分放開手腳,無法玩那些分化瓦解的擦邊球。
廣市的it圈子,表面上雲淡風輕,實則暗流湧動,古勇將這條善於攪混水的大鯰魚,至今還沒有浮出水面,但是一些以王青明等人為表面實施者的“多玩”股權變更,已經開始偷偷動作了起來。
終於,多玩ceo李學林發現問題了。可惜,這已經是2008年3月底的事情了,古勇將潛入廣市分化瓦解,已經有半個多月之久。
晚了。
……
還是十天前的同一艘豪華遊艇,還是珠江口伶仃洋上的海釣。只不過古勇將對面那個客人,從王青明換成了多玩ceo李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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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我的人,可以透過看我的書看出思想來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我的一個態度:原創是偉大的,套路狗剽竊狗是下賤卑鄙的。
尤其是當套路以向資本賣身投靠跪舔為手段,來換取工業化的、毫無個性化的上位機會時,是下賤的。
本書從頭到尾,都貫徹了這個思想,連金手指的設定,都嫌棄了重生者常用的“抄襲”這類卑賤的外掛。
但是,本書,包括我本人,同時也是腳踏實地務實的。我並沒有把“創新”拔高到天馬行空、靈光一閃的程度,並不是說,創新不可以靠努力來實現——努力,加上方法,就能創新。創新也要積累,創新也要厚積薄發,也要見多識廣後觸類旁通,連結聯想。
在藝術領域,在音樂界,我們在東亞文化圈裡,可以找到哪些我說的例子的?周杰倫方文山算一組,權寶兒算一組。
或許有人說,許嵩也算一組,弦子也算半個。鄧紫棋也算,xxx也算……更早期的古代大神們就更不用說了。當然,從上述第一點來說,這些都算。我說周杰倫和權寶兒的時候,並沒有貶低其餘的意思。
後面的關鍵是第二點。
“在贏得觀眾基本盤的前提下,不僅僅滿足於撈錢,而是每年邁一小步,在庸俗的大眾可以承受的範圍內、把俗稍微往雅的方向拖一小步。”
蘇東坡偉不偉大?很偉大,但是他不善於保護自己,太講原則,最後浪費了自己的才華和原本可以擔負起的更多責任,提前隕落了,沒能施展他的抱負,也沒能阻止王安石和司馬光的意氣之爭。
一個藝術家,如果只有創新,孤高自負,最後陽春白雪過度了,新是新了,卻沒能教化世人,沒能讓社會大環境的藝術氛圍提升那麼一丁半點,終究是浪費了才華。
當然,這些執著之人雖然沒能改善社會,也至少比那些“套路、剽竊、工業標準化造星、工業標準化量產娛樂”、並且在撈到甜頭後如此套路一輩子、一點都不想改變的賤人要高貴一些。
為什麼我覺得周杰倫的“中國風”偉大?是他能駢四儷六、還是他能寫詩寫的比我好?實話實說,我自認為方文山寫詩肯定還沒我寫得雅,但是我必須說方文山的詞是偉大的。
因為他的“略雅”是建立在“符合當前社會大多數俗人的理解氛圍,然後又略微拔高半步”的程度上的。既不直接迎合,也不一次性雅到讓俗人連稍微跳一跳都懶得跳的無法企及高度。
這樣的人,對於改造這個社會的小白橫行是有意義的。
有“歷史”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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