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桃木簪 (第2/2 頁)
請”回鄉,戶部又來了一次人士大清洗,賀安也因此挪了一級,成了主理度支司的五品郎中。
韓宋二人齊齊迎上,韓昭笑道:“還未恭喜賀兄升遷之喜。”
賀安意味深長的道:“同喜同喜。”
他們都沒有忘記從揚州回來時,那“第三條路”的約定。
兜兜轉轉的,這一世的蕭庭榕還是平白成了她的下屬。蕭木頭的臉色還是一如既往的木無表情,卻不知是否美人在側的關係,沒有前世每次看見她這上司便自動帶上的嗝應。
——那美人,自然便是女先生趙樂怡了。趙樂怡穿著民間文人常穿的白衣,頭髮卻是未出閣女子的樣式,絲毫沒有遮掩自己性別的意思。
此時已有其他朝中官員陸續到來,本來正在和謝鈞父子寒暄的御史大夫也不禁轉過身來,皺眉道:“蕭侍御這是……?”
蕭庭榕正要說些什麼,卻被趙樂怡伸手按住。她站了出來,朝御史大夫行了個文人間的揖禮,朗聲道:“御史大人對本朝律法最為熟悉,可知道律法之中,可有女子不得參與男子冠禮一條?”
這一問,當真考起了御史大夫。律法又怎會明文規定有誰能參加一場冠禮,有誰不能的?
御史大夫的眉頭皺成了川字。他位高權重,本來可以直斥面前女子,只是他本是因為看得起韓昭和她的座主謝相才來的這場冠禮,此時又不好直接拆了主人家的臺,便只是不悅道:“可是,女子拋頭露面,出現在只有男子的加冠禮上,這於禮不合。”
趙姑娘卻是不依不饒:“這禮,是什麼禮?”
“四書五經中可有說過,女子不能參與慶典?中丞大人斬殺貪官、督行新政,是為民請命的父母官,與父母官同喜,是於哪一條禮教不合?中丞大人為我家翻案,從王家手上救我一命,面謝恩人,又是於哪一條禮教不合?這裡只有男子,不是因為這樣的場合本該便只有男子,只是這天下女子被藏著掖著慣了,還沒習慣走出來而已。”
她的語氣不卑不亢,清爽而不尖銳的嗓音在堂中迴盪,此時人人才恍然大悟,這是王家案中那個人人為之婉惜憤慨的寒門孤女。
只是這些曾經爭先恐後地表示可憐可惜只願她能討個公道的名門望族,如今卻在指摘同一個寒門女子,出現在朝中官員的冠禮上是於禮不合。
蕭庭榕本來想要上前為趙樂怡在保駕護航,卻發現她果真不需要自己,一張嘴便已說得場上眾人啞口無言。他卻也不禁陷入沉思:世人常說男女有別,女子就該躲在男子背後,男子生來就要站在女子身前,為女子與外人接觸、為女子遮風擋雨。
女人需要的,卻不是為自己遮風擋雨的男人。她們需要的,是不會用禮教之名束縛她們的男人,是不會把她們藏著掖著不讓她們接觸這個世界的男人,是會把她們當成和自己一樣的人、會讓她們見識這個天下、會讓她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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