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章 行政判決(第2/3 頁)
硬,他扭頭看向他的大臣們,艱難開口,“若朕沒理解錯,她的意思是,鎮政府拆了養豬場的房子,養豬場把鎮政府告到了法院,法院判決鎮政府行為違法,拆錯了???”
說到最後三個字,他的聲音都變了調。
殿上群臣的表情同他一般無二,一個個很是茫然。
怎麼每個字都能聽懂,組合起來就覺得難以理解了呢?
這鎮政府不是官府嗎?
養豬場……商販開的養豬場,同官府打官司,還打贏了?
就這麼打贏了?
耿弇表情空白地盯著地面,退一萬步講,即便是官府做錯了,難道不該是上一級官府來糾正嗎?
怎麼一個平民百姓起訴到法院去,法院認定官府的“行政行為”違法,就直接給下判決說它違法了?
法院不僅僅是審平民百姓,也能審官府?
鄧禹和身旁的劉隆對視了一眼,前者輕輕搖頭,後者沉沉嘆氣。
後世的法律怎麼會這麼規定?
後世的法院怎麼會有這麼大的權力?
他們為什麼能做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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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位面。
蘇威瞳孔地震:“百姓告官府,反過來由官府舉證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
雖然也不是不能理解,正如姜海藍所說,百姓和官府相比,百姓是處於弱勢的,要讓百姓來舉證證明官府採取的行政行為錯誤,這難度未免太大。
你要告官府,你去官府調材料,人家給你嗎?
() 人家說沒有怎麼辦?
人家把材料毀了怎麼辦?
這官司還怎麼打?
但,由官府來承擔舉證責任就不一樣了。
你官府為了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就必須儘可能地把所有能提交的證據提交出來。
如果提交的證據還是不足以證明自己的行為合法,那就敗訴。
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說,沒毛病。
這是“維護了百姓的合法權益()”。
崔仲方抬手按住太陽穴,揉了揉。
沒毛病個屁!
古往今來哪有這樣的事,官府覺得這個養豬場不該建,官府要提前通知養豬場的人讓他們自行拆除,給他們提反對意見的機會和時間,給他們那什麼≈ap;hellip;≈ap;hellip;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
官府把養豬場拆了,還要在法院提交證據證明自己拆得有道理,不是瞎拆的,否則就會被法院認定是違法行為!
哪有這樣的事!
這聽起來實在是匪夷所思。
若非是他們對姜海藍已經足夠熟悉,還真會以為她在胡說八道。
楊堅神情嚴肅,他實在是理解不了後世那個≈ap;ldo;政府15[()]15『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好吧,即便後世已經沒有皇帝了,但他們有官府,有治理國家的官吏。
他們會在制定法律時,給自己設下限制呢?
“為人民服務”可以理解,往百姓身上如流水般花錢可以理解,但在官府實施“行政行為”這件事上,如此偏袒百姓,就讓人難以理解了。
這可不單單是給百姓一個舉報渠道,這是實打實,百姓能在法院告贏官府!
後世的政府就算再看重百姓,也沒必要做到這一步啊?
他不由得咬牙:他們怎麼回事!怎、麼、回、事!
其他世界也為此吵得不可開交。
相信的,質疑的,半信半疑的,大家或引經據典,或字字珠璣,或滔滔不絕,一個個吵得臉紅脖子粗。
“我認為姜海藍不會說謊!她沒必要特地編一份判決書來騙我們嗎?目的何在?”
“或許他們的目的是讓我們不相信官府,對朝廷心生不滿?”
“她若是目的如此,還用得著編判決書?”九年義務教育不夠?村村通和精準扶貧不夠?
“可是,你說一個養豬的怎麼能告贏鎮政府?”
“就是,養豬的到法院去告官府,還告贏了,你聽聽你信嗎?”
“法院不也是官府嗎?怎麼會不維護別的官府?”
“可後世本就與我們不同!怎可以如今的想法去推測後世?”
……
清朝位面。
顧炎武雙手背在身後,他望著天幕上正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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