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庭前(二)(第3/3 頁)
明朝位面。
柳如是將“被自願”這個詞唸了一遍又一遍,眼前閃過一幕幕畫面。
那些她記憶猶新的、印象深刻的、以
() 為早已經忘記的故人。
求生計的,受父兄牽連的,被賣的……
被客人玩死的,逃跑被打死的,不願意接客受了重刑的……
傷痕累累、血色模糊。
她們之中,有哪一個是“自願”如此呢?
不過是“被自願”罷了。
有什麼辦法呢?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要麼去死,要麼便只能艱難地活著。
武周位面。
狄仁傑沒忍住嘆了口氣,道,“不錯,若從律法的角度出發,確實如此。”
天幕上那個國家講究的是人人平等、男女平等,那自然不能開一道口子,允許女子自願賣身這樣的事存在。
否則便是在助長拐賣婦女兒l童之風!
人一旦不是人,而是被當成貨物,那還談什麼平等、自由?
強者壓迫弱者,有錢人壓迫窮人,上層人壓迫底層人。
生生不息。
“被自願”,姜海藍說的可太貼切了,一旦開了口子,那確實是會有無數的女子“被自願”。
就好比自古以來多少律令禁止宰殺耕牛,但抵不住達官貴人家中的牛總是容易被豺狼咬死、和其他牛相鬥而死、天降巨石砸死。
狄仁傑不禁想起了先前陛下頒佈“禁屠令”,但婁師德出使陝西之時,當地人為他進獻羊肉,說羊是豺咬死的;為他進獻魚肉,說魚是水獺咬死的。
他嗤笑了聲。
你看,“辦法永遠比苦難多”,不是嗎?
——
姜海藍右手握著滑鼠點開了第一個卷宗。
螢幕上彈出一個框,要求輸入密碼。
她沉默了幾秒鐘,想不起來a區檢察院的密碼,便從卷宗裡摸出光碟,光碟背面寫著六個1。
輸入。
卷宗材料出現在了電腦螢幕上。
是的,從檢察院複製來的卷宗都是有密碼的。
且密碼的設立全看案管辦工作人員的喜好,所以各家檢察院的密碼都是不一樣的。
什麼六個1、六個0、1-6、律師執業證後六位……
姜海藍左手支著下巴,開始看起了卷宗。
容留賣y,獲利金額一萬三,罰金或許是兩萬?
被告人是外地人,如果法院沒有往被告人所在地的司法局發函,或者對方司法局沒有做調查出一份願意接收被告人的評估意見,那緩刑是沒可能的。多半實刑。
先前她就聽說過有個案件,被告人想爭取緩刑,但當地司法局表示被告人社會危害性大不願意接收,法院遂判了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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