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章 看守所(一)(第2/3 頁)
無語。
他們的老師,狄仁傑,倒是正兒l八經地思考著看守所會見的事情。
首先,他們看守所和其他部門一樣,也有內部系統。
那麼被關在這家看守所的所有人的資料,都可以在內部系統裡查到。
有律師來會見,一搜,極短的時間就能確認律師要見的人在不在看守所。
登記也非常方便。
狄仁傑也有些羨慕,天幕上的人辦公確實方便。
天幕之上,姜海藍在說,有些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確實沒有在叫來警官提人之前不離開的自覺。
狄仁傑淡淡一笑,因為沒有出過事,所以自覺性不強吧?
如果律師會見完就走了,結果犯人在會見室裡自行了斷了,或者跟什麼人見了面,把訊息洩露出去,那可就……
不過他們看守所看管好像挺嚴的,對面還有一個武/警中隊,之前姜海藍說是除了公檢法和律師,其他人不能進來見犯人,那應該不至於會出事……
狄仁傑琢磨著能不能跟他們學一學,用於改良武周的監牢制度。
好的都可以學。
他想,陛下應該也這麼想。
在官府審案之前,不讓官吏以外的人見犯人,這一條可真是太好了,他也覺得這條制度相當不錯。
但是想推行的話……
必然被遭到大肆反對。
狄仁傑皺起眉頭,我得做好跟那幫老頑固舌戰的
準備。
——
姜海藍找到了律師會見室。
她看著門牌,聽到門裡傳出一男一女對話的聲音。
應該是剛剛那位會見的律師吧,她想。
便繼續往前走,推開了第一扇門。
內外兩個房間,中間用鐵欄杆隔著。
律師會見室這邊安置了一張桌子,桌上放著印泥。
裡面是一張犯人坐的椅子。
姜海藍把手機調了靜音,放進自己帶的小包裡,把包放在了門旁邊的地上。
她拿著卷宗,拉開椅子坐下。
把起訴書和a4紙拿了出來,放在桌上。
會見要寫會見筆錄。
姜海藍鋪著一張白紙,先寫上會見時間、會見地點、會見人、被會見人、記錄人。
接著寫第一段。
“問:我是林省行知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姜海藍,受你姐姐的委託,擔任你涉嫌盜竊罪一案的辯護……”
姜海藍還沒寫完,就聽到了腳步聲。
她抬頭,就見一位穿著看守所警官制服的女警官,帶著一個穿著看守所衣服的男青年走了進來。
女警官問,“你是見汪昀飛?”
姜海藍說:“對。”
女警官讓男青年坐在裡面房間裡那把椅子上,然後把椅子鎖上。
她離開的時候順手拉上了門。
姜海藍與汪昀飛對視,她微微一笑,“你好,是汪昀飛嗎?”
汪昀飛回答,“是的。”
姜海藍說:“我是林省行知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姜海藍,我的律師證在外面交了,不能給你看。”
她接著說:“我受你姐姐汪茹雪的委託,承辦你涉嫌盜竊罪這個案子,你沒有意見吧?你同意我擔任你的辯護律師嗎?”
汪昀飛說:“我同意。”
姜海藍點了下頭,“你等我一下,我把這裡寫完。”手寫的速度自然是比不上唸的速度。
汪昀飛說:“好。”
姜海藍寫完前面的部分,她對上汪昀飛的視線,溫聲問道,“你給我講一講案子吧,你姐姐他們只知道你涉嫌盜竊罪,並不清楚案子的情況,我現在也什麼都不知道。”
她想了想,“當前是公安辦案階段,我只能從警方那裡瞭解案由,案子的其他情況,警方不會和我說的。要等警方查完案子,他們把卷宗整個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我去檢察院閱卷,才能看到警方查案查到的所有證據材料。”
汪昀飛問,“要等到了檢察院才能看卷宗嗎?”
姜海藍回答,“是的。”
——
婁師德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這個會見室佈置得挺有意思的,犯人坐在裡面,律師坐在外面。
他們中間是半面牆,半面鐵欄杆。
——不得不說,天幕上那個世界的鐵是真的很多啊。法院、看守所都有很多鐵桿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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