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章 看守所(二)(第1/5 頁)
姜海藍沒想那麼多,她配合公檢法辦案,她也盡力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但最主要的還是保護好自己。
正如某些時候會有當事人在她面前叨叨,擔心法官被對方當事人收買,從而做出不利於自己的判決。
姜海藍總是無奈一笑,“法官對案子終身負責,為了對方出的一點錢,給的一點好處,違規操作,將來要是出事了,他們可是要承擔責任的,多不划算!”
她身為律師也一樣,要是因為一些違規操作把自己搞進去,不能繼續當律師事小,違法違規要坐牢事大——她虧大了好嗎!
律師會見室裡,姜海藍右手執筆,目不轉睛地注視著她的當事人,等待對方先講一遍案情。
汪昀飛做回憶狀,“今年的四月份,大概是四月二十三號吧,我表哥,也就是和我同案的劉斐來找我,叫我和他一起到雲水縣玩,我就和他一起開車到了雲水縣。”
姜海藍問,“劉斐現在被關了嗎?”
汪昀飛說:“是的,他也在這個看守所裡,就是我們被關在不同的監室。”
姜海藍又問,“車子是誰的?你們誰開的車?”
汪昀飛回答,“是我表哥的車,我和他過來,我開了一段,他開了一段。”
姜海藍點點頭,“到了雲水縣以後呢,你繼續說。”
“我們到了雲水縣後,我和我表哥開車在街上玩了半天,晚上,我表哥開車帶我去了一個工地,我表哥說那裡的鋼筋都是不要了的,我們弄點去買。”
汪昀飛想了想,“當時是晚上九點多,不到十點,具體時間我不記得了。”
姜海藍問,“你們弄了多少鋼筋?”
汪昀飛說:“弄了五六捆吧。”
姜海藍問,“然後呢?”
汪昀飛繼續說道,“我們把鋼筋放在車上,開車在街上轉了一圈,後來我表哥開車到一個收廢品的那裡,把鋼筋都賣給了他。”
姜海藍下意識地轉了一下手中的筆,“你們賣了多少斤鋼筋,你記得嗎?”
汪昀飛說:“我不知道賣了多少斤,是我表哥賣的。”
姜海藍問,“賣了多少錢?”
汪昀飛皺了皺眉,“賣了兩萬多塊錢吧,具體多少我也不清楚,那個老闆是vx轉給我表哥的。”
姜海藍問他,“你得了多少?”
汪昀飛說:“我表哥轉了一萬給我。”
姜海藍點了下頭,“錢你用了嗎?有沒有退給警方?”
汪昀飛連忙點頭,“雲水縣的警察通知我來公安局,我把錢退了,一萬都交給了他們。”
——
狄仁傑面上露出一個溫和的笑容來,他道,“那小子沒說實話。”
按照他的說法,他可實在是無辜得很。
他表哥叫他來一起偷東西的,偷了之後也是他表哥帶著一起去賣了。
賣了多少
斤、賣了多少錢,他都不知道。
這聽起來未免太假了。
不過也可以理解,姜海藍問的是這個犯人,犯人眼裡自己自然是沒做什麼不得了的事,就算殺人放火了也會覺得是別人的錯而不是自己的問題。
狄仁傑看向姜海藍,年輕女人的臉上看不出什麼情緒,她始終語氣溫和地和犯人交流。
狄仁傑覺得有點意思。
該說不愧是做律師的嗎?
犯人為了脫罪,或者為了律師能給他減輕罪行,和律師溝通的時候只說些對自己有利的,隱瞞了一些對自己不利的。
但律師不管是否看出來了,都沒有在犯人面前表現出來。
這就是律師的職業素養?
“按照姜海藍的說法,她是給這個犯人說話的,為這個犯人提供辯護,那為什麼犯人要對她有所隱瞞呢?”
站在狄仁傑身後的下屬不解地問道。
“若是我有事相求狄公,必定會對狄公如實以告。”
狄仁傑笑了笑,“或許是那犯人不信姜海藍,又或許,自作聰明。”
以為自己騙了姜海藍,姜海藍便能依據他的謊話去說服法官,給他從輕處罰。
也不想想,官府判案,莫非是隻聽犯人說了什麼不成?
就算他騙了姜海藍,公安那邊查案可是有別的證據的。
比方說這個案子,賣出去多少鋼筋,賣了多少錢,不都是能查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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