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案情不復雜(第1/1 頁)
第366章 案情不復雜
程默翻看了一下卷宗,案情倒不是很複雜。
這名專門給人洗衣服的少女,白天在一家洗衣店工作,到了晚上,則在南京路上的大光明電影院附近兜售鮮花。
這也是不得已。
為了養家餬口,不然誰願意一天打兩份工,而且每天工作時間超過十六個小時。
早上四點鐘就起床,去收取髒衣服,然後拿回來洗,必須在天亮之前把衣服洗乾淨晾曬出去,否則,衣服就幹不了。
然後還要熨燙衣服,等幹了之後,還要挨家挨戶的送過去,賺的真是辛苦錢。
這份工資是死的,但這樣可不夠一大家子吃喝用度,還得去花市批一些鮮花來賣。
賺取一點兒屬於自己的零花錢。
她在洗衣店的工資上交家裡,賣花掙的錢歸自己,這也是為自己掙一份嫁妝錢。
被當場抓了一個現行,還如此囂張,巡捕房要是真放人,那丟人可就丟到家了。
結果就遇到了三個喝的醉醺醺的日本浪人。
就是兩個人在結案書上籤個字,提請法院審理判決就是了。
按照租界跟日方的協議,凡日僑民在租界犯案,須會同日方一同辦案或者直接交給日方處置。
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輪姦”的情況,三名日本畜生應該無罪釋放,至於那賣花的小姑娘,雖然是誣告,但念她年幼,就不追究她了。
這街上的巡捕剛好巡邏到這邊。
三個畜生就被逮捕了,到了巡捕房那個錄了口供。
發現了三個畜生,這要是不聞不問,那就不能算人了,巡捕中也不都是助紂為虐的壞人。
小姑娘也去醫院驗了傷,證據固定,三個畜生自然是不怕巡捕房,不但承認了自己的罪行,還囂張的讓巡捕房立刻放了他們,否則就有巡捕房好看。
畢竟女兒家總是要嫁人的,要是沒嫁妝的話,到了婆家都會讓人看不起。
悲劇發生了。
這一晚,她運氣不好,批的鮮花沒賣出去多少,於是等電影散場了,就沒有馬上回去,想碰碰運氣。
問題是,日方不同意,結案書上寫的是三名日本浪人見色起意,而強暴了賣花的小姑娘,他們認為是小姑娘勾引日本浪人,不過是你情我願,不屬於強姦行為,更沒有輪姦了。
但如果另一方不是日人的話,那基於協議,是不能夠交給日方單獨處理,須由租界巡捕房與日方共同處置。(這個日方是巡捕房內的日捕,而不是日本憲兵隊,只要案子發生在租界內)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只需由一個日捕和一個華捕來共同辦理,如此清晰的案情,證據鏈也完整。
當然,這些是有前提條件的,如果是日僑民與日僑民自己的爭端,那交給日方處理,沒什麼,你們愛咋弄咋弄,都是你們自己人。
三個畜生看到小姑娘一個人,街上也沒人,就將小姑娘直接拖到箱子裡給輪姦了。
但是對方是日本人,這個案子處理起來就有些麻煩。
看到這樣的詞句。
程默眼神陰冷無比。
此刻的他,憤怒的想要把這三個畜生生生撕碎了。